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零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一、康德其人
在西方乃至世界思想史上,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无疑是一个必须浓墨重彩地叙述的对象。他是德国启蒙运动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批判哲学的创立者,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对于中国读者们来说,也许最为耳熟能详的就是日本学者安倍能成所提出的蓄水池之喻了,即康德是一个蓄水池,前面两千年的水流入它里面,后面的水从它流出。
康德出生于当时东普鲁士首府哥尼斯贝格一个清贫的皮匠家庭,从8岁起就读于弗里德里希公学的拉丁文班,接受了古代语言和古文献的严格教育。1740年,康德进入哥尼斯贝格大学学习。在大学教师克努真的影响下,康德对自然科学,尤其是牛顿力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即撰成《关于活力的真正测算的思想》,想要对笛卡尔主义者和莱布尼茨主义者之间有关动能测算的争论做出裁决。
1747年,康德因为家境困难,未完成学业就离开大学和哥尼斯贝格,先后在不同的人家担任家庭教师。在这期间,康德的兴趣集中于天文学研究。在1754年返回哥尼斯贝格之后,他于1755年匿名发表《一般自然史与天体理论》。在该书中,康德提出了宇宙起源于物质微粒在引力和斥力作用下的相互运动的星云假说,被恩格斯誉为在“自然界在时间上没有任何历史”“这个完全适合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的人。
1755年,康德返回大学,以《论火》的公开答辩论文获得硕士学位,并以《形而上学认识各首要原则的新说明》的公开答辩论文获得大学授课资格,成为无固定薪俸的私人讲师,从而开始了其持续41年之久的教学活动。
康德于1770年被聘为哥尼斯贝格大学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编内教授。大约在此前的1764年,康德萌生了“一种新形而上学的尝试”的想法。而到了1770年,康德自信“已经达到了那个概念”,这集中反映在他的教授就职论文《论可感世界与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则》中。该文的发表,标志着康德已经进入从前批判时期向批判时期的过渡。
1781年,康德思考10余年之久、用4—5个月时间写出的《纯粹理性批判》出版,康德哲学进入了批判时期。在此后不到10年的时间里,《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相继问世,史称“三大批判”。除此之外,康德在这个时期还有《未来形而上学导论》《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等重要著作。康德把自己此期的哲学概括为“批判哲学”。
二、《纯粹理性批判》
《纯粹理性批判》是康德批判哲学的第一部,也是最重要一部代表作,初版于1781年。1787年,康德又对它做出重大修改,出版了第2版。后世一般是以把这两个版本合并互参的形式出版。
《纯粹理性批判》全书共分第一版、第二版前言,“导论”,“先验要素论”和“先验方法论”。在两个前言中,康德阐明了纯粹理性批判的意义。所谓“纯粹理性”,指的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理性,而“批判”就是对这种理性进行分析和考察,以便确定知识、尤其是形而上学知识的起源、范围和界限。康德认为,形而上学之所以未能像其他科学那样走上可靠的道路,就在于迄今为止人们一直假定,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必须遵照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像哥白尼在天文学中的革命那样,设想对象必须遵照我们的知识。这样的知识当然不能是来自经验的,而必须是纯粹的理性。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哥白尼式革命”。在这样的意义上,预先考察人的理性能力,就成为一切形而上学研究的先决条件。
“导论”提出了《纯粹理性批判》的总问题。它首先区分了先天知识和经验知识、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认为惟有先天综合判断才既具有普遍必然性,又扩展我们的认识。在理性的所有理论科学中都包含着作为原则的先天综合判断的成分。因此,纯粹理性的普遍课题就是: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又可以具体化为:1.纯粹数学是如何可能的?2.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3.作为自然禀赋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4.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如何可能的?
