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以明确的制度规范为作风建设划定“硬杠杠”,通过“明规矩、划红线”将政德要求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不仅重塑了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价值坐标,更以“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准提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提炼和价值升华,具有更强的思想引领性和实践指导性。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具体的制度规范,更要注重培育内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自觉。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涵养了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大德。大德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灵魂,强调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忠者,敬也,从心,不偏不倚、不变不易,恪守中正之道。诚者,信也,从言,“真实无妄”,诚心诚意、互相信任,践行正心之道。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员干部而言,要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对上级决定和要求令行禁止、不打折扣。通过精简会议活动、改进调查研究,破除“走过场”的虚假作风,推动真抓实干。要维护党的形象,始终从源头守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坚决反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通过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吃拿卡要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杜绝奢靡享乐之风,防止权力异化为特权。要强化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通过轻车简从调研,反对文山会海和过多考核、过度留痕等,将“人民至上”理念转化为行动,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涵养了天人合一、民惟邦本的公德。公德是党员干部的职业准则,强调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为政者要做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道之以政、齐之以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做到德治与法治结合。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制度约束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不正之风的根源在于权力观的异化错位,是“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越界失范。对党员干部而言,要规范权力运行,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严禁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规定,划清公私界限,防范利益输送,确保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要提升治理效能,通过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等措施,推动党政机关从“文山会海”转向务实高效。公权力岗位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严禁“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务必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透明监督,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倒逼党员干部养成依法用权、接受监督的职业习惯。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涵养了修身正心、仁者爱人的私德。私德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基石,强调戒贪止欲、克己奉公。修身处世的道德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在处理与自我的关系上,主张慎独自省、格物致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在处理与他人关系上,主张爱人如爱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刚性约束促进私德养成。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做到慎独慎微,从一杯酒、一顿饭、一条烟、一件小礼品等“小事小节”入手,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培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要崇尚简朴生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抵制享乐主义侵蚀,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要树立家风典范,塑造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匹配的家庭伦理和风范,既约束党员干部自身,又对其亲属和身边人提出要求,防止“裙带腐败”,弘扬清廉家风,引领社会风尚。
(作者系青岛科技大学机关党委书记兼法治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