有关中华文明的理论问题,我已在《文明论》一书中作了系统论述。在此只想说明一个基本事实:中华“文明”概念并非舶来,而是中国先贤自主创造的思想,也是中国传统知识与思想中的核心内容。因此,重建中华文明理论必须回归己身文明的概念体系及文献传统。
对“文明”内涵和标准的界定应兼顾东西、着眼全球,文明起源和形成两个阶段各有标准。文明起源的标准包括承载文明的“综合文化实体”的起源、社会复杂化的开端、复杂精神观念的起源三方面。文明形成或进入文明时代的政治学上的标准是国家的诞生,而物化标准则是大型中心城市或都邑的出现。
中华文明起源是目前中国考古学界乃至史学界备受瞩目的重大课题之一。随着研究的深入,与文明起源相关的论题受到空前关注,但问题也开始暴露,突出表现为理论与实践错位,缺少可靠手段将考古解释与历史重建有效衔接。文明起源标准众说纷纭,由于缺乏深层的人类学阐释,学术讨论易流于表面。深化文明起源研究,亟须从判定标准的制定转向成体系的社会复杂化研究。
对“文明”的定义与识别深刻影响着我们理解历史、定位当下、构想未来的方式。长期以来,基于两河流域与古埃及历史及其经验提炼的“文明三要素”(冶金术、文字、城市)曾被视为普世标准,规训着全球的历史叙事。随着考古发现与理论自觉,一场关于文明标准的深刻讨论正在发生。它不仅关乎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的“自证”,更触及人类文明认知的哲学基础与方法论革新,其影响已从历史考古学延伸至对现代文明形态与全球秩序的思考。
创造一种新文明形态不仅要参考已有文明形态的经验教训,由于现实不是完满的,还必须有一种理想性设计。这种理想维度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以人为元价值的现代化。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现代化的最终目的。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的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新文明形态扭转了西方现代文明的元价值,克服了西方现代化的“工具主义—资本增殖”的核心理性以及由它们导致的人的异化和物化,它通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提升,为世界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典范。
以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与较成熟的官僚系统为标志,可以将大部分前国家复杂社会(包括塞维斯等学者所说的“酋邦”)与真正的国家区分开来。国家又可按照发展程度的差异分为早期国家与成熟国家。“前国家复杂社会”“早期国家”这种相对客观的描述,较之“酋邦”“方国”“邦国”“王国”之类有歧义的术语,更加具有通约性与可操作性。当然,从物质遗存中区分不同的政治实体并非易事,这已然是另一个论题了。
从形而上的哲学维度和视野出发,可以对文明和文化作相对区分。确定文明标准有两种不同思路:一是西方坚持形而下的器物、知识和科技优先,以单一文明标准评判文明优劣高低;二是中国秉持和合哲学、伦理道德和仁义礼仪为优先,基于客观事实,强调文化是文明的前提,而不是文明本身。文明的本质是文化之善,是向求真、向善、尚美的升华,因而不主张基于器物、知识、科技来定义文明标准,强调以和合哲学、伦理道德、仁义礼仪为核心确定文明标准。
“文明”是人类及其社会进行自我理解和阐释的一种符号。这种符号只有在人类社会进入一定程度的分化的前提下才能发生,不同社会形态及其人性水平被纳入作为肯定对象的“文明”和被否定的“非文明”中,这使得文明概念总是不可避免地携带着一种理想性。只有在判断某个社会、某个时代是否文明的依据成为问题时,文明标准才会被提出。文明的标准也就是文明之所以为文明的尺度或判准,它的问题化关涉文明本身的内在张力。
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与重塑自身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民族存续的根基与人类共同体的纽带。近代以来,西方借工业革命的优势与殖民扩张,构建起以自身为核心的文明标准,将西方文明奉为唯一典范,并将非西方文明归入“野蛮”序列,形成“中心—边缘”的二元对立格局。这种单一等级化标准扭曲了人类文明的本质,沦为西方文化霸权的工具。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格局的调整,全球南方开始崛起,文明多样性成为潮流,“文明优越论”逐渐破产。在此背景下,梳理西方中心主义文明标准的生成与困境,进而建构多元共生的文明新标准,既是重要的学理命题,也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