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任翔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在科学主义、自然主义成为哲学思想主流的时代,现象学时常退守对“第一人称体验”或“意义世界”的澄清。但是,海德格尔有关真理本质的讨论无法轻易吸收进这种框架:与其说他是在一个既有的哲学框架下解决某个叫作“真理问题”的局域性问题,不如说他要以真理学说给一切号称有不言而喻的真命题的立场来一次“釜底抽薪”。
在《存在与时间》第44节和1930年《论真理的本质》(收录于《路标》)中,海德格尔都论证说,作为“无蔽(Unverborgenheit/alétheia)之事件发生”的真理是作为“命题与实在之符合状态”的真理的前提条件;只有存在者首先在无蔽事件中前来照面,有关它们的命题才会被提出,由此才会有命题与实在是否符合的问题。这部分学说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充分讨论。但除此之外,海德格尔真理之思的先锋性和彻底性还在于他始终将真理问题与他最为关切的存在问题放在一起探讨,尤其是突出了真理与非真理、亦即与真理的非本质(Unwesen)之间的复杂动态关系,提出非真理不只是谬误(谬误预设了真理),而是与真理之事件同等原初的“无化”发生(Nichten)。这部分观点除了见于1930年《论真理的本质》第6、7节,还有一处重要的文本就是《存在与真理》(全集第36/37卷)中收录的1933/1934年冬季学期讲座课《论真理的本质》中对柏拉图洞穴喻的解释。我们在这里聚焦该讲座课的第29–30节(GA36/37, 217–229),海德格尔于此在柏拉图的语境中探讨了有关真理的“基本经验”(Grunderfahrung)如何丧失,以及如何理解非真理的问题。
海德格尔首先延续前文讨论提出,希腊的真理概念(alétheia)既意味着存在者在“客观”方面的无蔽(自身揭示),也意味着它在“主观”方面被看到。二者并非彼此独立,而是在柏拉图所说的“善”(agathon)中有一种原初关联。这里的“善”并非价值判断意义上的,而更接近对所遭遇的新鲜之事的惊奇和认可,类似于佛教的“善哉”或《创世记》中的“神看这是好的”。善如同一条“轭”,将事物的自身揭示及其被看到联系起来;然而,假如没有此在,这种善是不可设想的。这就意味着此在是完整意义上的真理的必要条件,尽管真理的具体内容不以此在的意志为转移。
事实上,海德格尔认为正是柏拉图以后对真理的“主观”方面的片面强调使得有关真理的基本经验丧失了,使真理等同于(主观)判断的真值。这也意味着原本保有着真理之本质的此在降格为各种事物中的一员。对此的一个证据是,后来的哲学在追问人的时候采取了一种“预先规定回答格式”的提问方式,即去问人“是什么”;而海德格尔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人“是谁”,因为“谁”隐含着被托付给自身的自我,也就隐含着操心与承担。只有这种被托付给自身的自我,而不是被偶然加上某些属性(“人性”)的存在者,才能承担起让真理得以可能的“善”。
海德格尔补充说,在柏拉图那里作为“轭”的善中,重要的也不是某物“是什么”,而是它“是”或存在的“如何”,它具体表现为存在者是“贯彻自身的、坚持的、能忍受的、正直的、有用的”。这些说法看似只适用于此在,但一般而言刻画的是在一切事物的存在中那不可为其内容或“是什么”所捕捉的神奇一面,即其“闪耀性”。将“闪耀性”限定于主体也是真理主观化的后果之一。
在海德格尔看来,这一趋势的始作俑者也是柏拉图:由于将存在理解为理念,柏拉图把从现成事物那里得来的内容安在理念上,而错失了每个事物的独异性(Einmaligkeit/singularity)。神奇的无蔽事件让位于理念性存在的内容,从而各种事物只能是该内容(例如树的本质、桌子的本质等)的“摹本”,本身再无奥秘可言。余下的问题只是摹本与原本在何种程度上“符合”,此即真理的符合论的起源。不妨说,海德格尔在这里是在批评事物与理念之相似性所隐含的“同一性优先的逻辑”,因为事物的“贯彻自身、坚持”等无法从一个外在于它的理念出发来理解。用海德格尔自己的话来说,仅仅依照“存在性”(Seiendheit)来理解诸存在者是不够的。诸存在者各自超出其“存在性”之处正在于其差异,而这种差异是先于任何理念的同一性的。
换言之,柏拉图既通过作为真理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之“轭”的善,打开了此在在真理本质中扮演的角色问题,又因为太快地以理念论理解事物的存在,而错失了它们各自在真理事件中的闪耀,使真理沦为与理念的符合。柏拉图的这种“迷误”(Irre)并非哲学史上一次偶然的、本可避免的“迷失”,而是真理之“非本质”的一种体现。无论是复数的、具体的、存在者层面的真理,还是单数的、存在论层面的“真理本身”,都要通过种种迷途来迂回地揭示自身;而此在在这种迂回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0世纪30年代的海德格尔甚至将此等同于人的“历史发生”。他由此呼吁“将人解放到其存在的本质去”,我们不应将此理解为对非真理的简单排除,也不宜基于海德格尔此时与纳粹意识形态的“同行”而对其该观点弃置不顾,而是要清醒地看到,即便根据此时的“危险”学说,人被带入的敞开状态也总是同时敞开了真理和非真理。迷误的危险伴着真理的可能性而诞生,即便海德格尔本人也不能幸免;而我们无法回避去冒这个险,因为若人不进入敞开状态,则非真理与真理的区分都不会出现,我们只会在日常的状态中循环,不可避免地矮化真理,也矮化我们自己。
海德格尔最后提出,非真理之“非”未必意味着隐藏、掩盖、扭曲或翻转已然得到的真理,而是在更根本的层面上意味着“遮蔽”(lethe),它是一种如同睡眠般的“客观”力量,我们只能遵从它持续自身或解除自身(引向无蔽事件意义上的真理)的节奏。在这个意义上,一切无蔽者,即脱离遮蔽来同我们照面的存在者,都如同“赠礼”;按照希腊人的想法将无蔽者等同于存在者自身是有道理的,因为一切对存在者“是什么”的后续规定都有赖于这样的“赠予”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