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伦理、法律与标准协同建设

2026-11-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 分享 —
链接已复制

  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张译心)10月31日,第六届数字正义论坛“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法律与标准”在京举行。

  围绕人工智能时代如何推进伦理、法律与标准的协同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强调,应当推动伦理、法律与标准贯通协同,形成契合国家需要、反映实践规律、体现原创价值的人工智能法治研究成果,为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表示,伦理、法律与技术标准构成人工智能治理三位一体的支撑体系,分别对应人工智能治理的价值内核、刚性底线与落地载体。希望学术界凝聚共识,为人工智能向善发展贡献智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龙卫球表示,应从信息自主和决策自主两个层面审视智能体的影响。当信息获取与决策过程受到大模型及其背后技术企业的主导时,个人自主性被实质性剥夺,须警惕其对法律主体地位的根本性冲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梅夏英表示,当前人工智能国际治理面临技术风险上升、全球智能鸿沟扩大、治理进程加速但规则分化等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锡锌认为,人工智能立法应着眼于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竞争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提出,算法权力应受法律约束,数据便利不能以压缩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为代价。

  论坛会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航数字正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裴炜发布《司法人工智能全球观察(2026年)》报告。

  论坛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主办。

【编辑:隋萌萌 (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