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内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围绕这一课题,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是从社会观和历史观方面予以展开研究的,但对其理论的认识论内涵却有明显的忽视,而这种忽视不利于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近代西方哲学之间的理论变革的内在逻辑。
众所周知,西方近代哲学的主流形态是“认识论转向”的哲学,而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创立正是以彻底变革西方近代哲学为前提的。在这个过程中,近代哲学所探讨的内意识领域中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被转化为历史性视域中特定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由此使近代的先验认识论被转换为历史性的社会认识论。进一步,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认识论,是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形态展开的。因为“政治经济学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分析”,只有以政治经济学为中介才能“把现代社会关系的全部领域看得明白而清楚”。在此背景下,要遵循“在唯物史观与认识论的结合上开展社会认识论研究”的原则,并拓展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语境中,阐明马克思主义社会认识论的理论方法与理论成果。对“政治经济学批判”进行社会认识论分析,是深入阐释历史唯物主义及其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重要切入点。
一、社会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对近代认识论的理论变革
学术界一般把《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视为唯物史观成熟的代表性文本,其中一段话集中表达了唯物史观的精神实质:“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这段表述不仅重新确立了整个历史观的唯物论基础——市民社会,还提出对于意识独立性的批判,要求从作为物质生产的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产物和形式,并追溯其产生过程。不仅如此,对意识社会性的阐发也蕴含了对于整个近代哲学的批判,即由于把社会历史观的合理起点定位于生产概念,彻底还原掉了意识、感性、直观、意志等概念在形而上学中的认识论优先性。近代哲学先验地拟设主体—客体的二元关系,把认识活动视为仿佛可以脱离一切历史性和社会性内容的自然—心理事实,由此,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都被视为脱离了现实生活的纯粹思维过程。马克思向生产范式的转换,“将认识置于作为其本质的历史性、社会性中来把握。将认识置于认识主体的历史的、社会的‘被抛性存在’中来把握”。这样,内意识领域的“思维”和“存在”就被重构为从事物质活动的“现实的人”的意识、观念、思维与其现实生活过程的关系:“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哲学和科学长期被视为一种位于现实生活“之上”的理论活动,上述分析把包括形而上学、道德观念、科学艺术、法律政治在内的诸种意识形态,都一同还原到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不再将其看作脱离社会生活的自我融贯的理论,并且认为,“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但这种向现实生活的感性论还原,引发了一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对哲学或科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构,是否意味着完全放弃了认识论的建构?对此,正如阿尔弗雷德·施密特所谈到的,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由于马克思对唯心主义乃至哲学本身的合法性采取了批判态度,人们因此认为马克思拒绝关心认识论问题,“最后,仅以不能用传统的讲坛哲学的语言去阐述马克思哲学的基本言论为理由,把它置之于不顾。”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产生源于人们没有在认识论革命的意义上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因为马克思只是反对思辨地寻求人类知识的统一性,要寻求的是“真正的实证科学”或“真正的知识”。这就需要彻底扬弃近代认识论的先验论立场,实现认识论的社会化和历史化转变,即走向唯物史观的社会认识论。换言之,当认识论被固守于内意识领域中时,它必然具有无根的思辨性和神秘性的特征,而只有在总体性的社会视域中,通过把个人主体扬弃为社会主体、把个体性的认识活动扬弃为社会的自我认识,才能获得认识的客观性,实现认识论问题的澄明。马克思转化了认识论的提问方式,通过对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关系本身进行社会分析,由此把近代认识论的前提——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二元对立——确立在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中,“这一阐释表明,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认识论被激进化为社会认识论”。在唯物史观语境中,认识论只有作为“社会”的,才可能是“科学”的,而它要达到“科学”的,就必须成为“社会”的。从这一立场出发,意识不再是一种内在的先验之物,它作为“被意识到的存在”,总是秉持特定的社会形式,实际是一种社会无意识。形而上学把意识(认识)活动视为一种个体活动,马克思揭示了这种认识活动只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不能离开社会加以规定的。这样,内意识领域中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被转换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形成对于总体性社会的反思。“因此,社会认识论作为人们如何认识社会的学说,同时又是对于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马克思通过重建经济范畴对于社会存在的反思性关联,使认识论抛弃了其思辨的旧形态,转换为对所处的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认识与自我批判。
