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民生保障在过去十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把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布局下,我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实现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战略目标,建成了小康社会,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和总体水平又有了新的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新发展阶段的第一个五年,在民生保障方面也面临着新的目标和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国民生保障还存在短板,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发展原则,以及民生福祉各个方面达到新水平的目标要求,并从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划。“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的顶层决策引领和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民生保障又取得长足进展。概括起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国民生保障在项目体系、公平性、均衡性、普惠性、可及性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总体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是民生保障内容增多,项目体系更加完整。“十四五”时期,我国首先针对民生保障存在的短板,努力补齐项目短板。例如,针对过去婴幼儿入托服务严重不足的短板,“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婴幼儿托位数全面增加,比“十三五”末翻了一番多,全国县级托育服务接近全覆盖,并且托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过去托育难的问题。又如,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不足的情况,“十四五”时期积极开展针对重点群体的职业伤害保障等专项权益保障试点项目,逐步补齐短板,取得了积极进展。再如,“十四五”时期启动了个人养老金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二是民生保障普惠性增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十四五”时期我国积极推动提高民生保障普惠性水平。在教育领域,免费教育逐步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扩展,积极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覆盖面,通过新建、改建而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8%。在卫生与健康领域,到2024年底,全国卫生机构数和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109万所和1578万人,分别比2020年增长了6.9%和17.1%,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加充分。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比2020年又提高了1岁多。在社会保险领域,2024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82万人,比2020年增加了7.4%,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了17.2%;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662.08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948.34万人,比2020年增长10.1%,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所降低,目前正在通过改革而促进参保率的回升。此外,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以上数据说明,“十四五”时期我国民生保障的普惠性进一步增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三是民生保障的均衡性进一步加强,公平性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民生保障更加重视均衡性和公平性。在社会保险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的要求,有力促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十四五”时期启动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工伤保险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在教育方面,义务教育全国2895个县域实现基本均衡,在卫生与健康方面,每千人口医疗资源差距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从2020年的2.21∶1降到2023年的1.54∶1。并且,国家积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和比例上升。
四是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进一步加强,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服务持续扩大。首先,在完成脱贫攻坚后,“十四五”时期积极开展了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努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次,“十四五”时期我国积极开展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努力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除了继续做好对低保、特困等传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之外,还建立了全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系统,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向他们提供更多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再次,“十四五”时期我国针对“一老一小一残”的社会服务体系也进一步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40.6万个、床位799.3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的48%提高到65.7%,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津补贴惠及4945万老年人。基本建成覆盖各类困境儿童的保障关爱体系,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26%、32%和31%。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国平均标准分别提高了31.9%和22.5%,残疾人康复机构数明显增加,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考生30810人,是2020年的2.27倍。
综上所述,从总体上看,“十四五”时期我国民生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引的方向和规定的原则,克服各方面的困难,不断完善民生保障项目体系,努力提升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在努力完善基础性民生保障和健全兜底性保障的同时,不断提升普惠性水平,使我国民生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民生保障总体质量明显上升,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的民生建设开了一个好头。但是,“十四五”的成就并不是民生保障发展的终点站,而是又一个新的起点。“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开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期待“十五五”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有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民生基础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