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集中反映领导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取向与根本追求,是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实践中的综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置于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系统而深刻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正确认识政绩、科学创造政绩、全面检验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错误政绩观的表现与危害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有鲜明而紧迫的现实针对性。实践表明,政绩观一旦偏离正确方向,不仅会削弱发展质量和治理效能,更容易积累结构性和系统性风险。唯有正视问题、深挖根源,才能校正行为取向,固本培元,夯实执政根基。
现实表现上,错误政绩观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特征。一是“唯上”不“唯实”,工作导向围着领导关注点转,热衷于打造“可视政绩”,忽视基层实际与群众冷暖,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屡禁不止。二是重“显”轻“潜”,偏好见效快、易展示的“显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生态修复等领域投入不足。三是贪“大”求“快”,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财力约束,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留下高负债和“半拉子”工程。四是“数据造绩”,在统计指标上弄虚作假,搞“数字政绩”“注水增长”,欺上瞒下,干扰宏观决策。
思想根源上,错误政绩观是多重因素叠加的产物。首先是党性修养弱化、宗旨意识淡漠,把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取名利的工具,把岗位视为仕途跃迁的“跳板”,个人小我膨胀而国家大我缺位。其次是方法论偏差,背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缺乏系统思维和战略定力,陷入急功近利、短期主义。最后是考核评价导向失衡,部分时期指标体系单一、刚性,过度与干部升迁挂钩,客观上强化了“GDP崇拜”和短视行为。加之监督问责不够有力,对政绩造假和决策失误追责不严,助长了侥幸心理。
深层危害上,错误政绩观犹如侵蚀机体的“慢性病”对党的执政根基造成持续损害。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疏离党群关系,透支政府公信力。扭曲发展路径,透支未来潜力,导致结构失衡、风险累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污染政治生态,滋生腐败土壤。实践反复证明,政绩观一旦发生系统性偏差,其造成的损失往往具有长期性和全局性。
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与时代意蕴
中国共产党的政绩观始终以“为民”作为根本价值旨归,具有深厚的思想理论根基、鲜明的党性立场和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
其一,源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人民立场。正确政绩观,必须建立在对人民力量的高度信赖和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之上,要求把政绩的评判权和检验权最终交给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脱离群众需求、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政绩”,无论形式如何包装,终究都是无源之水,经不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其二,植根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形成的初心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初心使命。回顾百余年党史,无论是焦裕禄“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的无私奉献,谷文昌誓言“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久久为功,还是黄文秀扎根脱贫攻坚一线的青春奉献,其共同特征都在于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创造了经得起时间沉淀、赢得人民铭记的真正政绩。反之,一旦政绩观发生偏移,热衷于个人名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本质上就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背离。
其三,契合于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内在要求。新时代的正确政绩观,不再局限于单一的经济增长指标,而是更加注重民生改善、生态保护、文化繁荣、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的综合成效;不仅看显绩,更看潜绩;不仅关注当前成果,更注重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后劲。那种简单以GDP论英雄、不计代价换增长的旧有政绩观,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实践要求。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是为了引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上来。
构筑正确政绩观培育与保障体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与制度施治相结合。正确政绩观培育并非单一举措,而是需要贯通党性锤炼、实践导向和制度保障,构建起教育引导、考核评价、用人导向、监督问责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的长效机制,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强化党性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要把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干部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完善考核评价“指挥棒”,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干部行为的重要制度工具,必须坚决破除“唯GDP、唯增长率”的路径依赖,建立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科学考核体系。要更加注重群众感受,提升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上。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形成有力震慑。监督必须动真碰硬、问责必须精准严肃。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完善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等制度安排,畅通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对在政绩问题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以刚性约束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为干部的自觉遵循。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集中映照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阶段性要求或权宜之策,而是关系发展质量、事业兴衰和人心向背的根本性、战略性命题。广大干部必须永葆对党忠诚、对人民赤诚、对事业进取、对法纪敬畏的价值追求,自觉将个人奋斗融入民族复兴的时代洪流,持续汇聚起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北师范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