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杰
5月17—18日,“美育浸润千校联盟成立暨数智时代的艺术教育高峰论坛”在济南召开,与会专家学者、教育实践者通过分享创新实践经验,推动美育资源共建共享,探索数智时代艺术教育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以期推动形成美育浸润大中小学一体化发展的育人新格局。
直面美育工作新形势新特点
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院长王德胜认为,不断出现并处于急剧扩张中的媒介化审美存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丰富活跃的大众参与性审美活动,为人的日常生活营造出不同以往的全新审美感受与实践形态,也在人的观念层面重新建构了具有崭新文化—生活实践特质的审美取向、价值观念和情感趣味。
社会转型期,美育工作能且应起到重要作用。中华美学学会会长、深圳大学美学与文艺批评研究院院长高建平提出,需要提升人们的普遍审美品位,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这种品位建设与道德建设有联系,却不应是道德本身,而是道德的升华;这种品位建设与艺术能力建设有联系,但艺术只是美育的抓手,目的不在“术”而在“道”,不在“物”而在“人”。
作为交叉学科的美育不仅是“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且涉及艺术学、文学、社会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中央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院长宋修见强调,这样的学科属性决定了其必须充分贯通艺术人文相关学科,充分发挥人类文明经典中蕴含的艺术人文价值。新时代的美育应围绕提升学生的人文与审美素养、艺术品位和精神境界这一核心,建构以艺术人文课程为主体、其他学科同时具有审美导向的美育课程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以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代替美育的做法。
中国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院长杜卫提出,美育不仅是情感教育,更是“爱的教育”,是创造力培养的基石。当下社会,美育需回应技术浪潮中人际关系的疏离问题,通过艺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凸显美育理论的当代视野
美育理论的深化发展,需在历史继承与现实关联双重维度中寻求突破。王德胜提出,当代美育理论建构的目标在于从当代生活现实出发,为人提示生命发展的价值旨趣,在精神养成层面向人提供克服和超越现实生命有限性的审美实践途径。一方面,深刻体现当代理论对于人类美育思想的历史继承性,以使当代美育理论的深化发展与整个人类对美育问题的观念认识及理论追寻形成有机关联;另一方面,通过新的文化适应性的确立,积极体现当代美育理论的建构追求与现实人生实践的直接关联,凸显美育理论的当代建构视野、当代问题意识和当代实践指向,进而充分实现美育理论的当下价值效度。
中华美育是中华文明数千年生生不息的传承。宋修见认为,中华传统美育是一种以自然万物之美、艺术人文之美、生活礼俗之美融会贯通于人的全部生活场域的整体性美育。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建构整体性大美育体系。全学科课程教学系统、全过程学校育人系统、全场域社会资源系统,既是构成新时代整体性大美育体系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整体性大美育的三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要以一种整体性思维、系统论方法来理解把握学校美育、社会美育、家庭美育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美育课程、美育活动与美育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高建平看来,美育研究既有学术性又有实践性。要从理论上研究美育与美学、美育与教育学,以及美育与艺术学等学问之间的关系。同时,美育的实施需要各类学校的教师及文化艺术工作者共同努力。杜卫认为,美育应培养“童心不泯”的创造力,并将艺术创造融入日常生活。他呼吁,当代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应强化对人格养育与创造力培养的关注。
推动美育高质量发展
2023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提出通过美育教学改革深化等八大行动,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
针对新时代美育的实践需求,多位专家从课程体系、师资培养、评价改革等维度提出建议。山东师范大学艺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孔新苗提出,要构建“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突出价值塑造;强化教师美育素养,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培训计划;深化评价改革,推行增值性、过程性、体验性等多元评价方式,关注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蔡梦以音乐教育为例,强调美育需“透视社会、文化及人文内涵”。她认为,经典音乐作品之所以具有永恒生命力,在于其“形象再现社会、历史、生活与人的思想感情”。音乐教育应超越技能传授,通过提升审美水平实现对育人价值的深度挖掘。
会议还发布了《美育浸润千校联盟行动倡议书》,倡议通过课程创新,构建覆盖中华传统艺术、世界经典美学、当代审美实践的课程体系,推动美育从技能传授向素养培育转型。通过师资联动,建立高校与中小学美育教师结对机制;通过研修、工作坊等形式,提升教师跨学段美育设计与实施能力;通过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美育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的审美感知、文化理解与创造力发展,推动因材施教、因美育人。
会议由山东省教育厅指导,山东师范大学、中华美学学会青年美学专业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