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公德快速提升的经验及其现实意义

2023-07-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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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领域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因而一直以来公民道德建设都是学术界热门话题之一,而研究借鉴异域文明的成功经验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视角。综合来看,对日本近代公德建设的考察,我国学者的研究专著目前可查的仅有陈弱水的《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2005年,其中有“日本近代思潮与教育中的社会伦理问题”章节),饶从满的《日本现代化进程中的道德教育》(2010年),以及蔡振丰、林永强主编的《日本伦理观与儒家传统》(2017年),与此同时,与该领域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的数量也十分有限。因此,《日本近代公德的流变研究》的出版,无疑为从事中日文化比较研究,特别是热衷于公德建设比较研究的学者们提供了一份极其重要的参考。

  日本近代公德状况从明治初期的令人堪忧到后期的提升,这个“不可思议”的流变过程,确实容易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兴趣。通过研读《日本近代公德的流变研究》,可以了解到,日本近代公德提升的契机以及明治政府所采取的有利于提升公德水平的系列改革和实践举措。同时,通过研究日本近代公德提升运动对中国近代思想家们所产生的深刻影响也能间接感受到其重要作用,如梁启超的公德理论的提出和国民性改造问题的探讨。事实上,还有一个更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值得探究,那就是日本近代公德提升的有效经验在当下是否仍有可资借鉴的方面?关于这个问题,在《日本近代公德的流变研究》并未直接谈及,但字里行间却处处渗透出以下三个值得深思的方面。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强烈学习和革新意识

  通过明治初期的道德状况可知,日本近代有正视自身不足的勇气和强烈的革新精神。诚如书中日本学者子安宣邦所道出的那样,“日本社会的革新,根源于从不曾止绝的人心之‘骚乱’,此‘人心之骚乱’成为促使日本迈向文明的最大动力”。明治初期,面对西方人对日本人在公德缺失方面的嘲讽,明治政府没有简单的回避或刻意地遮掩“家丑”,而是允许报纸杂志宣传外国人眼中日本人的陈规陋习,鼓励理论界揭露自己国家的不足,以唤醒国人的国耻意识。尽管学者们对导致明治初期国民公德缺乏的原因见解不一,但并没有影响日本学者对公德状况的普遍反思,且学界最终一致认为,日本国民的公德水平远远低于西方国家公民的公德水平,于是主张汲取国外之长,补日本之短。正是这种革新的精神,催化了近代日本公德理论的产生,促使明治后期日本国民的公德素质明显改善,公德水平大幅提高。

  史少博教授在《日本近代公德的流变研究》中反复强调,日本具有善于学习他国长处的显著特点,这无疑抓住了要点,揭示出了日本近代公德提升的巨大动力。从因果关系的角度看,明治时期的道德运动,是日本学者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出于求强求变的现实改革需求,针对明治维新后西方伦理道德思想的冲击而发动的。日本近代道德运动的决心来自于对文明差异的反思和提高公民“国耻心”的决意。在学界与明治政府的推动下,最终形成了明治时期的道德运动且成果显著。例如,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由读卖新闻社编纂的《公德养成之实例—附英人之风尚》中用了二十章的篇幅来介绍英国的社会风尚,强调当时日本的短处就是公德缺乏,并认为这是无可争议的,主张以外国的实例为借鉴,采其所长,同化日本的国风民俗,且将其视为“急务中的急务”。这种极力效仿西方的做法确实有待商榷,但迫切学习他人之长的态度和决心值得肯定。

  二、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强烈法治思维

  作者指出,日本近代公德提升的关键因素就是制定了与公德培养有关的法律法规。之所以用强制性的法令来取缔陋习,其初衷实际上是为了保证文明生活方式的有效推广。由于生活习俗的巨大差异,如欧美人对日本人路边小便、随地吐痰以及男女共浴等行为难以容忍,以至于二者之间的摩擦不断涌现,为了提高“国耻心”,明治政府决意彻底改变民众的生活陋习,营造新的生活风尚。从现实性讲,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小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推进势必十分艰难,然而为了彻底改变民众的不良陋习,为了国民长远的健康安宁和文明生活,明治政府最终毅然决定用法令的形式来取缔陈规陋习,即把国民的不良生活习惯列为轻微犯罪,用强制的方法规范人们的行为。

