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025-05-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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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八周年前夕,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学术期刊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国内多位法学界重要学术期刊的主编、副主编,围绕如何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进程中发挥法学期刊的引领作用,发展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总结中国法治实践经验,提炼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和理论的重任。中国法学研究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致力于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法学学科的发展。期刊要在选题、栏目设置、内容选择、价值引领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主动承担起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重要责任。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布局。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人才培养和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表重要讲话。8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始终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校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和师生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行动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期望法学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中国实际,同时汲取国际经验,深入挖掘历史资源,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展望未来发展,以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的民主性、继承性、原创性、时代性、专业性和系统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离不开学术平台和载体,尤其是期刊,其在构建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学期刊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立足中国国情、研究中国问题、服务中国实践的办刊宗旨,聚焦法治实践中的新型、复杂问题,以高质量实践法学研究助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谈到如何推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学科发展处调研员毛广军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研究阐释的正确发展方向。要弘扬中华文化主体性,筑牢法学学术根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法学学科担当;要坚持创新引领,提升法治学术期刊办刊水平。

  “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是法学期刊共同的使命。”《政治与法律》主编姚建龙提出,法学期刊应遵循 “为我所用、为我所创、为我所倡” 三个原则。“为我所用” 要求对引入的法学知识进行主体性判断,避免盲目移植。“为我所创” 强调关注原创性法治实践,期刊需引导作者关注本土实践,体现时代感、责任心和使命感。如《政治与法律》就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的基础上,关注我国原创性、本土性的法治实践,如探讨马锡五审判方式及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以提炼原创性法治理论。“为我所倡” 则指出期刊要与国际法学理论对话,通过英文刊等平台,用国际法学界能理解的方式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现 “旧瓶装新酒”,助力中国法治走向世界。

  学术体系与知识体系具有强烈的理论属性,但实践属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认为,法学作为实践性学科,法学逻辑必须尊重法治规律,只有遵循法治规律的法律逻辑,才能产生有生命力的学术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成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表示,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知识生产动力。期刊作为构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阵地、窗口和平台,具有政治属性,期刊需打造三支队伍:优质作者队伍、忠实读者队伍以及优秀的编辑队伍。

  聚焦法治建设实践中的

  新型复杂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系统集成的统合性概念,法治运行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彼此衔接、相互贯通、统筹推进。要聚焦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中的新型复杂问题,以高质量的实践研究提炼出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助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在法学理论建构中,标识性概念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概念是构建理论体系的基石,是人类知识的基础材料,缺少了概念,就无法构建起精致而严密的理论大厦。标识性概念是探寻和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基础与切入点。

  《环球法律评论》主编谢增毅认为,标识性概念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手段。标识性概念的提出需要准确地界定,同时需要区分理论上的概念和立法上的概念,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学术界的共同努力。期刊作为提供发表和交流机会的平台,对标识性概念的提出、实践检验和定型具有重要作用,期望能为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及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作出贡献。

  当前我国法学标识性概念建设存在概念提炼主体分散、概念层次不清、体系性有待增强等问题。概念的提炼要服务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要揭示中国法治的独特性,体现其国际性,以助力中国法治走向世界。《法学》主编胡玉鸿将标识性概念的特征概括为原创性、独特性、自主性三个方面,如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社会等概念就具有以上特征。关于如何建构标识性概念,胡玉鸿认为,在做好本土传承、结合当代中国的法律基因之外,还要吸收和借鉴国外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

  在《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看来,标识性概念在原创性、主体性、自主性之外,还应具有法治实践性和价值选择性特征。法治实践性强调原创性概念应源于中国法治实践,价值选择性则要求概念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体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发展方向。提炼法学标识性概念,应当重塑和阐释我国传统国家社会治理经验,从基层实践中挖掘和提炼。要积极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文件中的原创性、重大性标识概念,并面向世界提出体现中国主张的标识性概念。

  当前法学界存在大量新概念,但原创性理论的体系化构建刚刚起步,理论建构相对薄弱。《法学家》副主编尤陈俊以涉外法治为例,认为目前尚未形成系统性的理论体系,导致众人对涉外法治的看法各不相同。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时,不仅要创新概念和理论,还要确保理论能与国际话语体系对话,避免中国法学的传播困境,增强其国际影响力。

  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学术力量

  法学期刊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立足中国国情、研究中国问题、服务中国实践的办刊宗旨,聚焦法治实践中的新型、复杂问题,以高质量实践法学研究助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强化学术引领,服务国家战略,是期刊的使命与担当。学术期刊不仅是学术成果的展示平台,更是学术话语的塑造者和传播者。期刊在办刊过程中要处理好 “主与客” 的关系。毛广军表示,期刊主编与编辑必须承担起期刊主人的角色,积极促进学术讨论。同时,编辑们不应仅满足于编辑职责,还应致力于学术研究,自觉提升自身的学术修养与职业素质,主动投身于重大问题的研究,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力求成为集编辑与研究于一身的复合型“多面手”。

  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长远事业中,青年学者不仅是理论创新的生力军,更是未来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肩负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使命。《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表示,要高度重视青年学者的培养与发展,通过开设青年学者专栏,鼓励、支持青年学者深入研究中国法治实践,发表具有原创性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功崇于积,力成于恒。”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需要一代代学人持之以恒、接续奋斗的伟大事业。以加强法学标识性概念建设实践为牵引,着力推进新时代法学理论建设,必须更加坚定文化自信,勇于理论创新,积极担当时代使命,才能更好地为推动中国法治理论自主繁荣和法治现代化贡献学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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