从《形态》的分析来看,特定的社会意识既可以是对现实的社会存在的真实表达,也可以是对现实存在的虚幻或歪曲的表达。在前一种情况中,它作为客观的社会认识,反映社会矛盾并表达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趋向,可以说是达到了科学性的自觉;在后一种情况中,社会意识作为现实存在的虚幻的表达,掩盖社会矛盾并表达反动的观念,这时它就从社会意识沦为意识形态。但意识形态并不仅是一种主观的误认,而且要看到“这又是由他们狭隘的物质活动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他们狭隘的社会关系造成的”,即人们受“狭隘的物质活动方式”和“狭隘的社会关系”的束缚所形成的对于现实关系的非反思的,甚至是“颠倒”的认知。因此,整个形而上学只是“关于真正经验的束缚和界限的观念”,它反映“生活的生产方式”与其相联系的“交往形式”在这些“束缚”和“界限”范围内的运动。意识形态的客观性表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青年黑格尔派没有看到,他们从自我意识出发所展开的对黑格尔“绝对理念”的批判,只是同“现实的影子”所作的理论斗争,而真正的现实是由客观的物质力量所筑造起来的。“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中的主要因素之一。”对物质力量的忽视,导致青年黑格尔派对“影子”的“批判”也成了“影子”,“对批判的批判”仍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理论活动。与其相反,马克思打破了形而上学的“认识的宁静”,不再像哲学家们那样就理论进行“理论批判”,而是认为唯有对产生理论的现实关系进行批判,才能彻底消灭一切唯心主义的谬误,实现社会存在与社会认识的自我澄明。
总之,历史唯物主义不只重新摆正了思维和存在、理论和生活之间的合理关系,而且其作为社会认识的科学,还具有指引人类实践以推动社会的自我扬弃、实现总体性的社会革命的诉求。因为一旦组建着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被揭示出来,科学的社会意识(认识)就转化为对现实进行积极介入的力量,从而实现“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从这一点而言,《形态》所达到的只是对于一般性的社会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矛盾的历史叙事,只有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论成熟后,马克思才能够从资本主义内部展开社会的自我认识。
二、社会认识论的认识对象:“资产阶级社会总体”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论,是在对政治经济学的经验论和黑格尔社会哲学的唯理论的双重批判中形成的。在此之前,政治经济学走过了“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的道路。比如,17世纪的经济学家们从人口、民族、国家等“生动的整体”中抽象出一般的关系,如货币、分工、价格等,然后再抽象出价值、市民社会、世界市场等,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初看起来,这种方法似乎揭示了现实社会的真理,但其实获得的只不过是一些混沌、空洞的抽象。政治经济学的知识体系就以这些对其内容的历史性来源缺少自觉的表象为依据,忽视了这些被作为既定对象所接受的简单范畴,虽然由于其抽象性而适应于一切时代,但这一抽象性和普遍性本身,正是历史的产物。譬如,“劳动一般”这个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而言的简单范畴,它在经历了从重农主义、重商主义到工业资本主义的全部发展历程之后,才完成了从特殊劳动向“劳动一般”的演绎。关键之处在于,范畴的抽象并不只是观念的活动,在更根本上是在现实历史中完成的。正是由于有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的“现实的抽象”在先,然后政治经济学家们才能在头脑中进行“思维的抽象”,创建政治经济学的知识体系。但政治经济学家们遗忘了经济范畴的现实起源,直接从经验表象的归纳、整理中形成“思维的抽象”,并以之为现实对象的真理,而没有认识到历史的“现实的抽象”对于“思维的抽象”的生产机制。这正是国民经济学不仅以社会关系的异化作为自身根据,而且还愈加确认了这种异化关系的原因所在。而政治经济学之所以产生一些假象性的认识,是因为这门学科一开始就以错误的方法(经验主义)构建了错误的认识对象(经验表象),进而形成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无意识表达:“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
如果说政治经济学家们坠入经验主义的陷阱,那么黑格尔则代表了社会认识论中的唯理论谬误。黑格尔提出了哲学史上最复杂的唯理论版本,他以“思存同一性”为绝对原则,认为概念不仅是思维的规定,更是世界的本质,由此把认识论改写为思想以其自身为对象的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这样,黑格尔就超越传统唯理论在意识中对概念的自身同一的简单设定,通过描述“绝对精神”的运动,使意识和意识对象、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在概念中获得了反思性的规定,实现了思维和存在、认识论和本体论的辩证统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就形成了《法哲学原理》关于现代性社会结构的基本观点:把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整合进以民族精神为内核的伦理的实体性内容中,并认为它们分别代表了具有抽象普遍性的非反思的伦理自然阶段,意识到特殊性的伦理自为阶段,以及特殊性和普遍性获得统一的伦理理念的现实阶段。
马克思对黑格尔唯理论社会观的批判,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代表文本,马克思批判黑格尔颠倒了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现实关系,认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时马克思受费尔巴哈所影响,以主词—谓词的“颠倒”批判黑格尔,因此仍处于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二元论框架中,这就是“黑格尔批判Ⅰ”。第二阶段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代表文本,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只是批判了国家学和教义学,而非对现实的国家和宗教的扬弃。这时马克思以观念—现实的“颠倒”批判黑格尔,仍未超越二元论的建制,此即“黑格尔批判Ⅱ”。第三阶段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为代表文本,此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论的建构中,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的双重批判,此即“黑格尔批判Ⅲ”。
