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法治之基

2023-08-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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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结合’打开了创新空间,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积极参与共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实践,形成了兼收并蓄、包容一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构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保障提供了厚重的文化根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源泉和精神动力,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通过法治方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大一统”思想奠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根基

  “大一统”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明珠,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和法律文化根基。“大一统”思想的明确提出是战国时期的《春秋公羊传》:“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 原初涵义不仅是指以周文王制定的历法中的正月为正月,在深层意涵是遵从以周天子为天下诸侯共主,以礼法制度为核心的统一的政治统治体制的正统性与合法性。这种“统一之治”的政治文化传统在先秦时期就已萌芽,《诗经》所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强调君王的土地和臣民不仅在于地理范围之所及,而是在于具有天下一统的王权之所至,具有深厚的政治整合功能。

  在“大一统”思想影响下,秦朝统一六国后通过在政治上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并施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以及统一度量衡等制度举措,建立和发展了以华夏文化为基础、以郡县制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文化实践。两汉及其后时期,随着儒家思想在中华文化地位中的官方确立以及各民族之间交往互动范围和程度的加深,以儒家的“礼”和“仁”为核心的“教化”成为“夷夏互变”的主要依据,以及处理“华夏”和“夷狄”之民族关系进而实现政治“大一统”的主要途径。自此以后,古代中国虽然朝代有更迭兴替,但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却都以正统自居,自称“中国”,将实现天下一统作为自身的历史责任和政治使命,而支撑“中国”这一政治共同体的文化理念,正是“大一统”思想对各民族深厚悠长的文化浸润和精神滋养。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实质上就是以“大一统”文化理念为支撑的内在政治驱动力。

  “大一统”思想不仅在古代中国推动了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近代以来,大一统国家事实上继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政权尽管不断受到各种冲击,但它实际上仍统领甚至决定着整个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进程”。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成为与大一统高度契合的思想和制度渊源,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通过制宪确认了“大一统”的政治文化传统,其中“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为大一统注入新的现代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反映了大一统新的表现形式”。

  二、共同富裕思想催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动力

  “大一统”文化传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政治引领,而驱动“定于一”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内在因素,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共同富裕”思想催生的经济动力。

  以民为本,富民为始是治国之道,也是通过教化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必由路径。在商周时期,《尚书》即指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强调天下百姓是国家稳定的根基,而“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只有执政为民、富民、养民,才是君主善政的关键所在。孔子认为治国必须坚持仁爱之心,只有“因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礼记·大学》),恪守民生传统和富民思想,才是君王作为“民之父母”的道德标准。

  实现共同富裕,国家需要在上“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尚书·大禹谟》),奉行俭约节用的治国理念,遵从均平扶弱的损益之道。管子认为“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的根源在于“贫富之不齐”,这种均平富民理念为汉朝打击富商偷漏税的“告缗令”、北宋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等富民强国制度措施提供了思想基础。对下则轻徭薄赋,“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并鼓励生产,“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发扬中华民族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提升百姓劳动的积极主动性,从而致富民众、藏富于民。

  以民为本的富民思想不仅是物质上的均平和丰富,而且是运用道德教化调整族际关系和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根基。孔子提出“庶之,富之,教之”(《论语·子路》)的治国之序,认为虽然人口众多是大国的重要标志,但还必须让百姓富裕起来,以此方能通过“教之”的方式来提升百姓的精神境界。秉承“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的富民均平社会理想和处理族际关系的基本策略,施行仁德富民的均平之策,才能为“远人”来服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进而施以道德教化,以此实现“协和万邦”的族际和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共同富裕思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中,赋予了共同富裕新的时代内涵和表达形式,成为在经济领域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文化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作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组成部分,必须不折不扣地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民族地区群众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而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夯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动力的关键所在。

  三、和而不同思想浇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社会土壤

  费孝通先生曾经说:“‘多元一体’的思想也是中国式文化的表现,包含了各美其美和美人之美……只有这样才能相互容纳,产生凝聚力,做到民族间和国家间的‘和而不同’的和平共处,共存共荣的结合……能想到人家,不光想到自己,这是中国人际关系当中一条很重要的东西。”在社会生活层面,和而不同的思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社会文化土壤。

  贵和尚中,和而不同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动力之源。“和”蕴含着差异性和共同性的辩证统一,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之间的关系,达致事物和谐统一的理想状态,是中国历史上“和同之辨”的重要命题。早在西周末年,史伯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的观点,认为只有将属于不同事物的“它”与“它”相互联结配合而达到矛盾之间的均衡统一,才能实现“和”的效果;相同的事物之间不仅不能产生新事物,而且会制约事物的发展。由此可见,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得以生成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强调任何一个民族的独立性、单一性只会导致“以同裨同,尽乃弃矣”的消极后果,而重视各民族之间“以他平他”的和谐相处、交融共生,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丰长而物归之”的多元一体、和谐统一的发展。

  中华文化既承认各民族的“异”,但更注重各民族“同异交得”的互补相成和“以和为贵”的共识统一。儒家经典中的“万物相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礼记·中庸》)既体现了对各民族在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社会生活层面的差异性的尊重和包容,也蕴含着强调以教化来推动各民族间在生产生活、文化教育、互市贸易、舞蹈音乐等社会领域中的交融互动和文化共识的思想和理念。正如汉代司马相如受命“通西南夷”时所指出的,“夷狄殊俗之国”处于“政教未加,流风犹微”之状态,在招抚少数民族政权时,应当秉持中华传统文化中“兼容并包”“遐迩一体”的和合思想,才能实现汉武帝“创业垂统,为万世规”的治世伟业,“使汉王朝将不同的民族融为一体,成为统一的中华民族”。

  和而不同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追求中华民族之解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尊重各民族差异性的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在这一原则的统领下要正确处理好中华民族和各民族在意识、利益、文化之间的关系。这一重大原则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之间“同异交得”与“和而不同”的传统文化理念,阐明了中华民族共同性和各民族差异性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关系,只有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的关系,实现各民族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和“同心圆”,才能增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的稳固性和凝聚力。

  (田钒平,西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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