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特征

2024-10-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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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能力是衡量国家文明层级的重要指标,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战略性任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一个简单概念,而是有着特定规定性的深刻命题。

  治理能力构建的意涵

  治理能力是一个历史范畴。伴随着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与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治理能力呈现不同的历史类型,展现着丰富多彩的能力内容。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看,治理能力发展呈现出如下态势:在现代化发展起步阶段,国家普遍强调政治统治能力与组织动员能力;在现代化全面发展阶段,国家普遍强调经济发展能力与社会管理能力;在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普遍强调综合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能力。

  从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来看,特别是面对风险社会复杂的、不确定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文化背景,面对国家公共安全治理问题,各国加强了治理能力建设,建设内容与特点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设,具体包括社会整合能力、社会协调能力与社会秩序维护能力的建设。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构建价值在于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要超越“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的局限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均衡发展;要注意治理能力建设不能取代市场的作用,也不能抑制社会活力。经验表明,国家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必须致力于形成“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双强模式”。二是国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具体包括国家提供公共物品能力与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能力的建设。国家公共服务能力构建的实质是维护社会服务的均等化,即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民权利。构建国家公共服务能力的价值在于处理好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破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从而实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和谐。三是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能力表现为治理变革能力。国家治理变革与创新能力是指国家作为创新主体,凭借政府、政策、制度的力量,组织和利用国家创新资源推动国家创新发展活动的能力。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具体包括管理创新能力与制度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创新能力是国家各种能力整合而成的一种综合能力,表现为将思维创造力转化为现实的社会化能力、运用和组合不同资源的能力及创造社会需求的能力。国家创新能力与国家的发展程度直接相关,国家创新能力(治理变革能力)是当今国家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更是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治理能力构建是在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及促进国家发展与应对风险社会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从而构建了支撑现代国家发展的治理能力主体架构体系。这是经济全球化与当今风险社会的基本诉求,更是实现国家公共安全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治理能力及其建设整体上得到了显著提高,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水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对世界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有效的治理能力密不可分的。由于我国社会正在经历发展与变化,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由此也就引发了相应的社会问题。例如,随着部分人群收入差距拉大,相应人群的心理也就产生不平衡感,各种产业相互竞争随之引发的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竞争更为激烈甚至引发冲突与矛盾等,这些问题使得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由此可见,面对当今风险社会所引发的公共安全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等问题,亟须将我国治理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治理能力的结构问题,表现为国家的政治统治与经济调控能力较强,而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较弱。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形成巨大的经济规模,在很多政治与经济事务中表现出了巨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与统摄能力,应对了很多巨大的经济冲击和自然灾害,保证了稳定的政治秩序和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国家展现出了较强的政治稳定与经济调控能力。相较而言,国家在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服务能力等其他社会治理能力上表现并不亮眼。二是治理能力的规范问题,表现为治理能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度较低。从实际情况看,在公共安全治理保障机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保障体系与程序、生物安全监控预警防控制度体系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机制建构、处置程序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流程建设仍不完善,在治理能力的运行过程中,存在重经验、轻程序,重权力、轻规则,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治理能力运行中制度供给不足,公共安全治理的执行规制系统性较差。

  强化治理能力建设的三个方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表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于加强治理能力建设。这就要求必须从以下方面予以强化。

  优化治理能力结构。实现政治统治能力与社会发展能力之间的平衡,要求能力建设的重点为:一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激活社会力量,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保证社会公正与维护社会秩序。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提高公共物品提供的能力与水平,践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三是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基于公共危机本身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提升公共安全治理的执行能力,构建系统的安全治理体系,上下联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公共安全治理的应对能力与应对效率。

  实现治理能力的效能化,主要包括:一是治理能力的开放化。适应风险社会的需要,应进一步提高政府与社会和公众参与应对的能力,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能力。要完善多主体协同体制机制,形成“统与分”“防与救”的协同能力,形成公共安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与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开放化。二是治理能力的科技化。现代国家公共安全治理应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应用,要在科技支撑、工程保障、技术手段和工具帮助等方面发力,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安全科技相结合,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的科技含量,将技防与人防、物防相结合,从而提高国家公共安全治理的效能。

  加强治理能力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提升我国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是完善国家公共安全治理体制与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并将其制度化,从而降低多主体协同的难度,提升多主体协同的效率。二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与法制建设。在建立应急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加强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国家制度能力与制度绩效;深化依法治国,加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确保治理能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三是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以责任约束治理能力行为。通过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建立权责一致的原则,既要能发挥“从上至下”全国一盘棋的强大动员能力,也要能发挥“从下至上”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基础性作用。保证国家行为与社会组织和公民遵守国家制度规范,从而保证政府行为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综上,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因此,治理能力提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途径。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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