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盟“向东看”已由阶段性政策调整演变为具有明确战略指向和持续投入特征的系统性战略。这一转向并非单一危机下的短期反应,而是在安全环境恶化、经济安全焦虑加剧与规则竞争深化等结构性压力叠加下形成的中长期再定位。在此背景下,中国对欧政策应由被动回应转向结构性塑造,通过分层施策与议题区分,在维护中欧关系稳定性的同时拓展合作空间。
以经贸合作、产业联动与制度协调为支点的系统性推进
“向东看”是欧盟在全球不确定性上升和内部增长动能趋弱背景下,对外经济与外交重心逐步向亚洲倾斜,特别是更加重视对华关系的战略性调整。
首先,从贸易层面看,中欧双边贸易持续维持在高水平且规模结构体量庞大。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欧盟对华货物出口约2133亿欧元,进口约5178亿欧元,贸易逆差约3045亿欧元。中国占欧盟外部进口总额的21.3%,为最大进口来源地;占欧盟外部出口总额的8.3%,稳居第三大出口市场。2025年中国对欧盟进出口总额达5.9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6%。在外部不确定性上升背景下,中欧贸易未出现系统性收缩,反而呈现结构优化趋势。
其次,从投资领域看,高端制造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等已成为欧洲对华投资的主要领域。中国欧盟商会的数据显示,80%的欧洲在华制药企业计划扩大生产,机械制造与医疗设备企业扩大投资比例分别为46%和40%。
再次,在产业链与供应链层面,欧盟“向东看”已促使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调整布局。一方面,中欧班列等欧亚物流通道的稳定运行增强了双方产业链的联通性,为货物运输提供了高效支撑,有力促进了中欧间商品流通及产业链协作。另一方面,欧盟企业在中国和亚洲市场继续推动本地化投资和供应链战略调整,不少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绿色技术及数字经济等领域深化合作以提升韧性。
最后,在制度层面,欧盟通过制度化对话机制不断强化与亚洲伙伴特别是中国的政策沟通与规则协调。中欧高层经贸对话、绿色发展合作平台以及“全球门户计划”在亚洲范围内的投资,均体现出欧盟试图在长期可预见性合作框架下嵌入规则性合作机制。此外,2025年在成都举办的第十八届中欧投资贸易科技合作大会吸引大量欧盟企业参与,成为推进双方贸易、投资与技术合作的重要平台。
历史路径延续与现实压力叠加下的战略再平衡
从整体上看,欧盟“向东看”并非偶然的政策转向,也并非孤立现象,而是在历史路径延续与现实压力叠加下形成的战略再平衡。
首先,从历史维度看,“向东看”是欧洲发展重心在不同阶段不断调整的延续与再平衡。战后欧洲通过跨大西洋体系实现“向西嵌入”,依托安全保障与经济援助完成重建。冷战结束后,欧盟通过制度东扩吸纳中东欧国家,完成区域整合。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等亚洲经济体快速崛起,欧盟逐步将东方重新界定为增长与合作的空间。当前,战略转向是在跨大西洋依赖与全球多元合作之间寻求平衡的延续性选择。
其次,从经济逻辑看,“向东看”本质上是欧盟在利益导向和风险约束并存条件下作出的理性选择。疫情冲击、能源危机和地缘冲突暴露高度集中化供应链的脆弱性。与此同时,美国在产业补贴与科技管制领域的政策强化,使欧盟对外部经济环境可预期性产生疑虑。相较于西向市场增长趋缓,亚洲特别是中国在规模优势、产业配套和绿色转型潜力方面仍具吸引力。欧盟的选择并非单纯成本导向,而是效率、安全与增长预期综合权衡的结果。
最后,从政治逻辑看,“向东看”体现了欧盟在安全压力和规则竞争加剧背景下对自身国际角色的重新界定。俄乌冲突加剧欧洲安全焦虑,促使欧盟强化东翼安全与防务整合,并寻求在经济与制度层面增强自主性。通过对亚洲投资与制度外溢,欧盟试图在全球治理碎片化背景下维护其规则影响力。“向东看”延续了欧盟作为“规范性力量”的传统,其目标已不再局限于价值传播,而是更直接地服务于安全、经济与地缘政治利益的综合考量。
中欧合作再平衡的重要契机
在欧盟“向东看”战略不断制度化的背景下,中国对欧政策面临的核心问题,已不再是是否“回应”,而是如何将欧盟“向东看”转化为中欧合作再平衡的重要契机。
第一,强化战略沟通与预期管理,夯实中欧关系的认知基础。中国应主动对接欧盟“向东看”的整体逻辑,通过机制化高层对话与多层级政策沟通,避免将其简单解读为单向竞争或战略挤压。同时,应围绕全球经济稳定、气候治理与多边秩序等议题,强化中欧利益交汇点的政策表达,推动欧盟在战略认知层面将中国视为长期、可预期的合作对象,从而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对经贸与产业合作的外溢冲击。
第二,推进规则与制度对接,提升合作的可预期性与稳定性。中国应以制度型开放为抓手,在企业合规、信息透明与数据治理等方面加强与欧盟规则体系的衔接,降低制度性摩擦。在新能源、高端制造、数字基础设施及关键中间品等领域,通过联合标准制定、第三方市场合作与产业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形成“规则先行、合作跟进”的路径,增强中国产业在欧盟市场中的长期嵌入能力。
第三,构建重点领域合作载体,增强双边关系的结构性黏性。在具体合作推进上,应选择互补性强、敏感性相对较低的领域作为突破口,打造长期稳定的合作平台。特别是在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可围绕清洁能源、储能、电动交通、绿色金融及碳市场机制,推动建立中欧联合项目清单、技术合作平台与长期投融资安排。通过机制化合作载体的持续运作,提升中欧合作的制度黏性与抗冲击能力。
第四,优化对欧合作方式,提升政策实施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中国应避免将欧盟视为单一行为体,而应通过分议题、分区域推进合作,扩大务实合作的“低摩擦空间”。通过加强与欧盟内部理性务实力量的互动,在经贸、投资及全球治理等领域持续积累合作成果,为中欧关系提供更具韧性的现实基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RCEP对亚太区域价值链重构的影响机制及应对策略研究”(22&ZD17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