马克思在“黑格尔批判Ⅲ”中指出:“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无疑,马克思正是在黑格尔创立的辩证法理论规范的影响下把握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但黑格尔把这个过程理解为“思想的自我运动”,把作为认识对象的真理视为概念“总体”。结果,“正在理解着的思维”和“被理解了的世界”代替了现实的人和现实世界成为认识对象,“范畴的运动”代替“现实的生产”成为“具体总体”。在这种哲学意识看来,“真理的本质(最终决定因素)并不是具体的实在性,而是强调并管理着实在性的合理逻辑。”对此,马克思指出:“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
关于这段论述,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在此以物质形态的“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扬弃了黑格尔的精神主体,实现了对唯心主义辩证法的“颠倒”。很显然,这种解读依然沿用了从“黑格尔批判Ⅰ”到“黑格尔批判Ⅱ”的认识论逻辑。因此,其仍然无法回应阿尔都塞对唯物辩证法的质询:通过“颠倒”是不可能把一种唯心主义的理论彻底转变成另外一种完全与其相异质的尤其是科学理论的。对此,我们需要彻底超越“颠倒”论的解读模式,在马克思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双重批判中,重新理解“黑格尔批判Ⅲ”中的认识论变革。
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把现实对象和认识对象、思维过程和现实过程相混同的做法,“坚持把现实对象(现实具体,即在现实具体的认识的生产前后‘始终独立地存在于头脑之外的’现实整体)同认识对象区别开来。而认识对象则是思维的产物,思维在自身中把它作为思维具体、思维整体生产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作为与现实对象、现实具体、现实整体绝对不同的思维对象生产出来。”基于阿尔都塞的注解,可见以“颠倒”论理解“黑格尔批判Ⅲ”之所以行不通,是因为它无法超越由近代主体性哲学所设置的主体—客体、观念—现实的二元论建制。对黑格尔的精神主体的“颠倒”,不过是使马克思重新回落到朴素的经验主义水平上,由此也很难将其与仅仅“从实在和具体开始”的17、18世纪的政治经济学方法相区分开。
事实上,这个始终作为“前提”的“实在主体”,只是奠定了认识论的唯物论基础,不能在经验层面将其视为认识的直接对象,而应强调现实对象只有在经过思维的加工后,才可能形成科学认识,达到“在观念中再现现实”的“思想具体”或“具体总体”。因此,马克思既不像黑格尔那样以“思想具体”代替“实在主体”、把认识活动看作与现实彻底相脱离的精神主体的自行构造,也不像政治经济学家那样,把“思想具体”视为对“现实具体”进行简单归纳的一般表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主客同一性的唯物主义批判,使其和康德联系起来、采取了主客非同一性的立场,但在他那里,与思维不同一的存在却不再作为不可知的“物自体”出场了。正如康德以“先验观念论”和“经验实在论”统一综合了近代经验论和唯理论,马克思以“思想具体”和“现实具体”的差异性统一,实现了对政治经济学的经验论和黑格尔唯理论的双重批判,使社会认识论既是可知论的,又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首先,“思想具体”和“现实具体”的异质性,意味着我们必须把“现实具体”作为认识的源头活水,坚持开放性、历史性的认识态度,避免独断主义。正如没有现实资本主义的实际发生,就不会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抽象,“资本主义的现实是自我抽象的,并且因此构成了政治经济学演化的基础”。关于这一点,阿尔都塞确实犯了“理论主义”错误。他认为,马克思的理论生产或理论实践类似于物质生产,有其自身的生产工具、原料和生产方式,也即对政治经济学的范畴进行加工、改造和进一步综合的过程。这样,他就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视为马克思方法的全部,声称“认识对象”是理论生产的结果,彻底排除了“现实对象”。但事实上,马克思不仅从“黑格尔批判Ⅰ”到“黑格尔批判Ⅱ”都指认了认识的实在论基础,并且,唯物史观基于现实的人所做的“现实生活”的描述,也具有客观的经验性,由此才能建立“真正的实证科学”。其次,“思想具体”是对“现实具体”的概念式“再现”,而非对其表面关系的“反映”。古典政治经济学把范畴视为从一切时代和社会形式中抽取的共同因素,通过对之加以离析,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抽象化为超历史的自然关系。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上的反映,古典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的描述固然是有某种效力的,但由于它只是“附着在资产阶级的皮上”,因此无法把握住资本主义的本质联系。与此不同,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前提进行反思,以“抽象—具体”辩证法扬弃了范畴的简单规定,使其上升到具有“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的“思想具体”,超越了经验主义观点。以人口概念为例,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它是一个简单范畴,但经过马克思辩证法的再次分析与思维综合,基于阶级分析视角对人口的重新规定,就成为一个具有多重矛盾性的社会关系概念了。这样,社会认识论就洞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关系所直接呈现出来的东西,完成了对“现实具体”在思维行程中的“再现”。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具体化理解也反映在不同时期的文本中。在《论犹太人问题》等早期文本中,马克思将市民社会描绘为一个“利己主义领域”,这与黑格尔把市民社会描述为“个人私利的战场”十分相近,表明了他们都未能逾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前提——把社会视为理性的“经济人”的结合体。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后,以“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批判展开对资本主义的内在批判。但由于他未能彻底摆脱主体性哲学的框架,又把异化的扬弃和类本质复归的人本学逻辑掺入社会批判。到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中,随着历史科学观臻于成熟,马克思以生产力与交往关系的矛盾运动分析社会发展,从一般的市民社会论进入历史性的资产阶级社会论的视域。