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社会工作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2026-08-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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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社会工作正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工作早期发展经验不同的是,这场变革的动力来自顶层设计。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2024年11月,中央召开社会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些决策部署对社会工作界产生了巨大鼓舞,但是中央层面所确立的社会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发展路径,并不是简单提升传统社会工作的地位,而是要塑造一种全新的社会工作。从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来看,社会工作教育和实践亟须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社会工作的新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方面学习引进西方社会工作教育,一方面主要在民政系统有序推进社会工作本土实践。为了克服对社会工作这一新生事物的认知局限,中国社会工作一直通过强化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提升服务效能,扩大服务范围,逐渐获得社会认可,有关部门也开始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工作的发展。借助专业优势,社会工作在服务弱势群体、社区建设、基层治理、青少年发展和老年照护等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直接推动了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2013年11月,民政部和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三社联动”将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作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平台和制度化联结,通过吸纳社会力量和链接社会资源,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在参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尤其是在完善社区服务、回应居民需求和促进居民参与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价值。

  专业性和社会性奠定了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两大优势,社会工作因此被赋予了更重大的使命。中央社会工作部的成立和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的召开对社会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位,即党的社会工作,准确地说是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工作。中央社会工作部被设置为党中央领导社会工作的职能部门,标志着党的社会工作成为一种比较完整和相对稳定的专门职能,社会工作也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社会工作的重新定位不仅彰显了社会工作的价值,而且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社会工作要从社会性的专业服务向党的部门工作、从功能性工作向职能性工作转型升级。

  社会工作面临的挑战

  党的社会工作职能涵盖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推动和完善社会治理的能动力量,比如人民建议征集、志愿者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二是社会治理必须直面的潜在风险,包括信访和基层矛盾、行业协会商会的异化和新兴领域的劳动关系等。无论是对能动力量的引导与规范,还是对潜在风险的防范与消除,党的社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加强执政党与社会、市场和群众的联系,综合运用信访、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志愿服务和专业社工进行赋能解困和化解社会风险。因此,党的社会工作就是要突出党在社会领域的领导权,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的总称,这对社会工作提出了两大挑战。

  一是社会工作伦理基础的变化。传统社会工作的伦理基础是社会正义伦理,主要表现为对未能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总体上看,主要依托社工机构和社区提供的专业服务在看得见的人间疾苦上充分发挥了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作用,但是服务项目和任务的边界感却限制了社会工作在社会政策倡导和培育公共产品上所需要的宏观视野和系统思维。党的社会工作的伦理基础是党的政治责任伦理,也就是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伦理基础的变化对社会工作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立足中国社会治理的总体需要,用党的政治责任为社会工作注入宏观视野和系统思维,依靠政策供给和公共产品进行更深层次的赋能解困,不仅要解决看得见的人间疾苦,而且要系统化解潜在的社会风险。

  二是社会工作范式的变化。传统社会工作在个案、小组和社区等工作方法与不同对象的结合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专业服务型社会工作范式。其特点是专注于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内部的小循环,沿着“案主—社工—新案主”的路径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专业服务确实能够精准助力案主的急难愁盼,但无法改善案主的结构性困境,无法提供公共产品,也就无法从根源上消除潜在风险。从社会工作部对社会工作边界的扩展来看,党的社会工作并不是将传统工作方法简单移植和应用于信访、行业协会、新兴领域和新就业群体等领域,而是构建一种全新的党建引领型社会工作范式。新范式对社会工作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出的要求是,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国家与个体联结的薄弱地带,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引领社会工作在有边界的服务赋能的基础上迈向更广泛的政策赋能。

  在党的社会工作中创新社会治理

  党建引领型社会工作范式追求党建与社会工作的“化学反应”,也就是通过党建引领放大社会工作的治理效能。因此,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能搞“两张皮”的“党建+社工”,而是要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在党建和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中创新社会治理。党的社会工作的主要职能是加强非单位化领域的社会治理,其主要困难在于无法依托单位组织展开工作。因此,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仅要创新党的组织建设,探索非单位化社会领域党建的实现形式,而且要在组织创新的基础上通过党建的内容创新实现对社会工作的引领。这个内容创新就是在赋能解困、化解社会风险的政策供给上发挥党组织的推动力,在党的政治引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的政策引领。

  从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精神来看,党的社会工作不仅扩展了社会工作的边界,而且推动了社会工作向社会治理的职能转换。为了适应党的社会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社会工作教育和实践必须进行自身变革。一是要充分发挥传统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和社会性,提升服务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要超越专业服务体系内部的小循环,充分利用社会工作深入社区和困难群众、直面矛盾纠纷、了解民众诉求的特点,在专业服务的基础上强化社会工作的政策倡导意识和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创新。赋能解困和化解社会风险的社会政策构成党建与社会工作的结合点,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关键就是在这个结合点上推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创新。其中,引领社会工作的党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影响力,推动各个层级、行业和地方的政策供给;党建引领下的社会工作,要以专业性和社会性为基础,强化政策倡导。最终在政策倡导与政策供给的闭环中,实现党建与社会工作的正向反馈,将党的路线、方针落实到党的政策引领和社会治理的政策创新上来。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刘翔英(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