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色转型中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2025-07-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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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15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以及将“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作为城市工作七大重点任务之一的战略部署,为深化城市绿色转型和美丽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绿色转型为重点,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
  城市绿色转型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向“绿色、低碳、循环”转变。通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城市绿色转型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是实施“双碳”战略倒逼能源结构深度转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实施“双碳”战略以来,我国逐步改变了以往粗放式的能源生产方式和敞口式的能源消费模式。在生产端,能源生产清洁化取得跨越式发展。在消费端,能源消费低碳化深度推进。城市地区则成为上述转变的主要贡献者。
  二是开展治污攻坚实现环境质量的历史性改善。2013年以来,我国陆续开启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历史性改善,不仅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水环境质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土壤污染加重趋势也得到初步遏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通过扩绿提质优化城市生态系统韧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普遍加强了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将扩绿提质作为优化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重要手段。各地城市通过协同推进科学绿化与生态修复,显著提升了城市生态韧性、优化了城市人居环境。
  四是强化绿色创新驱动为城市增长赋能。我国坚持将创新与绿色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不断强化城市绿色增长新动能,不仅在科技创新层面以绿色技术助力城市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还在制度创新层面着力打通绿色价值转化通道。
  城市绿色转型面临多重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初步脱钩,但城市绿色转型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首先,资源型城市转型脆弱,部分城市面临经济动力不足与经济韧性下降的双重压力。其次,碳排放区域分化加剧。东部地区部分城市产业转移形成了一些“净溢出区”和“净受益区”的分化,而西北地区部分城市则出现了“高碳锁定”现象。最后,绿色技术鸿沟不断扩大。东部发达城市的绿色专利数量是欠发达地区城市的数倍甚至十数倍,公众参与度也存在显著差异。
  二是技术创新与应用瓶颈较为突出。首先,低碳技术落地难。例如,由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材料标准规范的缺失,很多绿色建材的市场接受度较低、渗透率不高。又如,一些城市正在试点推广的零碳园区普遍面临非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缺失、绿电消纳技术不足等问题。其次,绿电直连落地难。企业需承担电源建设、专用线路及储能配套等,且交易机制复杂,导致项目成本大幅上升,企业投资意愿不高。类似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是制度体系与监管体系仍存在短板。一方面,标准体系存在碎片化现象。各地零碳园区核算标准不统一,建筑垃圾治理缺乏全国性电子联单平台,跨区域协同机制缺失导致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低下等。另一方面,监管力度有限。例如,城市更新、城市建筑等领域的碳排放核查与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高效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具,尚未形成相对科学的碳足迹监控机制等。
  此外,城市既有建筑的低碳化改造因投资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率较低,一些城市的零碳园区建设主要依赖政府财政补贴,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碳普惠场景覆盖有限(以交通领域为主),绿电溢价市场尚未形成,公众与企业的参与动力也有待提升。
  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
  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应以推进空间公正性、技术应用性、制度适配性和社会参与性为方向,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
  第一,探索构建区域协同治理新机制。立足各地特色,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设计。对于西北、东北地区等绿色转型压力较大的城市,可支持发展绿氢、储能等接续产业,或立足自身优势,开辟新产业、新赛道,逐步降低传统高碳产业从业人口比重。对于东部地区发达城市,大力推行跨省绿电证书交易,优化“西电东送”绿电消纳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联盟,推动城市级减排项目打包开发,并鼓励发达地区率先试点建设碳交易枢纽。探索建立“高脆弱性城市援助基金”,推动产业转移与绿电协同。
  第二,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以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精确性和应用性为方向。一是加强核心低碳技术攻关,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绿电消纳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二是对于相对成熟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材料,要及时推进国家标准建设,构建建筑行业碳排放数据库以积极应对欧盟的碳足迹认证。三是简化绿电直连机制,豁免新能源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推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通过财政贴息降低企业初始投资压力。四是加强技术整合。以各地的零碳园区为枢纽,试点、集成和推广应用绿电直连、建筑垃圾资源化等技术。
  第三,完善低碳制度及监管体系。以优化制度适配性为目标,完善法规与标准体系。一是制定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明确“单位能耗碳排放”核心指标,并将其扩展至非温室气体核算。二是建设全国性的碳与固废监管平台,整合园区建筑能耗、产业能耗、交通碳排放等数据,构建实时预警与政策模拟系统,强化城市智慧监管能力。三是建立建筑垃圾“产生—处置”全链条电子联单系统,推行“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
  第四,充分激发资本与市场活力。一方面,创新融资与激励机制。鼓励城市发展绿色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对公益性项目采用“肥瘦搭配”反哺模式。将碳普惠扩大至垃圾分类、社区绿化等城市生活领域,并与碳市场交易相链接,激发更多市民投身于美丽城市建设。另一方面,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通过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探索,推动实现“降碳不减收、增绿又增收”的包容性转型,最终形成“区域协同—技术攻坚—制度适配—社会支持”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国土空间与生态安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编辑:刘翔英(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