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消费要有边界和限度

2026-08-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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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情绪消费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情绪消费并不是简单的“冲动消费”或“非理性消费”,而是社会结构变化、个体生活压力增加、社会关系重组和消费文化转型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购买一种商品或服务,从以往较多追求“性价比”转向了更加关注“心价比”。这既反映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暴露出现代社会中个体孤独、焦虑、身份不确定和关系弱化等问题。如何认识情绪消费的社会基础,充分发挥其正向功能,是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从一般意义上说,情绪消费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服务或体验时,将情感满足、心理慰藉、身份表达、关系连接和意义获得作为重要动机的消费行为。与传统消费相比,情绪消费的核心不在于商品本身的物质功能,而在于它所承载的象征意义和情感效用。消费者购买一杯文艺范儿十足的奶茶、一只造型精致的毛绒玩具、一个心仪的盲盒隐藏款,可能并非因为这些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实用价值,而是因为它们能够带来短暂的愉悦、放松和安慰。在这种意义上,消费成为情绪调节的手段。
  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决策在锚定“能否带来情绪满足”的同时,也开始注重身份表达和社会连接的价值诉求。人们通过购买IP周边、文创手办来表达“我是谁”“我喜欢什么”“我属于哪一类人”。消费品成为个体展示自我、区分群体和建构身份的媒介。很多情绪消费并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嵌入社交平台、粉丝社群、兴趣圈层之中。人们通过购买、体验、打卡,建立话题、关系和归属感。此外,意义生产也是情绪消费的基本功能。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个体常常面临生存压力、生活焦虑和关系疏离。情绪消费通过仪式感、故事性和场景感,为日常生活注入意义和情趣,使普通消费变成一种犒赏自己、疗愈内心或重新连接世界的方式。
  情绪消费主要表现为五种形态。一是在商品消费中植入情绪体验。许多商品不仅强调功能,而且强调可爱、治愈、陪伴、松弛、好运等情感意义,使消费者获得快乐、惊喜和收藏满足。消费者购买的不是单纯的物品,更是一种情绪体验。二是在服务消费中强调过程陪伴。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个体的孤独感和社交压力增大,陪伴型服务逐渐出现,其本质是将陪伴、倾听和情绪支持转化为可购买的服务。三是在体验消费中营造参与场景。演唱会、剧本杀、沉浸式展览等消费形式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们提供的不仅是娱乐项目,还是一种沉浸式情绪场景。消费者在其中可以暂时摆脱日常秩序,获得释放、共鸣和参与感。四是在网络消费中确认社群身份。“种草”“打卡”“晒图”“测评”等行为,使消费成为一种公共表达。消费者通过分享消费过程获得点赞、回应和身份确认,赋予消费明显的平台化和社群化特征。五是用仪式消费填补日常情绪缺口。一些消费者愿意为节日礼物、生日布置、纪念日餐厅等付费,其意义不在于商品或服务本身多么昂贵,而在于通过消费制造仪式感,确认生活值得被认真对待。
  适度的情绪消费可以帮助人们缓解焦虑、调节心情,增强社会连接和群体认同。但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朝着更加重视人的感受发展。传统市场逻辑往往强调价格、效率和规模,而情绪消费则提醒各类企业和服务机构关注消费者的体验、尊严和心理感受。无论餐饮、旅游、零售还是公共服务,如果能够提供更有温度的场景和更细致的情感回应,就有可能提升服务质量。由此,情绪消费也可能推动社会服务朝着更加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情绪消费虽然具有积极价值,但也存在一些风险挑战。第一,情绪需求的过度商品化容易带来情绪焦虑的精准画像和肆意贩卖,引发社会心态的变化和不确定性风险。情绪原本属于人的内在感受和社会关系的一部分,但在情绪消费中,安慰、陪伴、认同、治愈等都可能被包装成商品,用来交换和买卖。数字平台通过算法捕捉用户情绪,在用户脆弱、焦虑或冲动时推送相应商品。情绪被数据化之后,消费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精准营销“投喂”,平台通过制造焦虑、孤独和缺失感,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的“治愈产品”或“情绪解决方案”。如果情绪被过度市场化,消费者可能误以为所有心理困境都可以通过购买解决,个体将陷入“情绪缺口—满足—再出缺口—再次满足”的循环幻象之中。
  第二,过度强调“为情绪买单”,可能带来“文化空心化”风险和“买椟还珠”的消费失焦。情绪消费需要符号和故事,但部分产品只是制造表面上的可爱、治愈和松弛感,缺乏真实的文化内容,也没有严格的质量管控,导致商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被忽视。同时,部分商家利用“疗愈”“陪伴”“心理支持”等概念进行营销,但实际服务缺乏专业规范和监管。如果没有清晰的消费边界和制度化约束,可能产生隐私泄露、情感操控、虚假宣传甚至心理伤害等问题。
  第三,情绪消费可能变成“情绪负担”,遮蔽深层的社会问题。部分社交媒体在某种程度上夸大消费的展示功能和情绪满足带来的短暂快感,导致一些人在过度消费后产生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情绪体验从自我奖励变成焦虑、负担,甚至自我否定。情绪消费本来是为了满足情感需求,但在平台传播中可能演变为新的比较机制,成为制造自我焦虑的来源,使个体陷入“别人都过得比我好”的心理压力。尤其当个体的焦虑、孤独和疲惫主要来自工作压力、社会竞争、公共服务不足、社会支持网络薄弱等时,单纯依靠消费只能实现短暂缓解,难以解决根本问题。过度强调个体为一时情绪的支付能力,可能把社会问题转化为个人消费问题,使结构性压力被个体独自承担。
  因此,情绪消费是有边界和限度的,它既不是简单的消费主义陷阱,也不是天然积极的新经济形态。它可以作为补充,但不能替代真实的人际支持、心理建设和社会参与。当人们处于压力、孤独、兴奋或冲动状态中时,需要适当跳脱出通过购买获得情绪安慰的思维定式和消费习惯,增强自身的情绪调节能力和关系处理能力,即向内用力和深耕,提高心理韧性,向外拓展和交流,增强社会连接,而非一味地通过付费满足情绪需求。当陪伴、倾听、关怀越来越多地以付费形式出现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能被价格和服务规则重新定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场情绪消费浪潮的“弄潮儿”,但我们更应充分认识到,消费可以调节情绪,但不能替代真实关系、公共支持和自我成长。
  总之,情绪消费不能泛情绪化,应坚持适度、健康和有序的原则,营造有温度、负责任、高品质的发展环境。企业应避免虚假营销和制造焦虑,真正提升产品质量、服务温度和文化内涵。平台应加强算法伦理审查和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利用情绪脆弱诱导消费。政府应完善相关行业规范,推动文化教育、心理健康、社区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只有在法律规范、社会支持、个体理性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情绪消费才能真正成为提升生活质量、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支撑。
  (作者系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副院长、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编辑:王禧玉(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