最终,在1857—1858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又超越一般性的社会矛盾理论,从商品生产中探索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此时,“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的就不再是经验论视域中的“市民社会”或“社会一般”,而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具体总体”——“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具体总体”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表达对于现实的“本质规定性”。提出“对象是一个总体(totality)”,是相较于“部分”或“局部”的观点而言的,是说“部分”不仅作为“总体”的要素而被规定,并且基于“总体”的有效性而被再生产。就社会认识论而言,这意味着个体性的意识与存在的反思,必须基于结构的总体性,上升到“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高度,才能达到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的认识。这样来看,知识就不只是独立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活动的结果,而是应该同时从总体社会出发,将其视为社会的自我认识与自我批判。所以,资产阶级社会不是自然的实体,而是一个在思维(知识)与存在(现实)相互中介、相互作用下所生成的社会总体进程,思维(知识)既是社会的生产结果、具有社会规定性,又是推动社会总体自我扬弃的反思性和批判性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最先激活总体性概念的是卢卡奇。他认为,总体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产生根本性区别的所在,“辩证方法不管讨论什么主题,始终是围绕着同一个问题转,即认识历史过程的总体。”但卢卡奇受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原则所影响,走向以无产阶级作为创造历史过程的主—客同一体方案,并期望通过重塑阶级意识,使无产阶级在创造历史的斗争中完成主体与客体的认识论和解。需要反思的是,主客体同一性辩证法固然历史地实现了认识论的澄明,但由于历史性与总体社会被归结为主体的单一的本质,结果就把唯物史观重置于近代主体性哲学的视域中。虽然“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但这并不意味着总体社会能够直接从主体性上得到具体化的规定,相反,任何主体都是在既定的社会形式和历史前提下进行实践的。马克思正是着眼于社会关系的“形式规定”来理解特定的人或阶级的行动。在《资本论》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个人之所以是资本家或工人,只是因为他遵循某种特定的行动理性。这种行动理性源于经济过程的形式规定性(商品或资本的形式规定性)。人们既遵循“资本家”或“工人”的行动理性,又将这种前提性的形式规定(经济关系)再生产出来。这样,我们就不能直接拟设工人阶级具有天然的革命意识,相反,阶级是一个先于任何个人的客体性的结构,它表达特定的生产关系。卢卡奇由于没有认识到在“资产阶级社会总体”中生产关系作为“阶级”承担者的职能,错误地把总体性直接赋予阶级,结果陷入“认识论真空”——把无产阶级视为先于社会经济结构的总体而得到规定的革命主体。在这个意义上,卢卡奇的革命辩证法仍处于近代主体性哲学的视域中。而马克思以政治经济学的“术语革命”,把科学的社会认识论划定在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上层建筑“以及它们的分门别类的概念的范围内”,以对资本主义的总体性分析扬弃从阶级和实践出发的主体性分析,把“改变世界”的行动性力量统一于“解释世界”的科学认知中。
当然,从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的各自理论限度中,业已反映了这一事实:“总体不能被直接理解,它的结构需要被展示出来”。因为资产阶级社会作为高度发达的总体,它不是透明的社会,相反,它作为由成员的社会劳动所结成的社会关系,被隐藏在可量化的价值形式下,笼罩上了物象的面纱。政治经济学家们受物化的支配,从孤立的“经济事实”出发,割裂了诸范畴之间的整体关联,马克思则认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进而从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进入“本质关系”的维度,“再现”资产阶级社会的“具体总体”——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
三、社会认识论的认识路径:从商品流通到商品生产的分析逻辑转换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对资本主义“具体总体”的“再现”,以对资本主义的“本质关系”和“表现形式”的根本性区分为前提。历史地看,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遮蔽性质是深植于其经济制度中的。在古代与中世纪的世界,生产的社会关系以直接的统治和权力关系为基础,所造成的人身依附状态是清楚而直接的。随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资本主义把人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转变为以商品为中介的物质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基于统治和服从的社会生产关系属于狭隘、简单的社会阶段,此时不存在社会认识的难题。而资本主义之所以向人们提出了社会认识的任务,就在于它制造了种种错觉,扭曲了人们对其自身关系的认识。在商品生产中,这种对其自身地位的不自觉的错认,呈现为客观的思维形式:“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做商品,从而当做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做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把劳动产品当做“商品”和“价值”来看待,这当然是一种思维的抽象,但这种抽象的客观根源是商品交换中所形成的社会的“现实抽象”。“现实抽象”是由商品交换所结成的社会化功能,也即社会关系被结构化为商品关系。在交换中,人们必须抽象掉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只专注于商品价格,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人们必须使用商品语言、用商品意识来武装头脑。在社会网络被化约为商品交换的地方,每个人与社会的关联都是通过商品交换的法则所中介的。所以,“商品形式是现实抽象,其自身的地位和起源,无非都处于交换之中,由此出发,它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贯穿了整个发达的商品生产,并延伸到劳动,也延伸到思维。”以直接经验为根据的政治经济学,就处在由商品形式所构筑的社会化中,它把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把资本家与工人视为不同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当然是一种拜物教的观念,这种观念表明了认识者还停留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现形式”而无法深入“本质关系”中的境遇。在此,马克思超越了近代认识论的主体性视域,即那种把本质和现象的划分视为主体在遭到欺骗性感知时所建立的分析方法,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把“表现形式”和“本质关系”都视为社会结构的客观性规定。
