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观”之“大”的丰富内涵

2026-06-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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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文学观”的提法并非始于当下,杨义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倡大文学观,后来有不少现代文学研究者也倡导大文学史观。当下再次被激活的“大文学观”概念具有新时代和数字时代的独特文化及社会内涵。值得深入追问的是:为什么是“大文学观”而非其他文学史概念在当下被重新激活,什么是大文学观之“大”、如何达成大文学观之“大”?

  “大文学观”概念的重新激活

  首先,这与“大文学观”概念的属性有关。“大文学观”概念表达了文学变革的诉求,因其概念内涵相对模糊反而更具弹性。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文学观,因其概念内涵并不具体、精确,“大文学观”概念反而构成了对一种尚未聚焦、定型事物的召唤力。讨论“大文学观”需将问题引向深入——直面因时而生的文学难题,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分解为大作者观、大读者观、大传播观等同样模糊的概念。

  其次,学术界呼唤“大文学观”的深刻动因在于当下社会、技术和文学发生的巨变。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时代现实、技术变革都在推动着“文变”。所以,才会有新媒介文艺、人工智能文学等新的文学现象的出现。虽然“文变”是一个必然现象,但是“文”如何“变”、“文”向何而“变”却因人而异。文学观是调节文学与时代、社会、现实、技术等诸多因素之间关系的核心参数。过时的、失效的文学观将束缚文学的高质量发展,而务实的、合宜的文学观才能更好地释放文学的能量,让“文变”更好地与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相适应。因此,因应时代、文学之“变”而构建新时代的“大文学观”,是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大文学观”的再次提出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它的价值在于提醒文随世变,并要求构建出具有时代精神、主体能动性、充分释放文化创造力的文学观。

  最后,“大文学观”的提倡具有鲜明的当下问题意识。当下,文学和时代一样正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仅从审美出发的文学观无疑太“小”,而且与现实相脱节,不能有效解释不断涌现的社会与文学新现象。唯有挣脱审美自律性之“小”,才能使文学汇入由时代、社会、精神和技术变革构成的综合现实中,从而成就其“大”。换言之,“大文学观”之“大”是审美性与时代性、社会性、现实性融合生成的“大”。

  “融合”与“大文学观”的达成

  “融合”是达成“大文学观”的核心问题,这里包括雅与俗、常与变、文字与数字、传统与当代等的融合。融合不是简单的加法,“大文学观”无法靠简单的理论相加、演绎。融合的关键首先在于从理念上打破各种形式的边界,拥抱新形态、接纳新主体与认同跨媒介的必要性;其次在于意识到融合文史哲、古今中西视野的必要性;最后在于认识到胸怀家国天下、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要性。这构成了“大文学观”的边界之“大”、视野之“大”和格局之“大”。但是,这些只是融合的理念和目标,融合的真正达成有赖于对一系列理论问题的精深研究。

  第一,如何融合文字与数字?在《书写还有未来吗?》一书中,威廉·弗卢塞尔就提出了数字技术对文字造成的冲击。作为一名卓有远见的媒介哲学家,威廉·弗卢塞尔认为,原始图像、文字和技术图像是人类社会的三种主要媒介,分别对应于前历史、历史和后历史三个阶段。这种划分虽有洞见,但不能作片面理解。比如,在文字社会中,并非没有原始图像;同理,在数字社会中,同样不能没有文字。从文字到数字不仅是媒介的转换,更是文明的迁徙。很多文明成果藏身于自身独有的媒介形式中。迄今为止,人类最重要的文明成果,尤其是思想成果既是通过文字创造的,也以文字的形式存在。在理念上拥抱数字社会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将图像和文字时代的文明成果带入数字社会。虽然各种形式的古代典籍数字化工程早已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真正的理论难题在于回答数字时代文字不可取代、不应被取代的原因是什么,真正的实践难题在于如何让数字原住民认识到文字的妙处和神韵。数字时代,短视频日益成为主流的文化产品,人工智能技术使文字生成变得轻而易举,文字由此遭遇了视频传播和智能生成的双重挑战。一方面,数字时代的人们越来越亲近视频而疏远文字;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人工智能辅助写作。这造成了人与文字之间的双重隔离。但是,我们珍重文字,其实是珍重文字所携带的思想深度与创造力。在某种意义上,在短视频和AI生成成为普遍趋势的情况下,文学写作承担着保留文字深度和创造力的重要使命。因此,一味趋新或守旧都不可取,“大文学观”之“大”在于弥合文字与数字之间的巨大鸿沟。

  第二,如何统一文学的“变”与“常”?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文学与古代所谓的文学其实内涵迥异。文学一直在变,但也有自身恒久永续的部分,这就是所谓的文学之“常”。数字时代,文学的“变”与“常”的矛盾表现得更加剧烈。由于数字技术的介入,文学从作者、读者、作品形态到传播机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新文学现象、泛文学现象的涌现打破了既往文学的陈规惯例。不理解文学之“变”将会脱离社会和时代,但理解文学之“变”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投身于新媒介现象之中,文学之“常”是人类必须守住的精神之根。文学之“变”促使我们对文学之“常”作出回应:文学虽一直有娱乐消遣的功能,但也是人类理解自我、体认他人、介入现实的重要方式。文学拓展我们的感受力,以获得饱满的生命体验;文学锤炼我们的判断力,以建构丰盈的意义世界。因此,“大文学观”之“大”不仅在于追随新的形式,更在于使文学不脱离立心与铸魂的使命。

  第三,如何弥合文化的连续性与技术的革新性?对于“大文学观”之“大”,有研究者以为其从“杂”字出,也有研究者以为其从“深”字出,还有研究者以为其从“大众”中来。本文之所以强调“大文学观”之“大”的文化连续性,原因在于数字技术正在创造一种“当下主义”,经典被当下的技术和文化逻辑所戏仿和重构,其独立的价值和启示意义被遮蔽。由此,文学和文化的连续性正在被强势的技术所切断,从而影响了当下读者对中国几千年文脉的感知。文学和文化是储存一个民族精神记忆的重要方式之一。文化记忆的价值在于维系民族文化的连续性。我们为什么需要经典?不仅因为我们需要一些智慧的书籍,更因为不同时代的经典构筑了我们民族文化的内在连续性。因此,今天所需要的“大文学观”之“大”,不仅在文学连接社会、时代、审美之“广”、打破文体界限之“杂”、通向无限非专业作者之“众”,也在于在数字时代赓续经典、构建文化连续性的“连”。连而有结,连而成其大。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李培艳(报纸)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