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云南实践

2025-05-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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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充分肯定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全面阐述了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普遍性与特殊性三个层面,揭示了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层规律,为边疆民族地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基础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云南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长期共生共存、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区域。早在17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元谋人就已经在云南大地活动,并形成了多元文化交融特征的文化谱系。先秦时期,滇池区域“耕田有邑聚”的农耕文明与周边游牧文化形成互补共生关系,战国时期楚人与滇人融合在滇池流域,并建立以地域为基础的区域民族政权。
  秦开“五尺道”并“置吏”,开启了中原王朝在云南设治经营的历史。及至汉代,以“西南夷”各部归附为标志,云南被正式纳入中央王朝治理体系,开启了统一多民族国家框架下的地方治理实践。晋宁河泊所遗址中发现的行政、司法简牍及“滇国相印”等官印封泥就是实证。唐宋时期,南诏及大理地方民族政权对局部一统,为西南地区融入统一多民族国家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南诏德化碑》中称“解君父之忧,静边隅之祲”,《宋史·大理传》载“慕义怀徕,愿为臣妾”均是史实。
  元朝统一后,在云南实行行省制,云南正式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省级地方行政单元。明清时期推行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政策,进一步强化了中央与边疆地区的制度性联结,推动形成了云南各族人民对中原王朝和华夏文化的自觉认同,木府仪门前“凤诏每来红日近,鹤书不到白云闲”就是最好的佐证。历代中央王朝的统治,形塑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的民族认同,在近代反对帝国主义斗争中,云南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谱写了一段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的壮丽史诗。“疆理虽重海,车书本一家。”一部云南史,就是一部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开拓、巩固、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发展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南实践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云南的民族工作。1950年,中央派民族访问团前往云南,通过“走下去”与“请上来”的方式,帮助各族群众尽快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1951年,在普洱地委和各少数民族代表的见证下,“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牢牢屹立在西南边疆大地上,向全国人民昭示了云南各族人民拥护党、爱戴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带领云南各族人民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视农业经济和商品经济协调发展,引领云南不断发挥区位优势,加快建设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云南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坚持维护民族团结,率先出台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条例》,为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法治化进程做出了率先示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云南民族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坚持以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制定出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立法形式对创建工作作出部署。通过实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等,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形成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情感纽带。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
  建设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心聚力。
  坚持把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云南之所以在民族工作上取得一系列成就,归根结底在于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键在于锻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和各项工作的主线,将坚定的政治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奋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使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实践中,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坚持全域化的战略导向、长效化的效能导向、人文化的需求导向、精准化的效果导向、特色化的民生导向、品牌化的示范导向,努力推动创建工作在政治引领力、制度保障力、宣传亲和力、载体创新力、发展服务力、品牌影响力上做出示范,不断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彰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情感纽带以及合力守边固边兴边的内生动力。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云南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特殊使命,迫切需要在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边疆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讲大局、担重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不懈推进示范区建设,抓领导促引领、抓制度建机制、抓宣传重引导、抓典型促示范,从更大力度、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懈奋斗。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民族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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