  据1876年《东京府统计表》数据,明治九年(1876年),仅东京就有10960人受罚。由于执法严格,有效解决了公共卫生、伤风败俗等方面的问题,使社会风貌焕然一新,实现了建立新的社会风俗习惯的目的。事实上,为了对违背公德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使得每一个违反条例的人得到应有制裁,明治政府将《违式诖违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配合执行,确保法律法规有效落实。诚如作者所言,明治初期的《违式诖违条例》看似只是处罚了各种不良小事,实际上却解决了公德风尚的大事,可谓一语中的。

  三、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高度理论与实践自觉

  《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日本近代公德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没有流于学术界的理论渲染,而是在操作层面上执着于精微,制定了自上而下的具体举措,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验证了细节决定成败的深刻道理。作者以日本近代的德育教材中关于公德条目的规定为例,强调细致入微是其突出特点。例如,明治三十二年的《高等小学修身教典•生徒用》第二十四课公德中指出,“我们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世上,而是生活在只有人人相助才能幸福安定生活的社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幸福,也必须照顾别人的利益,否则自己的利益也难以实现。把为自己谋利益、谋幸福之意愿推广到为一村一町、一郡一国谋利益、谋幸福,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就是对公共的德义。例如公园是我们游玩娱乐的公共场所,在花园里不损害所有的公共财物,遵守公园的禁制,不随便折公园里的花卉草木。总之,不做任何损人利己之事,为广大公众谋利益是每个文明国民的职责。”这段话表面上看似平平无奇、朴素无华,实际上却有强烈的情感和现实意义,于细微之处直击人心。

  明治三十六年编的《最近小学校教授细目•寻常科》中列举了“关于美的感情之事,关于卫生之事、关于时间之事、关于场所之事、关于声音之事、关于妨害他人游戏快乐之事,关于损害学校公共财物之事件,关于危险之事,关于名誉之事,关于扰乱秩序之事,关于对国家社会应该遵守的种种”。每一种“事”下又罗列了多种应该注意避免之事,例如,关于美的感情之事下就有十二个需要注意避免之事,这些事以至于细致到例如“墨水等液体溢到教室的地面不管不顾之事” 、“鞋上的泥土损害了学校入口的状态即不擦拭鞋子登校之事。”

  作者指出,日本明治时期的《传染病预防法》与废弃物规则最大的特点就是细致、细节,并给予执法、遵守规则以具体的依据。例如,1900年明治政府制定了《下水道法》,对下水道的管理更加严格,以保障饮用水质量。同年,日本第一个关于废弃物的法律《垃圾清扫法》公布实施。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依然任重而道远。社会各界每每探讨垃圾分类意识培养这个难题时,总会提及日本垃圾分类的卓然成效,殊不知日本之所以能够在垃圾分类、地下水道治理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与其制定切实有效、细致入微的法律条例并严格监督执行有着直接关系。

  总之,《日本近代公德的流变研究》为学者们全面认识和研究日本近代社会公德流变提供了一份十分重要的参考。一方面,书中涉及的近代日本教育家、思想家、哲学家等就有六十多人,且详细介绍、比较了他们的思想观点和理论贡献,此外还有翔实的日本官方文件的梳理和翻译,有利于学者们直接获取大量的一手研究资料;另一方面,从研究思路来看,作者通过探寻日本近代历史,不仅介绍了公德理论产生的政治文化背景和经济背景,而且明确揭示了日本近代公德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实现路径,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原则和方法,同样值得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公德;公民道德建设;日本近代公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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