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史”学派是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以美国为主的一些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清朝历史的一个“新”学派,其主要特点并非他们自称的重视利用满文档案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字资料。正如国内学者在回应中所指出的,使用满语及其他少数民族语言资料的重要性,早已被中外清史学者所重视。美国“新清史”学者在论著中利用的满文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字资料,其实亦极为有限,有的学者甚至根本没有利用。因此,利用满文档案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字资料不是美国“新清史”的创新之处。
利用“族群”理论渲染满族特殊性
除运用“内亚”史观和“帝国”概念之外,美国“新清史”的一个核心特点是,运用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族群”理论,强调清朝与众不同的满洲元素和独特性,否认“汉化”,强调清朝的满族认同,否认清朝的中国国家认同,暗示满族不属于中华民族、清朝不属于中国,中国反而只是清朝的一部分。这些学术观点隐含分裂中国的意图或倾向,是十分错误的,在理论和史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美国“新清史”学者将西方族群理论运用于分析清朝历史的第一个错误是不匹配性。根据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理论,族群是指具有共同文化、历史传统和血缘的人群,通常以共同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为特征。但清朝满人或旗人并不属于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族群范畴。正如一般清史或满族史学者所熟知的,满人的身份实际有三种含义:所谓满洲或满人,第一种指由努尔哈赤建立的最早的八旗,又称“佛满洲”和“老满洲”;第二种范围稍宽,包括“老满洲”、伊澈满洲(新满洲)、通古斯人(鄂伦春人)和通古斯化的蒙古人;第三种范围更广,包含所有满蒙汉八旗。换言之,满人或旗人从一开始就不是西方人类学族群理论所说的单一族群,缺乏种族、语言和文化的同一性。到晚清,甚至许多满人已不会使用满文和满语。
美国“新清史”学者亦深知这一历史,鉴于强调血缘和族群认同固定性的“原生论”族群理论无法适用于清朝的满人或旗人,于是转向“建构论”族群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族群身份通过自我分类与他者分类的双向过程形成,强调个体在互动中选择和调整族群身份的策略性,强调族群边界的“可渗透性”与“维持机制”;认为族群认同是工具性、情境性的,个体可能因利益需要调整族群身份,族群边界既是开放的,允许成员流动,同时也是闭合的,通过语言、服饰、仪式等文化符号标记差异,通过通婚限制、资源分配规则等社会制度强化边界,主导群体通过政治或经济手段巩固自身地位。美国“新清史”学者欧立德认为,“这种批判性的族群理论摒弃了群体身份的‘本质化’或‘原始性’观念,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因时因势而变的动态过程。这一理论框架有助于我们理解满洲身份是如何被构建、强化,并最终发生变化”。但当他们将这一理论运用到清朝满人或旗人的族群认同时,在族群认同标准问题上便充满随意性,不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标准,即使是同一学者,根据其需要,前后也有不同标准或说辞。由此,美国“新清史”学者关于清朝族群问题的讨论,就丧失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混淆“族群”概念和“民族”概念
美国“新清史”学者将西方族群理论运用于分析清朝历史的另一误区是,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族群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内部的弱势边缘群体。譬如,美国族群理论的研究对象通常是亚裔、非裔美国人以及印第安人等。提出“族群边界理论”的挪威人类学家弗雷德里克·巴特的研究对象,无论是挪威的萨米人,还是中东的库尔德人,抑或巴基斯坦斯瓦特山谷的帕坦人,无一例外都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弱势边缘群体。由于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族群理论的研究对象都是弱势边缘群体,因此,他们多关注族群间的竞争,而严重忽视族群间可能存在的共生、合作的一面。在西方社会文化背景中,ethnic group或ethnicity都具有“非常强烈和惯常的‘差异’或‘他者’等性质的偏见”。受此影响,美国“新清史”学者在讨论清朝族群认同问题时,也是无限夸大满族特性,执意过滤掉清朝的中国认同,强调满汉族群对立,否认清朝“汉化”说,忽视满人和旗人是一个处于统治地位的特权族群。
与此相关,美国“新清史”学者在运用西方族群理论时一个更为严重的错误是,将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族群”概念与政治学的“民族”概念混淆。以族群认同否认清朝满人和旗人的“国族”认同和中国国家认同,无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特质,将“满族认同”与清朝的中国国家认同对立起来,只讲“满族认同”,不讲清朝的中国国家认同;只讲“满化”,不讲“汉化”,从根本上否认满汉族群融合趋势和清朝大一统思想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在晚清的生成。如罗友枝在《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中断言:“清朝的统治范式不是民族国家,统治的目标不是构建一个民族认同,而是允许多元文化在一个松散的人格化帝国之内共存。近代意义上的民族性并不存在,同时国家也不想去创造这种民族性。” 柯娇燕则在一篇访谈中声称:“满族肯定没有消失在汉族群体之中,而由于汉族向他们展示出的敌意,他们也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是中国人。” 欧立德在《满洲之道》中宣称,“清朝真正是一个满洲帝国,而非中国帝国——应称之为‘Pax Manjurica’(满洲治世)而非‘Pax Sinica’(中国治世)”。美国“新清史”学者的这些论点是十分错误的,与历史事实亦是不相符合的。
清朝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
事实是,满族在形成、兴起和发展过程中虽然怀有种族意识,但同时也有中国国家意识。满人在入关未强盛之前就抱持“满蒙汉一体”思想,不断吸纳和融合满人之外的民族,如蒙古人、汉人等,在满洲八旗之外,又建汉军八旗、蒙古八旗。一方面奉明朝为正朔,称臣表忠,自谓“我奴儿哈赤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另一方面又怀有入主统一中原,取明朝而代之的思想,表示“我汗公正,蒙天眷佑,其南京、北京、汴京,原非一人独居之地,乃诸申、汉人轮换居住之地也”。并于1636年根据汉族王朝模式建号改制,正式建国号为“大清”,采用“皇帝”称号,年号为“崇德”,实现了“从采纳蒙古文明到采纳汉文明的转折”。
入主中原之后,清朝统治者进一步摈弃中国传统“华夷之辨”,更加自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一员,怀抱大一统思想,将国家的统一从中原地区扩大到东北、西北、西南和海疆等地区,自豪地表示“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哉!”将中国古代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推向历史顶点。
到了晚清,在抗击欧美日俄等资本主义国家侵略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进一步形成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和意识。清帝在1912年2月12日的退位诏书中明确宣示“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总之,西方的族群理论并不适合解释清朝历史。美国“新清史”学派不顾中国历史实际情况,强行将清朝历史纳入西方人类学和社会学族群理论叙事体系,以满族认同否认清朝的中国国家认同,其结果只能是重蹈“西方中心论”覆辙,曲解中国和中国历史,实际上是一种新的“东方主义”话语,即他们所关注的不是东方,而是西方的智识。他们对东方的想象和构建并非为了理解东方,也不在于东方对自身的理解;通过对东方的想象和构建,西方所要解释、说明和论证的是其自身的时代关注。这种“东方主义”话语体系,实际上是一种新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话语,与美国“新清史”学者所倡导的后现代主义史学、全球史和跨国史研究路径、破除“西方中心论”的初衷也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有必要加以反思和纠正,回归清朝真实历史。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