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

2025-11-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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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德格尔是20世纪最重要的德国哲学家,通常他的思想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出版于1927年的《存在与时间》是其前期思想的代表作,虽然三年之后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向,但是这丝毫也不影响《存在与时间》是海德格尔最重要也是影响最大的哲学著作。《存在与时间》发表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其时代背景应了斯宾格勒一本书的书名——《西方的没落》(1918),实际上,这一时代“西方的没落”亦凸显着人类文明的历史性危机。
  自青年时代遭遇存在问题起,“存在”就成了海德格尔终生不懈思考的问题。而最初与胡塞尔现象学的相遇,使他认为找到了解答存在问题的思路,不过在他看来,胡塞尔以意识的纯粹结构作为世界显现的条件,还没有“面向事情本身”,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被胡塞尔悬搁了的存在,亦即意识的存在。黑格尔之后,古典形而上学衰落,逻辑实证主义批评形而上学不是科学,而海德格尔则正好相反,他认为形而上学的错误在于太科学了,当它以存在作为思想的认识对象时,忽略了存在与存在物之间的存在论差异,以科学的方式使得存在对象化为存在物,从而导致了存在的遗忘。因此,海德格尔致力于把存在从形而上学中拯救出来,重提存在问题,这一重提隐含着海德格尔的“野心”。存在问题并不简单是一个理论问题,对存在的遗忘乃是西方文明所有问题的根源。就此而论,《存在与时间》不仅是海德格尔对时代问题的回应,也是对西方文明历史的反思与批判。
  海德格尔重提存在问题的出发点是:存在不是存在物,因而我们不可能像形而上学那样站到存在之外思想存在,而只能通过某个存在物的存在显现存在。在所有存在物中,只有一种存在物,也就是人向来所是的存在物,不仅关心自己的存在,而且能够存在论地存在,即以“去存在”(zu sein)的方式存在,而对存在的“前科学的”“前理性的”领会引导着此在的存在,他怎么领会自己的存在就怎么存在,存在也就怎么显现。因此,海德格尔称人为“此在”(Dasein),取存在(Sein)在此(da)存在出来之义,而此在的存在即“站出来”“生存”(Existenz),归根结底是作为个体去存在的,因而“生存”与“向来我属性”(Jemeinigkeit)构成了此在的“存在机制”。就此而论,海德格尔把被形而上学当作思想对象的存在落实在人之此在的个体性的生存活动上,以一套“生存论规定”代替形而上学表示存在的范畴体系,试图通过“现象学的诠释学”让此在自己“道说”出自身,寻求让存在通过此在而得以显现的途径。关于此在的生存活动的描述即为“存在论生存论分析”,亦即作为一切存在论之基础的“基础存在论”。
  《存在与时间》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原计划有两大部分,每部分三篇,已经出版的是全书的导论和第一部分的前两篇:第一篇“准备性的此在基础分析”和第二篇“此在与时间性”。在某种意义上说,第一篇通过此在的生存论分析揭示了此在虽然是能够自己去存在的存在物,但是却始终逃避自己的存在,自欺地陷入了沉沦的迷梦。第二篇则通过“提前到死中去”使此在本真地生存在世,作为可能性而存在。总之,形而上学遗忘了存在,根源于此在对自己的存在的逃避。
  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是从“在世界中存在”(在世)这一生存论的整体现象入手的,循着“在世”的三个环节,即“世界”“在者”和“在之中”,展开了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此在以“在世”的方式生存,以“操劳”(Besorgen)的方式与存在物打交道,融身而形成了“世界”(Umwelt),以“操持”(FÜrsorge)的方式与其他此在打交道,“为他人之故”而“共在”。由于以“他人”的方式生存让此在有安全的家园感,而自己去存在却让此在感觉“茫然失其所在”而“不在家”(unheimlich),所以此在迷失于他人之中。然而,所谓“他人”并不是某个或某些具体的他人,而是一个“中性的”的东西——“常人”(Man),亦即“大众”或“大家”,海德格尔称此在以常人的方式而生存为“沉沦”(Verfallen)。然而,所谓“常人”并无其人,不过是此在自欺的结果,在世乃是此在自己,因而“沉沦”是此在“从自身脱落到自身”,若要此在自己去存在,就需要让此在“从自身回到自身”。
