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是由党项羌在中国西北地区建立的政权。境内以党项族为主要人群,与汉、吐蕃、回鹘等族杂居,先后与辽、宋、金鼎足而立,王朝持续近两个世纪。西夏立国时积极学习先进的中原文化,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制度、文字等,推进了西北地区的统一,促进了民族融合、经济发展。随着众多学者对西夏文献的整理和对历史制度的深入研究,西夏的历史面貌逐渐清晰起来。西夏的制度和文化是多元文化交汇融合的实证体现,反映出历史的包容性。本文主要探讨西夏的文书传递制度,从制度建构和文化交流的视角出发认识西夏社会的一隅。
文书传递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秦汉时期,大一统国家的文书行政体系已经逐渐成熟。此后,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文书传递工作,并通过规范传递方式和健全传递机构不断完善这一机制。文书传递制度对于政令的传达、军事行动的协调、经济活动的管理以及文化的交流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西夏文书传递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备,保证了西夏从中央到地方的信息畅通,使西夏统治者的意图能迅速及时落实到地方并顺利实施,对西夏的发展和兴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西夏文书传递制度的背景和形式
西夏立国后,面临着外部政权的政治与军事压力,需要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此时,建立高效的文书传递制度,能够确保中央政令迅速下达至各级地方机构,及时掌握地方动态,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同时,西夏与宋、辽、金等交往频繁,文书往来是外交沟通的重要手段,准确、及时的文书传递对于处理外交事务、维护国家利益意义重大。经济方面,官方对于税收、物资征调等信息的传递,以及民间商业契约、交易信息的流转,都依赖于有效的文书传递渠道。西夏景宗李元昊创制了西夏文字,为文书传递提供了独特的文字载体。西夏文在官方文书、宗教典籍、民间契约等方面广泛应用。在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下,西夏继承和学习中华文化,结合实际需要,创制了独具特色的文书传递制度。
文书传递需要人力、渠道和交通工具。西夏以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为中心,构建了辐射全境的驿路干线。据曾巩《隆平集》记载,李德明时期,境内东西有25驿,南北有十驿,自黄河至辽境又有12驿。重要节点包括夏州(今陕西靖边)、灵州(今宁夏灵武)及黑水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后者兼具军事与商贸功能。西夏驿路主要以马、骆驼等为交通工具。驿传过程中,传递文书的信使需要身份凭证,西夏学习唐、宋,实行驿牌制度,日本学者佐藤贵保认为西夏的身份凭证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牌子与头子”文件;第二种是“符”;第三种是“铁箭”。在文书的传递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文书类型,使用不同的身份凭证。例如西夏文物“敕燃马牌”,青铜质,由上下两片圆形铜牌套合组成,一片刻西夏文“敕”字及回曲花卉纹,另一片刻四个西夏字,汉译“敕令驿马昼夜疾驰”。这一方面说明在西夏使用符牌作为凭证,另一方面体现出对驿马传递文书速度的要求。
法典中的西夏文书传递制度
在西夏法典《天盛律令》卷十三《持牌铁箭符贵言等失门》中,涉及文书传递的诸多细节。古代出行、文书传递需要马、骆驼等交通工具,在西夏法典中提到了驮骑征用制度。据《天盛律令》记载:持牌人可以根据一种被称为“捕畜头子”的文件要求,使用居民私人的牲畜和官牧场的牲畜作为驮骑,但不能随意差用官马,因为官马作为军用资产,要首先供给军队。如遇特殊情况无驮骑或驮骑不能使用,官马也能作为备用驮骑。在使用中,若遇到驮骑损伤、生病、死亡等状况,要依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赔偿、是否受到处罚。在法典卷十三中,详细规定了因驮骑问题耽误公务的处罚:在进行文书传递的过程中,诸人与持牌人本人相遇,殴打持牌人、不提供驮骑时,应当绞杀。若诸人和持牌人相遇,不提供驮骑而逃、提供驮骑而打持牌人以及未打持牌人而不提供驮骑,处以长期徒刑十二年。持牌人所派下属、差役、童子等前去捕捉驮骑,不提供驮骑而打人,处以短期徒刑四年,提供驮骑而打人、未打人而不提供驮骑,处以短期徒刑二年。西夏法典对各种可能情况都作出详细规定,列出不同情况的应对方式和处罚原则,从中可管窥西夏文书传递制度已具有规范性。
西夏文书分为缓急两种,法典卷十三对这两种情况分别有所规定:“边腹、京师诸处遣人,二三人共事执敕牌者,非急事,能顾及,则皆莫带牌,最大一人当带之。其中事务多,眼心未至,则当依时节令奏实行。”为保证文书的时效性,西夏在文书传递的期限上有明确规定,要“量地程远近”,即根据距离进行时间的判断。对特殊文书传递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持火急牌,有期限时,昼夜全不过,期间误自一时至三时,杖八;误自四时至六时,杖十;自七时至十时,杖十三;自十一时以上,当以误全日论。”此处的火急牌代表其传递的文书十万火急,要不舍昼夜,限时送到,不得有误。给期限时,误一日处短期徒刑一年,误二日处短期徒刑三年,误三日处短期徒刑五年,误四日处长期徒刑十年,误自五日以上者,一律当绞杀。通过法典明文规定为文书传递提供了制度性框架。
西夏文书传递制度在框架上学习了唐、宋、辽等王朝,在细节上融入了党项族的文化特点。如符牌使用西夏文书写,其设计与制作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不仅是信息传递的手段,更是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体现。西夏法律中,从文书起草、审核到传递、交接、接收处理,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各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障了文书传递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严格的符牌管理制度和交接手续,有效防止了文书传递过程中的失误和欺诈行为。
西夏文书传递制度是西夏政权建设的重要成果,在复杂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融合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形成了一套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制度体系。通过规范的运作流程,西夏实现了文书的高效、准确传递,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制度不仅推动了西夏的发展,也为后世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多元文化交融下的制度建设历程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启示。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