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能制造政策为引领,增强智能制造核心企业知识深化重构和知识拓展重构能力,是构建安全稳定的制造企业供应链,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本文使用2010—2022年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和知识管理理论,借助多期双重差分法,从知识深化重构和知识拓展重构两个层面,分析智能制造政策对供应链韧性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智能制造政策显著增强了供应链韧性,该结论在经过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研究表明,知识深化重构和知识拓展重构是智能制造政策增强供应链韧性的重要作用机制,该结论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仍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智能制造政策具有显著的供应链韧性溢出效应,即智能制造试点企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地理距离较远时,智能制造政策仍能够显著增强供应链韧性。异质性检验发现,智能制造政策对供应链韧性的促进效应在政策执行能力更强、知识产权保护更有效和供需关系更稳定的环境中更显著。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更好地落实智能制造政策进而增强供应链韧性具有较强的政策启示。为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地方政府应秉持动态灵活的原则,因类、因时制宜地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立足智能制造细分领域和不同场景特征,针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等细分行业特点和痛点,分类推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从而更加有效地“以点带面”提升供应链产品质量和竞争水平;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针对智能制造企业发展阶段特征,因时制宜地提供政策支撑和财税支持。可以为转型初期阶段的试点企业提供普惠性财政支持,助力跨越智能制造转型门槛;为转型中期阶段的试点企业提供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和产业合作项目,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为转型成熟期的试点企业提供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资源以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其增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第二,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应兼顾推进知识深化重构和知识拓展重构,从而构建“以点带面”增强供应链韧性的战略路径。一方面,试点企业应建立知识共享平台并与合作伙伴以及高校院所达成知识共享战略协议,加快技术文献、专利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等内外部知识资源溢出,推动供应链知识深化重构。在此基础上,引进和优化S&OP机制以及建立智能化工序管理系统等,以助力供应商和客户提高生产服务质量,进而增强供应链韧性。另一方面,试点企业应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通过联合开展智能制造项目、协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共同研发先进智能制造设备等方式,重塑知识架构体系并实现知识拓展重构。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高标准的供应链生产服务要求和研发创新目标,并通过实施专业化分工,深化关键核心技术与智能制造设备的合作攻关,从而有效提升供应链韧性。
第三,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因事制宜地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保障智能制造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一方面,地方政府应立足地区人才储备、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和市场环境等特征,结合智能制造先行试点的成熟经验,因地制宜地创造性落实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坚持“事前扶持”原则,针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在智能化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约束、创新风险和技术攻关等挑战,通过组建政策落实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因事制宜地为试点企业提供精准支持与纾困服务。
第四,地方政府应聚焦智能制造重点领域,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与“快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地方政府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司法保护、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于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智能制造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推进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同联动机制,探索智能技术在知识产权治理中的应用路径,进一步提升对智能制造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治理效率。
第五,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应坚持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借助智能技术构建供应链管理生态网络,持续强化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一方面,试点企业应着力构建供应链合作平台,通过云计算平台架构支持多用户协作、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全链条数据采集、借助区块链技术保障交易安全,从而确保上下游之间沟通节奏的稳定性、交易渠道的畅通性以及协同合作的可信性;另一方面,试点企业应锚定合作重点、明晰业务挑战、完善评估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奖惩措施、提升反馈效力,构建更加灵活的供应链评估监督的反馈机制,以保障供需稳定关系。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