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一重要论述不仅丰富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也再次阐明了在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工作中要始终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鉴于此,需要深刻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内涵和内在逻辑,把握有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性的重要方法和践行路径。
人民性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最本质的理论品性
从理论维度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必然要求。“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其他任何理论的最本质的理论品性。马克思关于“人民性”思想的探索始终都保持着对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关切,这也是促使他不断调整并丰富“人民性”思想内涵的直接动力。人民性的重点是人民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准确、全面、科学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时代背景下,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意愿而发展的国家安全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安全篇”。
从历史维度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是继承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关于国家安全的思想的题中之义。纵观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国家安全工作的发展历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侧重维护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国家安全的核心是发展,侧重以经济安全为主的非传统安全领域,经济建设成为国家安全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整体性、系统性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梳理这个发展脉络不难发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积极响应不同时期人民群众对安全需求的新变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站稳人民根本立场,始终将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价值逻辑。
从实践维度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是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实践主体地位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既阐明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目标和核心价值,也表达了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依靠的基本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不同国家安全治理领域,始终坚持人民实践主体地位,如在网络安全治理方面,就先后多次强调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观念是有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性的重要方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其中“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提供了方法论依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完整的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着缜密的系统观念,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为新时代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重要方法。系统观念体现为注重国家安全工作的整体性,在“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中把握国家安全;注重国家安全治理的全面性,在坚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全局性风险过程中布局国家安全;注重国家安全的关联性,发挥协同效应,凝聚强大合力中推进国家安全;注重国家安全发展的动态性,注重历史与现实,把握当前和长远,有机统一中谋划国家安全。
在系统观念下,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领域、各层级、诸要素是有机的统一体。人民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是有机统一的。国家安全的诸要素都要统一到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国家安全目标中,人民安全是根本宗旨,其他领域的安全是维护人民利益,塑造人民安全的工具和手段。这说明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时要处理好人民安全之“源”和其他利益和安全之“流”的关系。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性的践行路径
人民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为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从领导和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夯实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解决国家安全重大问题的根本政治要求,是确保在国家安全领域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优势,是确保国家安全工作不偏离人民立场的根本保证。健全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链路,深化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制度、监督制度、法律制度,强化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充分调动积极性,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国家安全各领域战略布局系统融合、战略资源系统整合、战略力量系统运用,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从治理体系层面上,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结构。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为此,要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坚持民主协商、科技支撑、人才培养、机制保障,坚持紧密依靠人民,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发挥好人民在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力量。
从国际安全合作层面上,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推进国际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国际安全治理的共商、共建和共享。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全球安全形势呈现国际性、多样性、复杂性、突发性发展的鲜明特点,安全问题关联性强、触发点多、敏感度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我们需要在充满安全不确定性的世界中谋求安全合作的确定性。我国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主张,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推动建设国际共同安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和人民福祉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这也是坚持系统观念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性的必然要求。
【本文系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内涵及机制研究”(编号:FJ2022XZB03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红色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