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作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生力军,企业捐赠总额占据慈善捐赠的“半壁江山”,2023年发布的《中国企业慈善发展报告》显示,企业历年捐赠占全国捐赠总额比例稳定在60%左右。然而,作为一种慈善行动,单一的企业捐赠已无法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传统“企业捐赠—其他主体运作”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此外,社会公众对企业公益难免心怀警惕,认为企业试图把公益变成生意。甚至有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家和社会试图限制市场从社会中脱嵌的力量,这种认识潜在地不利于企业公益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数字时代到来,“市场—社会”关系涌现出市场与社会融合的新现象,如蚂蚁集团的“数字木兰计划”与腾讯的“腾讯为村”等公益项目,分别通过企业的技术优势构建起了保障乡村女性发展以及赋能农村基层治理的创新性解决方案。企业不再以单一的筹资者角色参加公益慈善事业,而是开始深度参与公益项目的经营管理,关注相应的社会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持续有效的解决。这类企业因其优异的技术禀赋,不仅连接消费者与商家,还广泛渗透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就业等多个社会领域,在数据与技术优势下主动嵌入社会,助力社会治理创新,缓解社会痛点。
相较于传统的企业公益慈善,数字时代下的企业公益慈善可以通过数字化情境弥合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割裂,推动企业经营与企业公益形成强有力的内在联系。数字时代的企业慈善呈现出战略融合性、技术赋能性、生态协同性以及价值共创性等特征,在公益参与门槛降低的同时,慈善资源的匹配程度与公益服务可及性相对提高。这具体表现为将公益项目融入商业价值链形成共生模式、将用户转化为公益慈善参与者、技术赋能公益资源精准适配、推动公益项目从短期形象工程转向长期价值投资,等等。企业创新性公益行为的现实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思路,“市场—社会”关系因而发展出第三种路径,即市场主动融入社会,为“市场—社会”关系提供新的可能性。
传统企业公益行为的两难问题
早期经济活动的目的是确保人类生存,与社会生活紧密交织在一起,交换和生产模式遵循社会的传统、习俗以及道德准则,嵌入社会关系中,从属于宗教、政治和其他社会制度。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逐渐被视为可以自我调节、独立于社会其他部分运作的体系,经济活动逐渐从原先的社会、文化和道德框架中脱离出来,成为一种以效率和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自主系统,并主导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人类基本生存模式出现根本转变。在此背景下,市场如同脱缰的野马,只要“有利可图”,市场活动的交易对象无限拓展甚至无所不包。企业作为市场的组织化身,开始“贪得无厌”地利用市场,只在乎“价格最佳”而全然不在乎“价值增加”,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
从增进人之自由的角度来理解发展,市场脱嵌于社会的问题就必须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既可以是法律规定范畴内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如反垄断法、税收政策以及环保规制等,也可以是法律规定范畴外的企业自愿行为,如企业捐赠、社会责任投资以及道德采购等一系列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公益行为。
然而,与个人公益行为相比,企业公益通常因其更强的利己动机,如经济动机、政治动机、声誉动机,而被理解为一种被动嵌入社会的机制。传统企业公益因而被视为“以少量的钱来换取正面公共形象”的行为,或者一种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公共关系活动,招致社会公众对企业从事公益慈善的怀疑,即认为企业公益的初衷受市场利润驱动,将“善良”作为交易的对象和获取利润的手段。
企业创新性公益行为的行动框架
数字化情境成为缓解企业公益行为中“市场—社会”张力的切入点。一方面,由数字技术的普惠性和包容性特征促成强调分享与合作的商业模式创新,成为促进发展和减轻贫困的可能方式;另一方面,企业也基于数字技术创新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增强企业与社会责任的适配程度,企业业务与企业公益开始形成强有力的内在联系。因此,企业创新性公益行为是以数字技术驱动企业业务与企业公益为起点,通过专业性、系统性与长期性公益行动主动嵌入社会的过程。该过程包括四条基本路径:以互联网平台汇聚多元主体获取公益信息、以数字化信息链条转换认知差异获取公益认同、以信息共享系统调解矛盾冲突获取公益合作、以协作共建全新的公益行动模式获取公益影响力。企业创新性公益行为逐步在认知、行为以及结果三个层面形成系统性行动框架。
在认知层面,数字技术推动公益与商业深度融合,使得社会责任从“附加项”变为“战略核心”。在企业业务层面,数字技术革新了商业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推动企业的价值创造模式由链式向网络式转变,价值创造逻辑也由产品主导向服务主导发展。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行业标杆企业通过数字技术与更广泛且具有相同价值取向的利益相关主体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调整生产方式,从而得到更多的资源与更大的竞争优势。具体到企业公益行动,数字技术提升了企业有效利用慈善资源的能力,促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责路径更加清晰、实践节点更加可控、履责行为更加透明、履责结果更加容易追溯。与此同时,数字技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从被动回应式转变为主动战略式,企业公益能够兼顾社会价值和企业目标,让“值钱”成为比“赚钱”更适合企业的根本和长期目标。同时,大数据、AI等数字技术可以穿透传统调研中的信息盲区,精准识别社会痛点与商业机会交叉融合的部分,增强了企业的公益使命履践意识。例如,阿里巴巴通过来自淘宝、天猫等的与农产品滞销有关的数据,将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社会责任需求融入供应链优化,形成电商助农的商业模式。
在行动层面,企业逐渐成为链接跨经济性与社会性主体的边界组织,通过聚集、转化、调解以及协作等系列行动,推动企业公益行为从传统的慈善捐赠转向一种更具战略性的公益行动模式。首先,企业基于技术与资源优势聚集利益相关方以共享知识与信息,为各个主体提供了感知彼此“交叉点”的渠道,从而构建起动态的信息收集与响应渠道。其次,企业在汇聚多元主体的基础上,转化主体间的认知差异,发展共同的愿景与价值取向。再次,企业通过搭建能够承载沟通、协作、矛盾调解、决策分析的数字平台,以非对抗性的方式调解不同主体、不同制度逻辑间的冲突与分歧,实现不同主体功能的互补。最后,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围绕特定的社会问题开发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提升企业公益使命的持续性。
在结果层面,企业基于新的公益行动模式,依次获取了与公益项目相关的信息、认同、合作与影响力,从而实现企业公益行为的可持续性。数字技术赋能企业突破时空限制,企业得以与利益相关方实现紧密联结,从而获得确保公益行动精准性与有效性的相关信息。进一步讲,企业利用数字技术与利益相关方共享资源与技术优势来传递自身的使命愿景与发展目标,并由此获得广泛而稳定的社会认同与支持。企业以信息和认同为基础,调解主体间的观点冲突以促成合作。最终,企业形成社会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利用资源的杠杆效应吸引来自政府、商业和社会的力量以扩大项目的影响力,成为相关法规和社会政策的创新倡导者,保障受助群体的权益。
总之,数字技术不应成为商业异化公益的工具,而要成为商业与公益的黏合剂。数字时代,如何推动商业与公益融合发展并合理界定两者的边界,是一个急迫且重要的研究议题。数字技术介入的企业公益能否缓解社会对部分企业行为的成见,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