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20世纪著名历史学家傅勒为了反驳以索布尔、马佐里克等人为代表的法国主流大革命史学派的简单化、教条化以及目的论史学等方面的问题,特意出版了《马克思与法国大革命》一书。该书汇集了马克思从1842年到1871年间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所有重要论述,并对马克思的法国大革命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澄清,以彰显马克思与其20世纪法国后学之间的本质差异。论述主要围绕两点展开:第一,马克思对于法国革命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解(也就是“二次革命”问题);第二,政治的自主性,对青年马克思、唯物主义时期和《资本论》写作时期的马克思的法国革命观进行了分析。
青年马克思的法国革命观
青年时期是马克思法国革命观的形成时期。就马克思首倡的社会革命观而言,德国的落后构成了马克思提出社会革命的现实原因,马克思希望借助这种超越并由此完成法国革命的革命,克服德国的落后状况;他在德国的状况中看到了实现社会革命的两个条件,即德国哲学的优越性和德国落后之于社会革命的相对优越性。同时,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认识到了现代社会中社会相对于国家的优先性,由此意识到政治革命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人的解放必须在社会而非政治层面进行。这一点构成了马克思提出社会革命理论的理论上的原因。青年马克思在当时流行的法国历史文献中发现了“法国革命产生了超出自身成就的思想,也就是说,法国革命是共产主义亦即‘一种新世界秩序’思想的来源”,这就使得马克思将社会革命进一步扩展到了法国。这就意味着,马克思本人就有了法国革命作为社会革命母体的思想。马克思与其后学的差别在于,他并不像后者那样崇敬雅各宾专政,而是从青年时期就已经认识到雅各宾专政是一种时代错乱,是混淆古今的结果。
就政治自主性而言,马克思在颠倒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同时,将政治国家理解为市民社会的“异化”和“幻想”,由此出发对法国革命中出现的各种政体进行解释,从而在“异化”和“幻想”的形式下承认了政治相对于社会的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由此,这一时期的马克思考虑到了大革命的政治因素,但由于他并未从政治角度出发仔细思考国家与市民社会间的关系,因而未对革命时期政治的自主性作出解释,只是简单将其归结为社会经济和阶级因素。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他过分局限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观念。
通过对青年马克思法国革命观的考察,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法国革命作为革命“母体”的观念来自马克思本人,而非其后学;第二,青年马克思以异化或者幻想的形式承认了政治国家相对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但他仅仅满足于市民社会优先于国家的断言,并未对二者的关系作出深入、系统的分析。
对“二次革命”的唯物史观解释
马克思在唯物史观形成后,开始从阶级分析的立场和方法出发对意识形态和政治国家进行分析,其法国革命观由此发生重大转变,之前的“市民社会优先于国家的观念以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决定观念和表象的形式出现”。在这种决定论下,法国革命期间的多种政体形式都被归结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由此,“法国革命的多种形式的戏剧发现了操纵其法条的机械神”。这里傅勒开始将先前对法国“粗俗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用到马克思本人身上。在他看来,“阶级”和“阶级利益”在马克思这里变成了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宝,用以解释一切,尤其是他特别关注的法国革命中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
在二次革命问题上,通过革命的必然性问题,一方面指出这个问题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分析了法国革命作为社会革命的“母体”的观念。从唯物史观的视角看,无论是法国革命,还是社会革命,均应为社会生产发展的产物。当马克思从唯物论出发解释法国革命时,唯物论上的必然性观念一方面完全消减了作为革命的政治活动本身的意义,另一方面又无法解释1789—1793年间法国革命的“连续”与“断裂”问题,从而无法对这一时段的历史作出统一的解释。如果不能实际考察和研究革命前法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就无法从市民社会的成熟出发论证革命的必然性,而是反过来从革命的爆发“推演出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经济和社会的成熟性”,因而不是从前提推出结论,而是从结论(目的)出发推出其所需要的前提。
在马克思这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社会生产与阶级的成熟,而是革命的行动本身。这导致了其革命观的内在冲突,即理论上认为法国革命为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实践上则认为革命本身而非社会生产的发展构成社会革命的决定性因素。法国革命的真正意义在于革命中爆发出来的足以为未来社会革命效仿的巨大能量。用傅勒的话来说,“1845—1850年的马克思,在法国历史中仅仅看到了革命”。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使革命的实践抽离了局部的社会语境,并取得了普遍性意义。于是,法国革命便在“革命实践”的意义上包含了“二次革命”的可能性,甚至必然性,因而构成了社会革命的母体。
唯物史观下的法国革命
与托克维尔等人考虑如何终结法国革命不同,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继续思考新的社会革命,以将无产阶级革命纳入法国革命的思考与解释之中。为此,他不得不克服前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既要从理论上说明法国革命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也要说明19世纪中叶以后法国革命从资产阶级革命向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转变。
1848年革命向马克思提出了一个理论问题:如何从唯物史观出发解释法国在社会和阶级基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出现如此众多的政体形式?马克思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将不同的政体形式还原为不同的阶级基础(甚至同一阶级的不同部分)。“由于有好几个政体,因此也就必定有好几个资产阶级,或者至少有资产阶级的好几个部分。从1848年起,这个观念就构成了理解马克思的法国分析的根本。”傅勒认为,马克思的这种分析更加精致,从法国革命的阶级斗争出发推导出不同政体的阶级基础。由于经济基础不可能在短期内发生急剧变化,因此这种分析就并不是社会和经济分析,而是政治分析。
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马克思对第二帝国的分析中。傅勒指出,马克思在论述第二帝国时再度承认了青年时期曾经拥有的“现代国家的独立性”观念,却又同时坚持“社会优先于国家”的唯物主义观点,得出了第二帝国时期“资产阶级统而不治”的悖论。马克思进一步认为,第二帝国构成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傅勒认为这种见解源自社会革命的观念。马克思并非从经济和社会变化推出政治变化的必然性,相反,他“从政治史推出经济和社会的演化”。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基础不是直接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是社会革命的需要和实践。二次革命的真正根据是马克思从法国革命中看到的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能量。
就傅勒关注的两个问题而言,其实青年马克思先是基于德国状况提出了社会革命观念,并且承认了政治的自主性,这与之后的观点并不矛盾;在唯物史观形成后,他将二次革命建立在革命实践之上,从而避免陷入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之中。在诸如社会革命等重要问题上,唯物史观不能机械地运用到历史解释之中,而必须根据具体的历史情境展开分析。因此,无论是在历史书写还是在社会建设中,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优先性地位,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时时将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作为一切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以免陷入种种错误之中。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