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自主开展的创造性社会治理实践,社会心理服务只有立足中国文化、根植中国实践,才能真正服务人民群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基于社会心理学视角的理论自觉、学术阐释和服务实践,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多样化的学科支持,是当下中国社会心理学界必须承担的重要学科使命。此过程需要充分发挥文化主体性的价值引领作用,其学理内涵与现实路径仍需进一步探索。本文尝试对此做出初步说明。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源自中国实践的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种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社会治理机制受到了广泛重视。20世纪末以来,越来越多的治理实践和学术研究发现,中国社会中真实发生的诸多维权行为、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社会冲突,并非完全基于现实利益或政治诉求的抗争行为,而是融合了伦理规范、道义激情和情感需要的复杂行为。这些社会冲突无法仅从功利主义或理性主义的“成本—收益”视角得到完整解释。
针对此类社会矛盾,基于理性主义范式创设的传统制度规范面临治理失灵的风险。因为矛盾的制造者和激化者不满足于利益谈判,也不愿诉诸制度化的协商途径,而是以宣泄即时情绪、宣扬价值立场为根本目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旨在运用并创新各类心态疏导、心理建设、氛围营造等偏向柔性化、情感化的社会治理策略,消解负性心态、培育积极心态,消除诱发社会矛盾的社会心理隐患,从而实现从“心安”到“民安”的良性转化,让人民群众的价值感得到安顿、安全感更为充实,最终达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目标。
培育积极社会心态需要充分发挥文化主体性的价值引导功能。
社会心态通常可划分为社会情绪、社会认知、社会行为倾向和社会价值观等多个层次,其中价值观是社会心态中最为稳定、最为深沉的构成要素。培育积极社会心态,必然涉及如何发挥价值观积极功能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就是要探索出一条由内而外发挥价值观行为调节功能的政策创新路径。这就指向如何进一步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文化主体性这一核心命题。
文化主体性是形塑民族独特性的内在依据,是对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自主自觉和交融创新的有机统一。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价值观的集中体现,而文化价值观则是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支撑。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主体性越强,其文化价值观就越能得到认同和传承,就越能对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起到凝聚共同愿景、强化共同意志、践行共同目标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并在深层次上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对社会发展的根本理解和追求方向。因此,文化主体性对当下正在开展的各类政策实践也必然具有全方位、渗透性的价值引领作用。
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增强文化主体性,需要通过更为主动的文化自觉意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我更新能力来培育积极社会心态、引领社会实践、服务中国之治。社会心态不是个体的心理特质或心理状态的简单集合,而是诸多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心理事实,其形成过程就是给予社会成员身份归属和价值指引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不能简单地将社会心理服务等同于心理健康服务,更不能移植各类号称“价值无涉”的西方心理咨询技术,将其作为解决本土社会矛盾的“终极利器”。恰恰相反,社会心理服务需要直面当下一部分社会成员表现出的意义空虚、心灵困惑、价值迷失等高度“价值卷入”的社会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灵抚慰、价值重塑、人格涵养的方式与手段,而这正是各类西方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所不擅长的。
中国人自身的心灵世界,不应沦为各类心理健康技术的竞技场,而应呼唤一种既有鲜明的文化主体性又能吸纳外来优秀元素的心态培育方式。正因如此,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的过程,也是文化主体性塑造与彰显的过程。只有在这种具有价值引导性的心态疏导和心态培育过程中,才能形塑中国人强有力的集体认同,确保公共行为中的个体自觉,最终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一“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理想目标。
增强社会心理服务之文化主体性可遵循如下路径。
重设社会心理服务的核心场景。在过去十余年中,诸多试点地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主要围绕心理健康场景展开,为各类心理健康技术的社会化普及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焦虑、抑郁等常见心理问题也起到了一定的防治作用。但需要明确的是,心态失衡问题不能简单等同于心理健康问题。例如,许多高校心理育人工作者早已提出,学校中的社会心理服务更多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困惑而非心理障碍问题;街道的社会工作者也发现,社区居民的许多焦虑心态其实是就业压力、邻里关系、家庭矛盾等现实问题的心理投射,仅靠各类心理辅导并不能实现心态疏导效果的持久。因此,社会心理服务的策略创新还需要突破以“心理咨询+”为中心的场景再造思路,将重心对准“积极社会心态培育”“化解社会矛盾”这些根本性目标,以提高个体对不良行为的自制力、对社会危机的应对力和对美好生活的创造力,从而实现和谐的心态秩序和社会秩序。
重视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中国古代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学科体系,但并不缺乏可应用于当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心理学智慧。例如,儒家思想中的“仁爱”“中庸”“和为贵”“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是沉淀于中华大地的普遍文化心理观念,具有最为广大的群众心理基础。若能进一步发挥其文化濡化功能,不仅对克制极端心态、促进人际和谐具有高度的伦理教化意义,也能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解决邻里纠纷、促进亲子沟通、增强人际共情等具体问题提供启发。基于此类价值理念,如何设计冲突解决课程、创设社区服务网点、构建社会支持网络,需要各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地展开探索。
发挥人工智能的文化赋能作用。人才资源不足是掣肘社会心理服务效能的重要因素,而借助近些年来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困境。但需注意,只有基于中国文化场景对人工智能进行文化适应性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智慧赋能作用,为构建具有文化主体性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科技助力。例如,在对社会心态的识别和监测方面,目前已有AI系统能够通过面部表情、人体步态、语音语调、笔迹笔速等客观线索实现无介入的感知与识别;部分智慧小区也开始集成智能手环数据、物业投诉文本分析、小区各类便利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广场舞音乐的偏好等多模态数据,预测社区群体情绪波动,并结合社区网络员的线下走访精准锁定各类重点关注对象。这些技术的实现和运用,都有赖于基于中国本土文化的情感语料库(含汉字、方言、流行网络用语等)的建立和符合中国人表情特征的识别算法的开发。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各类人工智能进行系统性的文化适应性优化,避免算法文化偏见,如将中国人常用的含蓄言语表达或小幅度肢体语言误判为抑郁。此外,还需建立与中国文化相适应的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机制,从而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医疗人工智能应用的社会许可研究”(24CSH08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开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心理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