“先验要素论”分为“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论”。“先验感性论”考察感性的先天形式。感性就是通过我们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其先天形式就是空间和时间。空间和时间不是来自经验的概念,而是我们感性直观的纯形式,空间是外直观的形式,时间则是内直观的形式,它们是感性认识和数学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空间和时间不能适用于“物自身”,而仅仅适用于“物自身”对我们的显现,即显象。
“先验逻辑论”又分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先验分析论”考察知性的先天形式,自身又分为“概念分析论”和“原理分析论”。在“概念分析论”中,康德提出,与感性是接受性不同,知性是思维的能力,其思维活动的结果是形成知识,即判断。判断共分4类12种,每一种判断都以一个先天概念即范畴为先决条件,因此,与12种判断相对应,就有12个范畴。这些范畴都不是来自经验,而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在“原理分析论”中,康德指出,范畴运用于经验,还必须借助“图型”,这“图型”就是时间。在此基础上,康德进一步提出了“纯粹知性的原理”,由此完成了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的论证。
“先验辩证论”讨论了狭义的理性因超验的应用而必然陷入的“先验幻相”。理性追求一切思维主体的统一,最终陷入“理性心理学”的“谬误推理”;追求被观察的对象的条件的统一,最终陷入“理性宇宙论”的“二论背反”;追求一切可能的存在的无条件统一,最终陷入“理性神学”的“上帝存在证明”。康德以此阐明了传统形而上学作为科学的不可能性。
“先验方法论”是康德对纯粹理性批判在科学中的应用的阐述。最重要的是,康德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他整个批判哲学体系的纲要。
《纯粹理性批判》既回答了康德提出的“我能够知道什么”这个问题,同时也回答了“我不能够知道什么”这个问题,从而把信念、自由从知识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为他的《实践理性批判》等著作埋下了伏笔。
三、《实践理性批判》
《实践理性批判》是1788年出版的伦理学名著。所谓“实践理性”,指的是“一个理性存在者”“按照法则的表象亦即按照原则来行动的能力”,亦即“意志”。而实践理性的批判,也就是要考察意志的本质、规定根据及其所遵循的原则。
《实践理性批判》由“纯粹实践理性的要素论”和“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两个部分构成,而前者又分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论”和“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分析论”首先提出,实践的法则必须是普遍必然的,必须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有效。而为了保证法则的普遍有效性,它们就必须不是经验性的,也就是说,不能把欲求能力的一个客体(质料)预设为意志的规定根据。因为质料的或者经验性的原则全都属于自爱或者自己的幸福的原则。它们虽然可以对主体来说充当准则,但由于缺乏必须被先天地认识到的客观必然性,所以绝不能充当实践的法则。因此,惟有准则的纯然立法形式才能够充当其法则的意志,这就是一个自由意志。这也就意味着,道德行为的规定,只与主体的行为动机相关,与行为的结果没有关系。惟有形式的实践原则,才能给意志提供一条普遍的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定言命令式:“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视为一种普遍的立法的原则”。意志的这种立法也就是“自律”,以别于经验性立法的“他律”。
“辩证论”提出了纯粹实践理性的二论背反。在康德看来,出自义务而行动的德性已经是最高的善,但它还不是作为有理性的有限存在者的欲求能力之对象的完整的和完满的善,即配享幸福的有德之人享有他所配享的幸福。德与福的这种结合才是实践理性的必然客体,即至善。然而,无论是以分析的方式还是以综合的方式,人们都无法设想德性与幸福的这样一种必然联结。为了解决这种二论背反,康德最终提出了意志自由、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这三个纯粹实践理性的“公设”,用上帝这个“源始的至善”来保证德福相配这个“派生的至善”,从而走向了“道德神学”。
四、《判断力批判》
在康德哲学原初的计划中,并没有《判断力批判》的地位。但是,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分别完成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批判之后,康德发现,理性的两种能力——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实际上造成了哲学体系的割裂。要想保证理性的统一,就必须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或者说在知性和理性之间,有一个中间环节,这就是判断力。于是,《判断力批判》就承担起在这两个领域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得二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及自然向自由的过渡成为可能的任务。
《判断力批判》全书由“导论”、“审美判断力的批判”和“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构成。“导论”从批判哲学的整体的角度强调了判断力批判的地位,并把判断力区分为把特殊的东西归摄在普遍的东西之下的规定性判断力和为特殊的东西找到普遍的东西的反思性判断力,并指出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原则就是后者的一个先验原则,理论理性(知性)的立法和实践理性的立法就是通过反思性判断力而联结起来的。
“审美判断力的批判”首先分析了审美判断亦即鉴赏判断的特征。康德继续运用4组范畴的方式,认为:1.按照质来看,规定着鉴赏判断的那种愉悦是没有任何兴趣的;2.按照量来看,美者是无需概念而被表现为一种普遍的愉悦之客体的东西;3.按照关系来看,鉴赏判断仅仅以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为根据;4.按照模态来看,鉴赏判断是必然的,其必然性的条件就是共感的理论。接着,康德在强调崇高者与美者相一致的基础上,也分析了二者的不同,即崇高感包含着一种主体克服自身的一种努力,即在克服痛感、恐惧等之后显示出人的力量和理性的尊严的一种愉悦。它更体现人的精神力量的强大,接近道德主体的尊严。
“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讨论的对象与依据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审美判断不同,是客观的合目的性,即事物自身具有的合目的性。这样的合目的性不是某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有益性,而是“一个事物自己是自己的原因和结果”。对于一个作为目的的事物来说,首先就要求:各个部分惟有通过其与整体的关系才是可能的。其次就要求:它的各个部分由于相互交替地是其形式的原因和结果,而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统一体。能够成为这样的目的的事物,就是有机物。在有机物那里取得的客观合目的性用之于作为整体的自然,就使得我们可以把全部的自然界视为一个目的系统。这个目的系统的最终目的就是人或曰人的文化。文化最终把人导向创造的终极目的,即道德的人或曰人的道德。对于道德的人来说,就不能再去问他是为了什么而实存的。他的存在在自身中就具有最高的目的,他能够尽自己所能使整个自然都服从这个最高目的,至少他可以坚持不违背这个最高目的而屈从于自然的任何影响。
康德在对自然的美者和崇高者的考察中确立了主观合目的性这个先天原则,通过“类比”作为客观合目的性运用于有机物和整个自然,再通过最终目的和终极目的的概念引导出人的文化和道德,最终完成了自然向自由的过渡,实现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真正统一。
于是,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前言中明确宣布:“我以此结束我的全部批判工作”。在此之后,康德转向了道德哲学、宗教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等领域的学说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