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实践与机制

2025-08-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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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以中欧关系为框架、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双边关系为基础、以领导人会晤为引领、以多领域合作为机制而构筑的跨区域合作平台。实践证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既丰富了中欧关系的内涵,也是中欧合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2013年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后,中东欧国家积极响应并被纳入共建国家行列。至此,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重点开始在贸易投资、政治互信、人文交流三个维度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同频共振。
  以贸易投资促进经济共建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始于2012年的华沙会晤。在中国提出的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中,聚焦发展的议题有六项,占比是最高的。在历次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纲要中,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始终坚持发展优先,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经贸合作视作“压舱石”。据商务部最新统计,2012年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年均增长8.8%,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年均增长7.4%,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2024年的双边贸易额达142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25年有望突破1500亿贸易额大关。中国对中东欧的贸易投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基建”,创造了合作对象国的多个“首个”和“第一”。典型的项目,如部分建成通车的匈塞铁路。克罗地亚的佩列沙茨大桥是中资企业首次中标的欧盟基金项目,也是中克欧三方市场合作的典范。黑山南北高速公路、北马其顿米拉蒂诺维奇至斯蒂普段的高速公路项目,均已成为泛欧走廊高速公路的“重要一环”。波兰莎莱尤夫水库与克罗斯水库投入使用后,成功抵御了2024年的奥得河“世纪洪水”。塞尔维亚的“泽蒙—博尔察大桥”是中国企业在欧洲修建的第一座大桥。波兰的E75铁路项目,是欧洲走廊波罗的海铁路主干线,也是“中欧班列”进入波兰及欧洲其他国家的重要通道。二是“小而美”的民生项目,主要表现在灵活的地方合作和活跃的民企投资。中国钢铁企业收购塞尔维亚钢铁企业,不仅让“百年钢厂”焕发生机,而且带动了当地人就业,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际产能合作的样板工程。其他民生项目包括,中国企业与塞尔维亚合资的欧亚商贸中心项目、污水处理项目,与波黑的医疗工程项目,以及中资企业在波兰的海外物流中转仓库、在匈牙利的欧洲供应中心、在匈牙利的电脑生产工厂等。此外,山东的龙头交通企业长年深耕塞尔维亚市场,各地开行的中欧班列经停或者终点站覆盖波兰、匈牙利、捷克、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三是“新三样”项目方兴未艾,高度契合欧盟的绿色转型发展。中企承建的罗马尼亚光伏组件生产厂、31.8兆瓦光伏电站以及保加利亚圣乔治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开工。克罗地亚塞尼风电项目投入运行,是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投资的最大清洁能源项目,也是欧盟与中国绿色能源合作的样板工程。类似的项目还有匈牙利考波什堡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黑山的莫祖拉风电站项目,以及希腊的色雷斯风电项目。此外,在匈牙利,新能源汽车和电池产业蓬勃发展。中国新能源汽车头部制造商遂将欧洲总部选定在匈牙利,助力匈牙利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动汽车生产国。
  以政治对话推动安全共商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安全上的理解是以政治对话为前提的,而安全上的合作通常采取非直接的形式。一是通过国家间各层级伙伴关系网络确立安全的“稳定器”。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指引下,中国与希腊、波兰、塞尔维亚、匈牙利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捷克、保加利亚、斯洛伐克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与罗马尼亚建立了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与克罗地亚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在2024年5月,中塞双方确立了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的决定,中匈确立了两国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标志着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伙伴关系开启了新阶段。二是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确立安全的“助推器”。2015年6月,匈牙利同中国签署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文件的欧洲国家。2018年8月,希腊同中国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至此实现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中东欧国家的全面覆盖。三是通过元首外交确立安全的“定向器”。自2012年以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访问捷克、塞尔维亚、波兰、匈牙利,为开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把舵定向。通过联合国峰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等国际场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之间基本上实现了双边及多边集体会见。在中东欧最为关心和敏感的乌克兰问题上,中方就推动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开展了四轮穿梭外交,发布了《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向波兰等中东欧国家以及法国、德国、欧盟阐释了原则立场,倡议了“六个坚持”,强调了外交解决,坚持了劝和促谈。
  以人文交流推动文明共享
  中东欧国家既具备欧洲文明的一般特质,又体现中东欧特殊地域历史文化的特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成为中欧文明交流对话的窗口和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在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上,中国尊重并欣赏中东欧国家文明的多样性。中东欧国家的文明是欧洲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斯拉夫文明、马扎尔文明、达契亚文明、伊利里亚文明等各具特色的多样文明交错其中,是受古希腊文明的浸染、基督教文明的主导、奥斯曼文明的影响而形成的非常有特色的民族国家文明。二是在共同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有合作的现实条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对文明的价值内涵、表现形式有不同认识,但对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追求是共同的。在当前全球形势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对和平与发展的珍视是一致的。尽管各国历史、文化、国情不同,但在追求和探索实现全人类共同价值上是相通的。三是在共同倡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有着一致的看法。中东欧国家文明底蕴深厚,名人辈出,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文学家、科学家、艺术家等。中东欧国家对自身的历史文化遗产充满自豪,对此,中国人民给予了高度赞赏和积极肯定。四是在共同倡导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有坚实的交往基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通过双边、跨区域合作机制以及中欧合作框架三个层面上推动在人文交流上的合作。不同规模的、不同层次的、不同受众的交流互鉴从未间断,在教育、智库、青年、旅游、艺术等方面的合作丰富多样且富有成效。
  在当前不确定性的世界中,中国是最大的确定性。历史与现实一再证实,人类是不可分裂的发展共同体、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不可分离的文明共同体。中欧之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过去不存在,现在也不存在,将来更不会存在“例外论”。
  (作者系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教授、副院长,波兰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汪书丞(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