对于这种驻留在资产阶级社会“表现形式”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认为其表达的是“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是一种把“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当做不言自明的事实接受下来的“庸俗经济学”。从“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中能够得到什么呢?这就是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的“三位一体公式”。在这个公式中,地租、利息(利润)、工资被视为构成价值的一般要素,对应财富的三种源泉——土地、资本和劳动,由此形成了对世界的颠倒认知。以直接的表象为根据,就会产生相应的假象和错觉,导致作为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之间的独立化和硬化,以及资本人格化和社会关系的物化。以工资为例,“工资只是一个伪装的形式”。在此形式上,工资在它一日中的价格,直接“表现为”对这个劳动力在一日中所付出的“劳动的价值”,非常具有迷惑性。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是一种“虚幻的用语”,“是从生产关系本身中产生的。它们是本质关系的表现形式的范畴”,“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制度的前提是劳动力商品化,一旦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那么,它的出卖无论采取何种工资形式,和任何其他商品相比,都没有什么更引人注目的了。也就是说,购买劳动力的价值和通过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完全是两回事。对于买者(资本家)而言,劳动力的使用必须创造出比预付资本更多的价值,才能使整个资本生产和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但对于劳动力卖者(工人)而言,工资这种伪装形式却使其误以为获得了劳动创造的全部报酬。这就是停留在资产阶级社会“表现形式”的政治经济学所产生的错认。
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目的是要穿透由资产阶级社会的“表现形式”所产生的认识迷雾,揭示内在的“本质关系”。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伟大功绩,就是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利润的平均余额,进而使这二者和剩余价值的形式相一致,由此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式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在这个过程中,斯密第一次为把握资产阶级社会的全部内部联系提供了合适的出发点,确立了“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由此与那种从外部出发并按照表现形式“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图式化的概念规定之中”的方法相对照。到了李嘉图,劳动价值论观点虽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问题在于,他又只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考察价值量上,却始终没有发现价值的社会本质。这说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眼光并没有彻底脱离经济过程的外部联系,由于其在分析价值时的抽象深度不够,从而把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量视为价值本身。事实上,在政治经济学中,这些可量化的部分作为“既定存在的同质空间”,只是从更高的总体性存在中所抽取出来的一个“区域结构”,而本体是“生产方式的(总)结构”。“总结构”不仅决定“区域结构”,并且支配特定的社会形态的总体。所以,生产方式是展开社会认识的总概念,《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个包含了经济关系、法律和国家的复杂整体,该从何入手把握其具体性呢?这就需要我们跟随马克思从商品流通进入对商品生产的分析。《资本论》的开篇指出,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的地方,商品表现为财富的元素形式。所以,普遍化的商品生产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根本特征,这意味着“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对价值形式的关注使马克思聚焦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指向塑造价值的社会形式。因此,“《资本论》中的关键转换并不是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生产,而是从‘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到‘隐蔽的生产场所’。一旦成功实现这种转变,流通就被理解为生产诸关系反映于其中的领域。”
在经济思想史上,之所以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只是在历史上走过了“从具体到抽象”的道路,就在于它从流通领域出发,把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过程简化为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但“流通是在流通背后进行的一种过程的表面现象”,要想摆脱从流通领域展开社会认识的表面性的观点,还要再走过“从抽象到具体”的道路,揭示在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表现形态与生产过程中的本质结构之间的转化关系。所以,商品流通必须返回到它自身的根据——生产交换价值的活动——中理解,因为不仅流通以生产为前提,并且流通又返回到生产,商品生产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也是其目的和终点。正因为这种生产以“发展了的要素的流通”为中介,它才“表现为引起流通又不断地从流通返回到自身以便重新引起流通的不断的过程”。