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赋能助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

2026-02-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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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载体,也是乡愁记忆寄托与地域文化彰显所在,其活化利用是乡村文化振兴核心任务与全面振兴重要支撑。
  当前,技术赋能传统村落发展仍存在诸多难题,部分村落盲目套用数字技术,存在建而不用现象,一些村落新业态引发过度商业化,消解文化本真,不少村落因技术适配不足、主体协同缺失,导致新质生产力与村落发展脱节,未能突破保护—开发的二元悖论。笔者团队立足西南传统村落实地调研,聚焦新质生产力赋能中的技术落地、要素融合与多元价值统筹,探索新质生产力在地化路径。
  技术赋能传统村落的理论逻辑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特征体现为生产要素组合、生产方式变革与发展效能提升的创新,其落地乡村并非抽象的经济过程,而是需要契合村庄场域的本土资源、社会网络与主体需求,回应村民参与、文化传承、社区存续等传统村落的核心诉求。
  从要素重构层面看,传统村落发展的核心瓶颈是生产要素固化,村庄社会联结与生产变革脱节。在乡土社会中,土地兼具生产资料属性与村民身份认同、社区纽带功能。劳动力外流不仅造成要素流失,更引发村庄活力衰减、文化代际传承断裂。数字技术等新要素的核心价值,是嵌入村庄既有社会网络,打破传统要素束缚,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双重赋能。重庆酉阳龚滩古镇是典型范例,该地以“非遗工坊+数字展陈”模式打造文旅新场景,搭建村民就业与文化传播平台,培育20余名“数字工匠”。这些措施推动了新要素与本土主体绑定,激活了村庄社会网络,让文化传承与村民主体性得以彰显。
  从动能转换的视角看,传统村落往往依托“门票经济”等粗放模式。这类模式割裂经济与社会生态,忽视村民福祉与文化本真。新技术运用的内生动力,不仅是科技与产业的经济融合,更在于通过产业革新,重构村庄生产—生活—文化的社会生态。贵州黔东南肇兴侗寨摒弃“门票经济”旧路径,推动侗族大歌等非遗数字化传承、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地方特色产品;融合多产业开发沉浸式新场景,通过多种手段强化文化传播与社区认同。这些措施尝试守护文化本真、激活社区活力,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生共融,也契合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村落的核心理论内核。
  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现实困境
  当前,新质生产力在赋能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实践中,还面临不少现实挑战,核心问题集中在技术适配性不足、主体协同性不够、制度保障力不强三个方面。
  第一,技术适配性不足。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技术大多源于城市与工业领域,与传统村落的发展场景、使用需求存在天然适配鸿沟,直接照搬极易产生水土不服问题。贵州某苗族村落曾投入巨资建设数字化民俗博物馆,引入VR体验设备展示民族历史,但由于设备操作复杂、内容更新滞后,且未适配老年村民与游客的使用习惯,开业半年后便门可罗雀,成为技术摆设。类似实践困境本质上暴露了传统村落技术适配的双重瓶颈:一方面,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直接限制了数字技术的落地条件;另一方面,技术供给与村落实际需求错位,部分技术研发片面追求高端化、智能化,推高技术应用门槛,导致技术难以转化为实际发展效能,无法真正赋能村落发展。
  第二,主体协同性不够。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涉及政府、市场、村民、科研机构等多个方面的关系,新质生产力的融入增加了主体间的协调难度。云南某古村落引入企业开发乡村旅游数字化项目,企业为追求短期效益擅自改造传统民居、拆除古建、砍伐树木,引发村民强烈不满,项目最终被迫停工。这一案例反映主体协同的矛盾:政府重技术引进与项目建设;市场主体逐利性突出,忽视文化保护与生态承载;村民主体地位缺位,发展决策参与度与话语权不足;科研机构技术研发与村落实际需求脱节,产学研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多元主体诉求相悖、联动缺失,制约新质生产力落地。
  第三,制度保障力不强。新质生产力驱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亟须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当前相关制度建设却存在明显短板。重庆某土家族村落数字化保护摆手舞、吊脚楼营造技艺等文化资源,因缺乏统一的数字化保护标准,资源格式与市级数据库不兼容,难以实现跨区域共享与传承。这一问题折射出制度供给的不足:数字化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土地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制约新型生产要素流动配置,乡村新业态的监管与激励政策亦不健全,难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与村民的参与积极性。
  实现活化利用的实践路径
  新质生产力驱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需要构建技术适配、主体协同、制度保障的实践路径。
  技术适配是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村落的前提。新质生产力在地发展的核心是推动城市技术体系面向乡土社会的本土化改造,让技术契合村落的社会特征与实际需求。首先,筑牢数字化硬件基础,加大对偏远村落的网络覆盖力度,推广价格低廉、操作简便的数字终端设备,弥补硬件短板,降低技术应用的物理门槛。其次,推动技术研发与村落需求精准对接,鼓励科研机构与高校深入调研,基于村落的文化特征、人口结构、产业基础,开发适配性的数字化技术与绿色技术。最后,加强村民的数字技能培训,通过开设乡村数字学堂、培育本土数字带头人等多种形式,提升村民的技术应用能力,让村民从技术的旁观者转变为使用者与受益者,推动技术融入村落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
  多元主体协同是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村落的关键。应基于乡土社会的治理传统,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赋能、村民参与、科研支撑的村落治理共同体。政府从项目主导者转变为政策引导者与服务保障者,加强人才培养、长效运营机制建设,统筹资源投入与政策制定。市场主体需将文化保护与生态保护纳入发展规划,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与村集体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村民议事决策机制,让村民深度参与村落发展规划、技术应用、项目运营的全过程,保障村民的主体性与参与权,激发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科研机构需推动研发视角下沉,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让技术研发真正服务村落发展。
  制度创新是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村落的长远保障。相关制度建设的核心是聚焦要素流动、产权保护、激励约束等关键环节,完善适配乡土社会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体系。具体而言,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与产权制度改革,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流入与优化配置提供制度空间,激活村落的土地资源价值。二是建立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的标准规范,统一文化资源数字化的采集、存储、传播标准,提升文化资源数字化的整体价值。三是完善乡村新业态的监管与激励政策,制定针对乡村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补贴政策,激发市场主体与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力度。
  新质生产力既给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带来历史机遇,也提出了现实挑战。从技术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看,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从来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与产业植入,而是一场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文化传承为根脉、以村民福祉为目标的乡村社会系统性变革。唯有立足村落的本土实际与社会特征,持续推动技术适配、强化主体协同、深化制度创新,才能真正破解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二元悖论,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让传统村落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实支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近代以来西南地区传统村落社会变迁与空间治理研究”(24XSH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
【编辑:余朋翰(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