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国家疆域治理中的“四土”

2026-06-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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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周文献及出土资料中记载的“东土”“西土”“南土”“北土”等概念,对我们深入理解早期中国国家的疆域形态及疆域治理情况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关于早期中国国家的疆域形态及其治理,国内外学界已有一些讨论。一种看法认为,早期的统治者尚未有广大疆域的观念,关于国土只有“点”的观念,尚未形成“面”的观念。在此基础上,也有学者进一步将早期国家形态概括为“都鄙式邑群”,或者更加理论化地称之为“邑制国家”,强调夏、商、西周王朝的疆域是不连贯的,其统治对象主要是大大小小的邑以及邑与邑之间的交通线。从文献及出土资料中有关“土”及“四土”等记载来看,上述看法是片面的,早期中国很早就产生了广大疆域的观念,并且已有了初步的治理实践。

  商代甲骨刻辞中的“四土”

  商代甲骨刻辞中,多见东、西、南、北等“四土”的相关记载,这些都是广域国家形成的重要表征。如《甲骨文合集》36975载:“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卜辞中的“商”指商都及其附属地区,实际就是王畿地区;而与“商”相对的“四土”,则是王畿之外的四方广大疆域。“受年”指占卜庄稼是否丰收。商王占卜“四土”之地的庄稼能否获得好收成,反映了商王对“四土”的高度关注,“四土”的部分粮食收成,应作为贡赋上缴商王。此外,“四土”还为商王提供牲畜。《甲骨文合集》8777载,“贞:呼视羊于西土由”,商王命人到“西土”某地视察羊群的养殖情况;又如《甲骨文合集》8783载,“贞:呼牛于北土”,商王命令从“北土”进贡牛。这些卜辞表明,“四土”属于商王国的疆域,农业与畜牧业受商王管辖。

  “四土”属于商王统治的疆土,故商王除了关心农业收成,还比较关注“四土”之域是否发生灾祸。如《甲骨文合集》10186载,“西土无艰”,《甲骨文合集》10185载,“北土不艰”,《甲骨文合集》40889载,“东土其艰”,等等。卜辞某土“有艰”或“无艰”,指商王占问某个区域的疆土上是否发生动荡或灾难。据《尚书·大诰》所记,西周初年仍有类似之事,有助于甲骨卜辞的解读。在周武王去世后,殷遗民发动叛乱,周成王使用“大宝龟”进行占卜,其命辞是“有大艰于西土”,实即“西土有艰”。周王占问“西土”(也就是周邦)是否会遭遇大的灾难或变故,具体而言就是指商遗民的叛乱会不会对周邦造成大的危害。商王占卜“四土”有无灾祸,反映了商王对“四土”有切实的统治权。

  由《尚书·大诰》“艰”的内涵来看,卜辞所记“四土”“有艰”之“艰”,很可能同样指地方叛乱或外敌入侵之类的祸乱之事。商代甲骨卜辞记载了敌对方国入侵某土之事。如《甲骨文合集》6357载:“贞:工方弗罙西土。/贞:工方其罙西土。”工方是商的敌人,卜辞常见商王征伐工方之举。“罙”指深入,多用于战争攻伐,《诗经·商颂·殷武》有“罙入其阻”之语,卜辞“罙”“伐”亦常连用,意思相近。商王占卜工方是否深入侵袭“西土”与商王占卜“西土有艰”类似。由卜辞内容来看,商王对“四土”负有保护之责。这也反映了“四土”作为商王国的疆域,受商王的统治。

  “四土”与西周国家疆域治理

  周人崛起于“西土”,联合西土族邦东向克商,迅速建立起对东方广大疆域的控制。在此过程中,“四土”格局深刻影响了西周国家的疆域治理。

  其一,“西土”之地及其治理情况为周王国树立典范。一方面,周人克商,“西土”势力是关键助力,也是周王国的核心武装力量。《尚书·牧誓》载周武王在牧野之战前对“西土之人”作战争动员,此“西土”势力包括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西方族邦。另一方面,“西土”之地曾由周文王悉心治理。在周人看来,这是周克商的根本原因,也是周代良好政教的“活水之源”。据《尚书·康诰》记载,周武王分封康叔时称,周文王“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将“西土”打造成治政上的典范之地,故上天降下命令,让周取代商。《尚书·酒诰》亦记载周王之言“文王肇国在西土”,周人遵循文王教导,得以保有天命。

  其二,周人立国于“西土”,对以西治东的疆域治理格局有着清醒认识。正是基于这种疆域治理格局,西周王朝在建立伊始即迅速推行分封制,将有能力、有功劳的宗室子弟与功臣分封到北方、东方与南方广袤之地。《尚书·康诰》记述了周武王分封其弟康叔封的命辞:“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周王朝分封康叔封,目的在于控制与教化商遗民,稳定当地局势,保障商周易代顺利过渡。正如《康诰》所言,“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其三,及至西周后期宣王中兴,为重振周王朝地方威严,重整“四土”,继续推行分封。宣王重整北方疆土,分封韩侯,命其“干不庭方,以佐戎辟”。同时,宣王重整南方疆土,经营江汉地区。《诗经·大雅·江汉》载:“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在南方,宣王册封了申伯,《诗经·大雅·崧高》载:“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我图尔居,莫如南土。锡尔介圭,以作尔宝,往近王舅,南土是保。”宣王册封申伯到南阳盆地的谢邑,命其保于“南土”,实则令申伯控御南方势力,充当王畿屏障。

  “四土”观念推动早期大一统政治的发展

  “四土”以及相关疆域观念推动了早期中国大一统政治的发展。春秋时期,王政衰微、王权不振,齐、楚、晋、秦等地方势力代兴,但它们均未突破西周王政体制。“四土”及相关观念仍被广泛接受。

  公元前533年,周、晋之间因部分土田归属发生纠纷,周景王派詹桓伯出使晋国。詹桓伯对晋国执政说道:“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晋国最终归还了有争议的土地。詹桓伯援引西周疆域范围作为与晋国交涉的重要理据,得到晋国认可,故其所述内容有据可考。东周王室保存着西周时期的文献档案,其中有王国疆域的记载,詹桓伯所言实际上代表了官方态度。由这一事件可知,以“四土”为指称的疆域范围及相应观念,在春秋时期仍发挥着一定作用。

  与“四土”相关,春秋铜器铭文中还有“蛮土”的说法。近年新公布的春秋晚期鄀国铜器諻缶铭记载:“唯正八月辰在乙丑,鄀君雍子諻择厥吉金,自作尊缶,以祈眉寿,蛮土是保。子孙永保用之。”鄀国本是华夏集团的一员,西周时期服属于周王朝,春秋时期则受秦、楚两国的交相逼迫,遂分化南迁,其中一支最终居于铭文所称的“蛮土”之域。“蛮土是保”,体现了西周分封制度与族群治理观念。西周时期的分封制极大拓展了周王朝的疆域范围,在疆域观念层面产生了两方面影响:对周王而言,形成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对受封族邦而言,逐渐产生了接受王命、治理封域内族群、守土有责的观念。直到春秋晚期,鄀国国君仍言“蛮土是保”,不忘自身治理地方的职责,反映了西周大一统政治在疆域治理方面的深刻影响。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商周时期北方地区出土资料与族群形态整合研究”(22BZS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编辑:武雪彬(报纸) 胡子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