当古典政治经济学看不见生产的支配性作用,并且将其简化为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交换过程时,结果只能是对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的遮蔽,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剥削和支配关系看作不同的社会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只要考察的是形式规定,——而且这种形式规定是经济规定,是个人借以互相发生交往关系的规定,是他们的社会职能的或彼此之间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那么,在这些个人之间就绝对没有任何差别。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到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上,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被古典政治经济学视为一种平等的交换关系,看不到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因为“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这个在“深处”进行的“另一些过程”,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因此,商品生产领域才是把握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合理切入点。不同于一般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是在资本的主宰下进行的,“在理论上,价值概念先于资本概念,而另一方面,价值概念的纯粹的展开又要以建立在资本上的生产方式为前提,同样,在实践上也是这种情况。”因此,对“资产阶级社会总体”的具体化的规定,必然落定在它的“特有形式规定性”——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上,因为“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
在流通过程中,商品经济似乎具有超历史的普遍性,但其实它是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表层,“这种交换制度是以资本为基础的”。在马克思的分析中,不仅流通的过程被证明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上的“纯粹的假象”,而且认为生产也须以流通为中介,才能超越“一般生产”,进入价值形式(M—C—M′)主导下的商品生产。所以,把生产作为“实际的起点”和“起支配作用的要素”,不是从历史关系来谈的,而是以社会结构中各部分的相互作用为着眼点,提出了解析资产阶级社会总体的逻辑起点。只有回到生产关系中,由商品流通所产生的“表现形式”的遮蔽才能被祛除,人们才能就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真实地位进行认识。这显然超越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具有变革社会总体的意图。因为“改变资本主义的努力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成功,即我们对试图改变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有着清晰的理解,并且,正因为知道了它是什么,我们才能知道为了得到想要的结果如何改变它”。
四、社会认识论的认识成果: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
把资本视为一种生产关系,这不是就其现实存在形态,而是在将其作为资本主义的“具体总体”的意义上而言的。马克思指出,由于既定的主体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这其实是说,对资本主义的“具体总体”的“再现”,并不是与其现实存在的“直接同一”,而始终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但这种差异并不是认识论的缺陷,相反,它表明了在社会认识论的理论生产中,科学认识是一种对现实对象予以必要的悬置、将其在纯粹形式上揭示出来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在科学上”的确不是把资本主义“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对其进行历史学的研究,而是在“思想具体”的意义上,将其作为典型的发展的模式或“模型”(Model)来认识的。
马克思认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正像物理学家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少受到干扰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也拟定了一种资本在纯粹形态中的运动过程,而非在经验层面进行描述。在《资本论》中,从开篇的商品分析到剩余价值生产、再到价值分配过程的分析,都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对价值形式在纯粹形态中的运动的推演过程,而这些推演又以纯粹的资本主义条件为预设。也就是说,现实中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社会,正如资本主义制度也受到国家、道德、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制约,通常并不会完全按照价值最大化的逻辑去运行。所以,从直接经验中是无法获得关于资本主义的本质认识的,而是必须抽象掉许多起干扰作用的现实因素,使“本质”在纯然理论的界面上被提取。马克思在考察价值生产、流通和转化形式时,一再谈到应当“纯粹地”观察现象,“假定”现象“是正常进行的”。比如,在理解劳动力价值的预付性质和使用价值的分裂时,马克思提出,“为了在纯粹的形式上理解这种关系,我们暂且假定,劳动力占有者每次出卖劳动力时就立即得到了契约所规定的价格”,但转而又明确:“但是在实际上,事情并不是纯粹地进行的。”在讨论利润向一般利润率转化时,又指出:“这样一个一般的剩余价值率——像一切经济规律一样,要当做一种趋势来看——,是我们为了理论上的简便而假定的;但是实际上,它也确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尽管它由于实际的阻力会多少受到阻碍,这些阻力会造成一些相当显著的地方差别,例如,为英国的农业短工而制定的定居法就是如此。但是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实际上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它同以前的经济状态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越是被消除,这种近似的程度也就越大。”在此,马克思运用“抽象力”推演出一个资本总体化的模型。“资本的逻辑理论开始于商品形式,结束于一切经济生活都被吸纳进商品形式之中,此时理论转了一整圈,完成了自身,这个时候资本本身变成了以利息形式出现的商品。这个圆圈封闭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总体,连经济生活也被吸纳进自我规范的市场之中。”在上述推演中,资本只是被假定达到了它的完美闭环,形成一个内在规范的总体,并导致全部社会关系被物化。因此,物化是把资本主义作为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社会推演出来的,是资本(在可能性上)把全部社会生活都当做自己的对象所产生的结果,即资本主体的自我对象化。按此逻辑,资本是实际的主体,资本家、工人则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和“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这意味着只有当对象遵循自行关联、自我运动的客体化逻辑时,我们才能形成对它的科学认识,只有假定物化是彻底发生的,我们才能建构起资本逻辑的全部的内在关联。
