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新民俗与公共性

2025-05-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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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国民俗学研究兴起了主要以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新兴的都市民俗为研究对象的“都市民俗学”研究。中国传统的民俗文化大都是在农耕文明的土壤上生长出来的,以往的民俗学也主要是以乡村民俗为研究对象,都市民俗学则是中国民俗学家对城市社会的发展及时做出的学术对应。
  现代城市的基本特点是庞大的人口集中居住在面积相对不大的城市里,市民在共享“都市型生活方式”的同时,又以各种方式保持相对小众的民俗惯习或文化趣味。现代都市民俗的构成,多元化特点非常突出。
  第一,所有大中小城市,除了源于城市历史积淀下来的一些传统民俗之外,还程度不等地受到城市所在地区的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举例来说,老北京的古都民俗,除了胡同和四合院,像东岳庙和白云观以及相关的庙会民俗等,都与北京周边的地域性民俗密切相关。老上海也差不多,既有石库门和本帮菜之类特有的传统,也受到上海周边区域性民俗文化的影响。比如,每逢清明,很多市民要去周边地区的乡下扫墓,表明其与乡下的民俗文化多有关联。由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现代城市的日常生活虽然有一定的趋同性,但祖国幅员辽阔,很多城市的地域文化背景多有不同,自然就可形成不同的都市风情,像成都的茶馆、南京的夫子庙、南宁的“三月三”等,都是不同都市民俗景观的反映。
  第二,经济高速发展推动了城市的扩张,吸纳了成千上万的新市民。选择在城市发展的新市民往往会把故乡的传统民俗也带进新的城市生活里,除形成一些局部的“城中村民俗”之外,还使城市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民俗集团,它们之间会形成多地民俗的相互渗透,出现“和而不同”的局面。举例来说,在深圳等新兴城市里,全国不同地方的饮食文化都可以如鱼得水般地发展起来,而不同菜系之间的相互影响,又推动形成全新的城市饮食文化。
  第三,很多在全国具有普遍性的传统民俗,在新的城市环境下发生了变化,进而形成了新的都市民俗。例如,传统的产妇坐月子习俗,在乡村容易得到娘家或婆家的关照,但在城市里,由于核心家庭化、新的孕产知识的普及等原因,便出现了“月子会所”这种全新的形式。“月子会所”继承了坐月子民俗的很多传统,又与小家庭的城市生活方式较为贴合,所以很受欢迎。再如,各个城市的“相亲角”,大概就是介于自由恋爱和相亲之间的一种男女相识的新机制。
  第四,城市居民的人口构成复杂,职业和身份多样,各种社会分工也无限细化,与此相应,城市居民的文化价值观和生活趣味自然也就非常多元化,并形成为数众多的趣缘亚文化群体。例如,热爱广场舞的群体、喜欢剪纸的群体、享受茶艺的群体、爱穿汉服的群体、在公园里吹拉弹唱或打太极的群体等。人们通过稳定、频繁的交流活动,也就促成了许多都市新民俗的诞生。
  城市生态环境的变化、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人口的高度流动性等因素,均导致了上述各种形态的都市民俗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虽然传统的古都民俗有些式微,但也有一些民俗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努力得以复兴。巨量的城市人口经常自发地产生许多新的都市文化现象,其中有一些可能在流行过后慢慢消失,也有一些会逐渐沉淀下来成为新民俗。更为常见的情形是,城市里各种背景的文化要素,无论是地方的、族群的,抑或海外的,均被糅合拼接,进而促成大量的民俗主义事象。如此不断涌现的都市新民俗生机勃勃,它们不仅反映了中国人在富足之后对于幸福生活的进一步追求,同时也是中国城市文化生活不断得以创新的源泉。
  都市民俗具有一些不同于乡村民俗的特点,它不是以血缘宗族或地缘村落为基础,而主要是以市民家庭或个人的取舍为基础,且较多受到城市文化行政管理的规范。由于人口密集,生活节奏快,社会分工和物流系统高度发达,要实现城市的良好运转,就必须有高度的公共性的建设,才能够维持城市的公序良俗。公共性的概念颇为宽泛,涉及公共事务、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等,其基本原理就是为全体市民服务。仅以城市的公共设施为例,除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公园、文化中心、广场、街区、地铁、公共交通等公益性设施之外,还有电影院、咖啡馆、酒吧、歌舞厅、网吧、游艺厅、棋牌室等很多既具有商业性,又具有公共性的服务设施,它们既是承载市民文化生活的物质载体,也可以成为都市新民俗得以滋生的公共空间。显然,都市新民俗和公共性的关系应该成为都市民俗学的重要课题。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或小群体的行为或活动,只要不违背城市的公序良俗,不妨碍公共性,它们都可以存在和发展。但是,由于市民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即便是对很多看起来不应该成为问题的民俗,也会有不同看法。以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为例,作为传统的民俗,过年时燃放它应该没有问题,但在巨量人口聚集的城市里,由此带来的安全、噪音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就涉及更为广泛的公共性。因此,既有坚持传统文化需要弘扬的燃放派,也有自认深受其害的禁放派。要解决好这类问题,除了市政的安全管理和危机响应,还需要有效的“民俗协商”,即最大限度地通过沟通各方意见,达成一个平衡与兼顾的解决方案,既使得传统的年俗得以在城市里传承,又最大限度地将噪音、空气污染和公共安全的隐患降低到让其他市民也都能够接受的程度。
  小众群体对于公共空间或公共资源的独占是都市民俗公共性问题更为常见的情形。在公园里吹拉弹唱、自娱自乐的群体活动属于典型的都市新民俗,是都市日常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是,如果附近的居民有噪音投诉,或同在公园里休闲的市民对其反感,那就涉及公共性问题。类似的情形还有广场舞,原本是很受赞赏的都市新民俗,但如果因为伴奏音乐影响周边其他市民,或独占公共空间并给他人造成不便,就会适得其反。任何小群体的民俗活动,即便是自认高雅的艺术活动,也都不应该妨碍同样拥有公共空间使用权的其他市民,不能假设所属群体对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拥有绝对的优先使用权,而应该是学习和其他市民分享,共有、公平地使用城市公共空间,进而推动形成社会和睦、人民亲善的城市文化生活。城市公共空间应该是能够使所有市民均感受到舒畅和自在的空间,所有市民均能感受到自由和平等。因此,对公共空间的排他性独占不具有正当性。
  面对都市民俗的蓬勃发展,市政和公共媒体肩负着形塑“美美与共”的文化繁荣局面的责任,其中最应该做好的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在制定公平、公开、公正规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在使其得到合理配置的同时,努力为全体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作者系神奈川大学国际日本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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