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一部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者以发动侵略战争、进行细菌战为目的设立的特殊队伍,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的七三一部队本部是其危害人类犯罪的大本营。随着七三一部队细菌战基地规模的逐渐发展和扩大,其犯罪行径也日益嚣张。细菌战逐渐成为日本侵略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残酷手段,是日本侵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中国乃至多国人民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对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如何从法律的视角予以定性,如何运用国际法对其进行历史审判与法律惩处的研究寥寥无几,而此问题恰恰是进一步认清七三一部队犯罪性质的核心所在。
有预谋、有组织的危害人类罪
七三一部队是依据日本天皇敕令建立的军事化犯罪组织,其实施的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是自上而下有预谋、有组织的国家层面的危害人类罪。
为获取实验“样本”,伪军、警、宪、特等爪牙机构打着“特别移送”的幌子,将大量“苏谍”甚至部分平民(包括妇女、儿童)强制送进七三一部队,充作非法人体实验“材料”。七三一部队开展的人体冻伤实验、生理实验、真空实验、测试细菌毒性实验等,都是以研发杀人细菌武器为目的的致死性实验,非法人体实验受试者无一生还,彻底成为失语的受害者。七三一部队进行的非法人体实验是一种主观故意加害他人的虐杀行为,利用医学手段肆意剥夺他人生命,不仅践踏了人权,而且突破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严重违背了《纽伦堡法典》制定的“有利无害”“知情同意”等保障人类尊严的基本原则。
1940年以后,日本在中国南方的宁波、衢州、常德等地开始实施细菌战,投撒伤寒菌液、霍乱菌液、沾染鼠疫菌的跳蚤等,蓄意造成疫病大流行,导致大批平民感染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将生化武器如鼠疫跳蚤、细菌弹等广泛运用在中国战场以及和苏联、英国、美国的作战中,给中国乃至世界造成巨大灾难。七三一部队实施的细菌战造成的历史创伤至今未愈,所犯罪行罄竹难书。
运用国际法定性战争罪行
几十年来,学者搜集了大量七三一部队罪证,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等新解密档案资料、苏联审问七三一部队成员资料、国内外相关口述史料等。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陆续对七三一部队旧址进行了全面调查与考古发掘,有力还原了其危害人类罪的事实,获得大量无可争辩的第一手罪证资料。基于大量铁证,依据《纽伦堡法典》确立的“知情同意”等医学伦理原则,运用国际法对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进行定性考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国际法史上,对在战争期间实施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犯罪人员的惩处,既有相应的立法依据,也有纽伦堡审判这一法律适用的先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纳粹德国从事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研究的相关人员,在纽伦堡“医生审判”中受到严惩。这不仅使公众有了实施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的犯罪人员必须受到法律严惩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为此后惩处相应的危害人类罪提供了司法“判例”。尽管法理探讨与实践上的罪证展示受到国际关系和相关档案资料缺失等因素限制,但以石井四郎为代表的七三一部队核心成员逃脱了东京审判,绝非因为证据资料遗失,而是东京审判未对七三一部队的罪行作出公正审判,这是不可弥补的巨大历史缺憾,更是正义的缺席。因此,追诉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是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危害人类罪是国际法上极为严重的国际罪行,已从战争罪中剥离出来,逐渐发展为国际强行法。1967年和1968年,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决议,规定战犯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这意味着危害人类罪无论过去了多久,都可以被追究起诉。因此,追诉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完全可行,而且势在必行,有罪必罚才能彰显国际正义。国际社会公平正义虽然会迟到,但不能也不会缺席。
审判缺位与法理追诉
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的恶行蓄谋已久。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拒绝签订《日内瓦公约》,蓄谋进行细菌战。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中国东北,正式建立以石井四郎为首的细菌战部队。日本明知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的严重后果却故意为之。七三一部队在溃败之际,刻意炸毁七三一部队的建筑及实验设施,屠杀实验对象,竭力销毁犯罪证据,对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的后果一清二楚,主观故意和恶意无从掩饰。
东京审判期间,美国出于所谓“国家利益”与七三一部队达成了“魔鬼交易”,犯下累累罪行的七三一部队及其成员未被审判,使国际社会丧失了追究其利用非法人体实验和细菌战危害人类罪的最佳时机。七三一部队罪行未通过法律审判的方式进行清算,并不意味着其危害人类罪的罪行可以消抹,也不意味着代表人类正义的国际法不能对其所犯罪行进行追诉与定性。七三一部队费尽心机掩盖其进行非法人体实验并发动细菌战的种种罪行,美国对石井四郎等人予以包庇,对国际法庭公正审判进行干预,这些同谋行为不容回避。研判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这一典型案例,吸取历史经验教训,避免人类社会悲剧重演。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接受国际军事法庭严正审判,其罪行得到全面清算,德国社会形成了持续性的历史反思机制。然而,同为二战危害人类罪的重要制造者,日本七三一部队的罪行却未被纳入东京审判的追责范围,有罪未罚是东京审判最大的缺憾与不足。日本至今既未作出正式认罪声明,也未对受害者及家属给予合理赔偿,其对历史问题的回避与否认态度,与德国对战争罪责的深刻反思形成鲜明对比。纽伦堡审判中对德国纳粹医生的审判及法律规则完全适用于日本七三一部队的罪行,七三一部队进行非法人体实验、细菌实验,并在多国战场广泛实施细菌战,对人类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必须承担危害人类罪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牺牲,七三一部队受害者至今沉冤难雪。因此,深入揭露日本侵华历史真相及战争责任,将七三一部队历史陈案诉诸国际法,促使日本正确认识历史问题,对维护东北亚地区和平与发展、促进人类社会自身发展意义重大。追诉七三一部队危害人类罪势在必行,和平与正义不会自动实现,必须竭力寻求、坚定捍卫。反思七三一部队的危害人类罪行,维护人类社会和谐发展,需要史学界、法学界等专家学者共负使命,为之不懈努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日本民间所藏侵华文献的调查收集与整理研究”(23&ZD26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