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思想史语境

2026-01-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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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以来,围绕马克思与正义关系的争论已成为我国学术界的焦点。部分学者依据《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公平分配”的激烈批判,断言他彻底拒斥规范性正义范畴;另一些研究者则从其对“自由个性”“人的解放”等的倡导中,解读出更高阶的正义追求。这种看似矛盾的阐释,实则源于对马克思正义思想背后复杂思想史语境的忽视。唯有回归思想史语境,方能准确把握马克思正义思想兼具“现实批判”与“理想构建”的双重特质。
  现实批判与理想构建
  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呈现出鲜明的双重面向:其一,将资产阶级语境下的“正义”“权利”等法权概念解构为意识形态幻象;其二,在对未来社会的构想中勾勒出超越传统正义范畴的“实质正义”图景。这种张力并非理论上的逻辑漏洞,而是其对社会现实与思想传统进行双重回应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的“现实批判”锋芒,直指资产阶级“形式正义”的虚妄性。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深刻揭露拉萨尔派“公平分配劳动产品”主张的意识形态本质,认定若不从根本上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任何分配方案都只是对既定经济关系的修补,既无法消除劳动与资本的对立,也不能改变剩余价值被无偿占有的事实。由于资产阶级的“正义”始终与“等价交换”“权利平等”相绑定,看似中立的法权范畴实则服务于为私有制辩护的意识形态功能。
  其“理想构建”层面,则在共产主义构想中展现出对“实质正义”的执着追求。这种新型正义不再依赖“公平”“权利”等外在规范,而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旨归。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大形态即“自由个性”形态,正是此种实质正义的具象化。在此形态下,个体彻底摆脱分工的奴役,脑力与体力劳动的对立消解,劳动本身从谋生手段升华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关系不再以物为中介,每个人皆为目的本身,其独特性将获得充分尊重。“正义”也因此从需要刻意追求的外在目标,内化为社会关系人道化之后的自然结果。
  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双重特质,既源于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深刻洞察,也得益于欧洲政治思想传统的双重滋养。就现实层面而言,19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的不断展开逐渐暴露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资产阶级宣扬的“自由、平等、正义”在资本积累的残酷现实中沦为欺世盗名。劳动者在“等价交换”的假象下承受实质性剥削,这种形式正义与实质不公的尖锐对立,构成了马克思批判的现实基础。就思想史来看,马克思恰处在欧洲两大政治传统的交汇点:霍布斯开创的现实主义传统赋予其分析社会秩序的现实维度,斯宾诺莎开启的理性主义传统则为其提供了价值规范的哲学基础。正是通过对这两大传统的创造性转化,马克思才得以在揭露资产阶级正义意识形态本质的同时,为人类指明了更高阶的正义方向。
  对欧洲政治思想传统的辩证扬弃
  欧洲近代政治思想存在两大主要传统,即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现实主义传统,追问“现实秩序如何构建”,以及以斯宾诺莎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传统,主要探求“理想生活如何实现”。马克思在辩证扬弃这两大传统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综合创新。
  马克思对霍布斯传统实施了根本性批判。霍布斯断言“无国家则无正义”,马克思也强调“无特定生产方式,则无特定正义”。资本主义制度下,正义原则必然围绕资本增殖逻辑展开,“等价交换”“私有财产权”等规范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达。脱离生产方式空谈公平,恰如霍布斯所批判的“用虚构概念误导人们”。但霍布斯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这一自然状态视为人类永恒本性,从而把资产阶级秩序永恒化。马克思则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出这种“本性”与“秩序”的历史暂时性。他精辟地指出,霍布斯笔下相互竞争的个体并非抽象自然人,而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历史产物;其推崇的实证法秩序也非人类终极形态,而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通过这种历史化解读,马克思打破了霍布斯传统对资本主义秩序的非历史化神话,将正义问题从“永恒理性”的框架拉回“历史发展”的视野,使其成为随生产方式变革而演进的历史范畴。
  斯宾诺莎以“人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为基础,提出了“积极自由”的革命性概念,认为自由并非霍布斯式的“无外在阻碍”,而是通过理性认识自身本性,实现自我完善。马克思则将“自由个性”确立为正义的终极目标。在《资本论》中,这一价值理想被具体化为“自由王国”的构想:当劳动不再受外在目的支配、个体发展取代分工奴役时,人类才能真正实现斯宾诺莎意义上的“理性自由”,社会关系也才能达至实质正义。马克思对斯宾诺莎传统的改造,关键在于为“自由个性”找到了现实的实现路径。斯宾诺莎的“理性自由”终究停留在思辨领域,马克思则强调,实现这种自由必须首先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他严厉批判斯宾诺莎传统的后继者(如青年黑格尔派)将“人的解放”简化为“思想解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它“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在马克思看来,斯宾诺莎向往的“理性和谐”,唯有在废除雇佣劳动制、消灭奴役性分工的基础上才可能实现。只有当生产资料不再被资本垄断,劳动回归其“自由活动”的本质时,个体才能摆脱“物的依赖性”,真正达成斯宾诺莎所追求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这种改造,使斯宾诺莎的价值理想从哲学思辨转化为可以通过历史实践实现的现实目标。
  回归思想史语境
  思想史语境的缺失,正是当代“马克思正义观矛盾论”的症结所在。有学者以马克思“批判正义”与“追求正义”的表面对立为由,质疑其理论一致性,或将其对资产阶级正义的批判曲解为对一切正义价值的否定,或将“自由个性”的构想等同于传统乌托邦。这些误读的根源在于忽视了马克思与思想史传统的深刻关联。当我们在霍布斯现实主义传统中理解其正义批判,就能把握到他并非否定正义本身,而是拒绝将资产阶级正义绝对化;当我们将“自由个性”与斯宾诺莎“积极自由”相联系,就能认识到其构想并非空想,而是对理性主义传统的历史化发展。思想史研究的价值在于提供“历史坐标系”,使学者在把握马克思正义思想源流的基础上超越非此即彼的解读困境。
  思想史研究同样为当代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拓展提供了丰厚的方法论资源。面对“全球正义数字时代正义”等新议题,回归思想史语境可以找到衔接经典与现实的钥匙。在分析全球资本流动、平台经济剥削等新现象时,必须从“生产方式变革”的根源出发,避免陷入“分配正义”的表层讨论;构建数字时代正义观时,应以“人的数字化解放”为核心旨归,警惕技术异化对“自由个性”的新型束缚。例如,探讨平台劳动者正义诉求时,若仅从“工资公平”切入,势必重蹈拉萨尔派的覆辙。唯有借鉴马克思的思想史方法,既分析平台经济对生产方式的重构,又关注劳动者在数字时代的“主体性重建”,才能提出真正契合马克思主义精神的正义方案。
  把握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思想史内核能为我们提供行动指南。一方面,我们需继承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现实批判传统,清醒认识到解决正义问题离不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批判。另一方面,我们需坚守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理想构建价值追求,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自由个性的实现”作为正义实践的终极目标。唯其如此,才能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正义幻象的同时,为构建更合理的社会秩序指明方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所有权批判理论研究”(22BZX0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王志强(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