总之,“要揭示资产阶级经济的规律,无须描述生产关系的真实历史”,而是应该在“思想具体”层面把握资本运动的特征和规律,避免对表面的关系不加辨析地描述。由于资本主义总是自行遮蔽,日常意识根本无法洞穿资本运动的真实过程,因此唯有以认识论的科学抽象,通过假定资本在远离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分析它如何自行其是、自我显现,才能建构起关于资本运动的诸环节的逻辑规定,进而预测其发展方向。正是按照这一方法,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内在地具有走向危机的一般趋势。
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危机理论的根本着眼点,在于论证了经济危机的必然性,强调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无法摆脱的特征,这个观点是从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中得出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把资本主义看作一种为消费而生产的社会,这其实是以小商品生产社会视角对资本主义的错认。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是为积累而积累、为生产而生产的社会,这种社会的每一个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为了充分说明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本质,我们不仅要把资本主义市场看作一个交换领域,还要假定市场处在充分竞争的状态下。马克思把充分竞争的市场作为资本逻辑推演的一个根本前提来看待。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资本家必须不顾市场的界限而不断生产和积累,必须不断再生产他的资本对工人的支配关系,才能使自己不至于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因此,“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资本家对生产的投入并不是受市场供需规律的调节所作出的反应,相反,这种投入是“资本家们面对着竞争的强制规律”所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们都认识到“一个资本家只有在自己更便宜地出卖商品的情况下,才能把另一个资本家逐出战场,并占有他的资本”。这就要求每个资本家只有尽可能地压低工资,才能降低商品成本,从而才能扩大生产和再生产并尽可能地占有市场。但问题在于:如果所有工人的工资都被压低了,那么又由谁去购买市场上的商品呢?从单个资本家的观点看,压低工资和扩大生产似乎是理性的选择,然而,从社会总体来看,这种行为却导致一个悖论性的后果:由于资本的本性就是无止境的剥削,资本主义必然会在生产出“庞大的商品堆积”的同时,也生产出没有消费能力的大众。因此,资本主义危机本质上就是商品生产过剩和消费不足所导致的价值流动停滞状态。
上述危机理论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规律进行预测的结果。马克思在分析中并不是把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现实来认识,而是把现实资本主义及其观念反映(政治经济学)作为理论的生产资料,以独特的理论工具(唯物辩证法)对其进行加工,形成了对资本主义“具体总体”的认知,即: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其内在就包含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买与卖的矛盾。正如我们一再指出,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由于商品化和物化常常受到各种反抗力量的制约,资本并不总是自行增殖的。因此,对“具体总体”的“再现”并不是对现实经验的照相式的“反映”,相反,它意味着要过滤掉资本主义的表面关系中的冗余部分,对“这种生产在其整个内在本质上表现的独特性质”予以概念化,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式规定。这样,马克思就不是以外部联系的方式——从一切社会形态中抽取出共同的简单范畴来进行认识,而是根据经济范畴在不同的社会生产中产生实际作用的逻辑关系展开社会分析,因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这个“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生产和“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关系就是资本本身,而资本在根本上只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名称而已。作为社会认识论的理论生产成果,这一具有“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的资本概念,扬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赋予它的经验的规定性,具有一种模式或模型化的特征,构成了我们认识现实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的“尺度”与“标准”。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研究必须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其各种发展形式,以及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由此使“现实的运动”被适当地叙述出来,显露出对象自身的历史性质。因此,正是唯物辩证法的思维形式赋予材料以生命,但当它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却像一个“先验的结构”,即资本主义的一般模式。