  第一篇关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从此在“在世界中存在”入手,从操心作为此在的基本基础获得此在在世的整体性,“操心”(Sorge),即“先行于自身的——已经在(世界)之中的——作为寓于(世内)来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亦即生存、实际性和沉沦。其结果是:其一,此在虽然是能够自己去存在的存在物,但是他自始就以非本己的方式沉沦于常人的世界;其二,此在“去存在”而始终“先行于自身”意味着他始终是未完成的,因而我们不可能获得其整体性的存在。两个问题合二为一:我们如何能够获得此在的本真整体能在?这就是第二篇试图通过关于死亡的生存论分析要解决的问题。
  此在始终“先行于自身”而处在“去存在”之中,因而总是未完成的,唯有死亡使此在不再生存于世,从而将其限制成为一个“整体”。但是这个被死亡所限制的整体却只能是未完成的,因而始终残缺不全。就此而论,问题的解决就集中在关于死亡的生存论分析。流俗的死亡观把死亡看作是发生在此在之生存之外的偶然事件,因逃避死亡而逃避生存的责任,自欺而沉沦。海德格尔则从生存论上将死亡理解为此在从一出生就不得不承负的特殊的可能性,亦即“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而不确定的、超不过的可能性”,唯有直面死亡才能使此在从沉沦的迷梦中觉醒,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无畏本己地投身于生存之中。由此,海德格尔提出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时间观。传统的时间观表现为从过去、现在到将来的均匀的线性的无限绵延,看上去这种时间观以“现在”为焦点,而实际上以“过去”为核心:过去推动着现在,现在孕育着将来,一切都是由过去决定的。海德格尔的时间观则是以“将来”为核心的。此在之有死意味着此在的将来是“有终的将来”,“先行于自身”作为时间性的“将来”不是“去远”而是“切近”,亦即“让自身来到自身”:“保持住别具一格的可能性(死亡)而在这种可能性中让自身来到自身,这就是将来的源始现象”。此在“向死而在”亦即“向可能性而在”,不是迷失在无穷无尽的虚无之中,而是将可能性“收回”到自身“来”,“让自身来到自身”,此即“有终的将来”。质言之,此在之所以能够让存在通过他的生存活动而显现,乃在于他是纯然的可能性。
  说到这里,人们可能会心生疑问:如果此在自始就已经沉沦,从来就没有本己地生存过,此在如何能够幡然醒悟?难道海德格尔作为哲学家能够“众醉独醒”?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唤醒此在沉沦之迷梦的是此在自己——是“良知的呼声”。因为此在是“能在”(Seinkönnen),因而他能够非本己地沉沦,也能够本己地自己去存在。良知的呼唤无声,但此无声胜有声,“呼声由远及远,唯欲回归者闻之”,是能在之此在自己唤醒了沉沦的自己。如前所述,此在沉沦于常人的世界,但常人并无其人,常人不过是此在自己,是此在以常人的方式去存在,因而唯有此在自己能够唤醒自己。
  《存在与时间》的出版使海德格尔名满天下,然而未出三年,他的思想就发生了“转向”,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海德格尔放弃了《存在与时间》解答存在问题的“此在之路”,尝试了各式各样试图通达存在的道路。按照海德格尔的深刻的反省,这条“此在之路”之所以失效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有三个:其一是并没有彻底摆脱形而上学的影响,以形而上学的语言来克服形而上学是行不通的。其二是消除传统哲学之主客二元式的认识论框架,克服主体中心论的工作半途而废,因为不经意间海德格尔强化了另一种生存论的主体中心论,这并非他的本意。其三,没有现象学方法就没有《存在与时间》,存在论就是现象学,反之亦然。但是,现象学方法所能获得的效果有限,显现“背后”没有东西,然而恰恰是这个“没有东西”值得深思。因此,海德格尔不再执着于如何通过此在来显现存在,而是进一步追问当此在显现存在时被其生存活动所遮蔽的存在本身。
  虽然如此,《存在与时间》在海德格尔思想中仍然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海德格尔自己看来,《存在与时间》构成了从哲学-形而上学这个“第一开端”跃向他试图开辟的“另一开端”而起跳的“跳板”。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编辑: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