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一个全方面、多层次的系统工程,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方面的振兴缺一不可,彼此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契合、有机统一。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中国的问题,将“两个结合”具体化到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去,一切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不断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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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更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产业振兴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涉及的问题有很多,这里重点谈五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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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农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是产业兴旺的基础;乡村振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一环,是中国从社会主义大国走向社会主义强国的必由之路。“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破题之举,产业兴才能人气旺,人气旺方可文化荣,文化荣点亮生态美。山东省莱州市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农村产业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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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共同富裕。”新型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议题。2003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基于对国情的整体把握、对省情的充分研判与对村情的实地调研,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大决策。二十年来,浙江省全力推进“千万工程”战略在地化,多措并举发展和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在“村企共建、村村共建、村社共建和城村共建”中实现部分村域集体经营收入过百亿元,低于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村已被全部消除。可见,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蝶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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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因此,以党建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需要在理论、现实、实践三个层面厘清其发展逻辑,利于我们在现实工作中推动乡村振兴。结合在栖霞市社会调研的情况,探索基层党组织引领新型集体经济方面的先进经验,以便为其他乡村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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