在此,我们借用康德哲学来类比:如果说康德的认识论揭示了意识的先验结构,那么,马克思的社会认识论则揭示了经济社会结构的“先验”,即价值规律。对现实资本主义而言,经济现象的规律是价值规律的必然结果,价值规律是任何一种以资本为生产关系的社会形式的内在本质。在认识论层面,价值规律作为“思维的、理解的产物”,并没有取消“实在主体”(现实资本主义),我们要意识到,它不仅是思维“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上升到“理性具体”的结果,并且,其作为客观知识,本身就是从现实中产生并历史地形成了表达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的理论。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认识论不是对现实社会做纯然中立的描述,而是在资本主义内部进行理论反思,打开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因此,社会认识论即社会批判的理论。作为社会认识论的理论生产成果,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分析,以对资本在其纯粹形态中的运动逻辑的推演,勾画出现实资本主义向前发展的“一般模式”。这个“一般模式”具有理想性的特征,但它并不位于现实历史的“外部”,而是以内在于现实历史的方式显示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性”的趋向。按照这一分析,现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越是向前发展,在内部所残留的前资本主义因素越是被消除,它与理想的资本主义模式的“近似”程度也就越大。由此出发,马克思把社会发展看作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并认为资本主义具有这样的普遍性:它是每一个已经或正在走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趋向。“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在《资本论》中,无论是生产过剩分析,还是利润率下降等理论,都是在纯粹理论逻辑的层面对资本运动所做的模型化推论,以此运演它的生成、发展、下降、危机的整个过程。马克思旨在证明,经济危机作为资本自我增殖运动的必然结果,是蕴含在资本主义本质中的,它是任何一个进入以资本为生产关系的社会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即便当现实资本主义与理想的资本主义模式完全相符时,我们固然可以说资本主义获得了彻底的实现,但也决不能将其视为历史的终结,相反,“由于所有的历史现实都始终处于一种变易过程中,所以这种模式要么是现实向它发展的一种标准,要么如果模式与现实之间的契合被最大化,内在的环境就已经产生一种超越这种模式并进一步抛弃它的现实。”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模式的彻底实现,同时也意味着自身穷尽了发展的全部潜能,从而在其内部逐渐孕育了表现新的社会总体性的契机。辩证分析的要点,就在于意识到新的总体性形式必然是以内在于现实资本主义运动的方式出现的。因此,“这种正确的考察同样会得出预示着生产关系的现代形式被扬弃之点,从而预示着未来的先兆,变易的运动。如果说一方面资产阶级前的阶段表现为仅仅是历史的,即已经被扬弃的前提,那么,现在的生产条件就表现为正在扬弃自身,从而正在为新社会制度创造历史前提的生产条件。”从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中孕育的“新社会制度”要素,既包括新的社会生产力、新兴科技、资本一般等客体性的内容,也包含人类从“地域性的存在”向“世界历史性存在”生成等主体性内容。但无论哪一方面,对新的社会总体性形式的认识,都有赖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将其在“思想具体”的意义上揭示出来。当马克思在谈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时,我们不仅将其视为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确证,而且更应该从资本主义自我扬弃的视角,把“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揭示诉诸社会认识论的理论生产。
结语
以历史唯物主义所内蕴的认识论革命为切入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语境中分析社会认识论的认识对象、认识路径与认识成果,我们会发现,与西方近代认识论非历史性、非社会性地解答“思存统一性”问题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认识论探讨了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具体总体”的理论“再现”之路。如果说西方近代认识论总是试图先验地获取关于整个世界的永恒的终极真理,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认识论则自觉追求一种历史性、开放性的“理论生产”实践。这种“理论生产”实践以现实的资本主义过程为前提,旨在通过对资本运动的逻辑分析,揭示现实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或一般规律。在此意义上,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社会认识论阐释,最终所达成的正是对于资产阶级社会的存在论反思,即以批判的认识论实现社会存在的澄明。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存在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对于身处现代性的商品社会的人而言,存在就是以资本为生产关系的总体性的社会存在进程。从存在论的视角看,现实的资本主义毋庸置疑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现实前提。而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革命性和理论力量,则在于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分析了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超越和自我扬弃的必然性,并由此打开了这样一种历史认识的视域:它使我们能够透视一切以资本为生产关系的社会的发展趋向。就此而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中的社会认识论,根本性地关乎社会主义之科学性的基础,是一项旨在实现社会总体变革的科学理论。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推动当代中国哲学的创新性发展和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都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价值。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