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研究源于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未知和困惑。如果不能将这些未知和困惑转化为具体的问题,研究便无从展开,更难以形成积累性的知识。敏锐捕捉实践中的未知和困惑,主动将其转化为可探究的研究问题,这种自觉,便是问题意识。生产生活实践以及社会发展,离不开问题意识的牵引,社会科学研究更是如此。特别是进入人工智能时代,面对浩瀚而触手可及的知识,保持好奇心和想象力,成为人类认识更新的关键。
何谓问题
曾有一种较为狭义的对“问题”的理解,认为“问题”就是生产生活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困惑。但社会科学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外延更广,也更加抽象。这些困惑常常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提出,带有实践的鲜活性。比如生产力的基本构成要素、秩序形成的基本条件、市场运转的具体障碍,等等。
初入学术研究之门的人容易认为,当下已很难找到一个前人没有解答过的问题。这其实是混淆了研究的“领域”与研究的“问题”。诚然,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完全未被关注过的研究领域,但是,这不等于我们无法找到新的研究问题。即便是一些长期有着较高关注度的研究领域,随着生产生活实践的发展,仍会不断涌现新问题,进而需要新的解释与理论回应。例如,数百年来劳动问题相关研究成果丰硕,但数字时代新就业形态重塑劳动关系,新问题层出不穷,亟待新的观察与探究。由此可见,新的研究领域不常见,但新问题无处不在,关键在于研究者是否真正深入实践,是否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学术眼光。
提出问题
为什么有的研究者能从实践中发现值得深入的问题,而有人却难以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往往会因为日常现象过于熟悉,而忽视细致的观察。稍不留意,问题就会悄然划过。正如项飙所说的,要能“在看到的东西里面看到东西”。这实际上就是一个需要不断明晰从“看见什么”到“看出什么”的过程。
首先,要避免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心态,始终对观察的事物和现象充满好奇。例如,在有关基层司法的研究中,大多数时候我们可能更多关注个案或案件审理本身。而对于“送法上门”“下乡办案”等一类案件之外的社会现象,即便是观察到了,也常常会觉得习以为常,不值得深究。在《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作者苏力提问:为什么有国家强制力支持的法庭不传唤“被告”呢?一个看似轻描淡写的提问,将研究视角拉回真实司法场域。紧接着,诸如司法权力为什么以这种方式运作等进一步的问题,使整个研究更加深入本土实践,形成了更具本土意义的理论思考。因此,可以说,看不出问题,往往不是没看见事物和现象,而恰恰是由于我们常常被“理所当然”的思维所束缚,没有让观察插上想象力的“翅膀”。
其次,提出真问题要经过提炼、比较与甄别。一是要避免“结论先行”式的提问。部分研究不经意间会出现研究尚未正式展开,但已经有了预期结论的情形。这显然离研究的科学性相距甚远。诚然,研究开始之前可以有预设,但对于一项科学的研究来说,预设可能会被证明,也可能会被推翻。如果“结论先行”,那往往只会使问题的提出带有主观偏向,真正的问题往往可能会被遮蔽,进而有可能错失提出真问题的可能。二是要避免“闭门造车”式的提问。如果只是停留在发现问题的层面,而忽视对同领域相关研究进展的关注,那么,虽然看起来提出了问题,但很可能只是提出一个重复的、无效的问题。从发现问题到提出问题,不仅需要细致的观察,还得清晰把握在此之前有没有人提出过、回答得怎么样,以及还有没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香港大学的贺欣用“顺藤摸瓜”比喻这个过程,特别强调“如果只是重复强调人家已经有的发现,了无新意”。三是要避免“自说自话”式的提问。问题提出的过程,必须是一个能够与既有知识形成有效对话,并力求推进的过程。项飙认为,除了要有学术圈内的对话外,还应当有一个转向,就是要把公众和社会从研究对象转化为对话对象,形成一个“大循环”,以此克服研究者知识的局限性。
延展问题
从以往的社会科学研究来看,受学科分工和专业壁垒的制约,问题的提出时常会呈现出碎片化特征。比如,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领域之间的问题较少相互观照,即便是广义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某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也较少触及其他学科领域的问题。如此一来,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情境与现实需求,单一学科领域内的提问常常较为零散。零散的提问看似可以“各个击破”,但也会因为协同成本的增加,使得问题的提出缺乏整体性和穿透力,不仅制约知识的生产和更新,也容易导致研究偏离现实需求。
首先,真正深刻的问题意识,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突破学科专业壁垒的限制。需要明确的是,生产生活实践中的问题本身具有整体性,并不会因为社会科学的专业划分而被分割。因此,在问题形成和提出的过程中,要能够充分运用不同的知识,系统厘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这是基础工作、苦功夫,不容马虎。只有这个基础打牢了,才能把握问题的全貌和实质。如果不愿意在整体把握问题上下功夫,忽视对问题的整体性把握,仍局限于单一学科视角,对问题的把握和理解便容易片面化,不仅难以发现和提出真问题、好问题,在很多时候还可能导致提问的简单重复与偏差。例如,基于如何更好地理解社会变迁这一问题,复旦大学的唐世平在进化生物学“生态位建构”理论基础上,探讨了有关“社会生态位建构”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理解和认识社会变化的新视角。法社会科学研究亦是一例,研究者在充分运用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基础上,将法律放置在整体社会运转中加以观察,不断发现并提出更具整体意义的问题。
其次,问题的“延展”既要立足具体问题,又要超越单一问题本身,形成更大的关怀。1938年底,回国不久的费孝通来到昆明以西的禄村开展调查。后来,他又与张之毅陆续在易村、玉村开展调查,形成了著名的“云南三村”的成果。关于这些研究的缘起,费孝通在《云南三村》的序言中曾写道:“我当时觉得中国在抗战胜利之后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要解决,那就是我们将建设成怎样一个国家。”坚实的问题意识和关怀,成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提供了“科学地去认识中国社会”的范例。因此,一个好的问题,不仅关注当下,更要在充分把握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具备前瞻性,形成更大的关怀。
最后,人工智能时代,在知识获取日益便捷的背景下,问题的“延展”要求研究者保持更强烈的敏锐度。人工智能在极大提升人们知识获取效率的同时,也对人们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更多挑战。关键性的挑战在于,知识的高可及性和高覆盖率,正不断压缩着人们的好奇心与想象空间,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路径依赖和“发问倦怠”。越是这个时候,明晰在何处发问,越是研究的关键。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既有知识的极大丰富,并不必然意味着认识和思考可以停滞。新的生产方式和人们新的社会交往模式正不断催生新的问题,未知和困惑依然广泛存在。因此,研究者就需要以更加细致入微的“深描”、体悟与想象,在浩瀚知识的“间隙”持续发现并提出更多问题,同既有知识形成更为广泛的对话,积极回应变化了的社会需求。
总而言之,问题意识的形成,是一个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到延展问题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从明晰“看见什么”,到明了“看出什么”,再到明确“关心什么”的不断深化的过程。要形成良好的问题意识,不仅要有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发现问题的眼光,更要有积极回应实践需求的深切关怀。三十多年前,苏力曾提问“什么是你的贡献”。三十多年后,在人工智能高度普及、知识获取更加便利、知识生产越来越快速的今天,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立足新的知识需求,多问一句“什么是你的问题”,无疑显得更为迫切与重要。
(作者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