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鉴于我国广袤的海洋国土、漫长的海岸线以及丰富的海洋资源,在“向海洋要蛋白”的愿景以及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定位之下,海洋成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键领域。然而,长期以来,海洋渔业饱受过度捕捞、粗放式养殖、产业链低端化等问题困扰,引发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海洋食物供给不可持续等诸多挑战。故而,亟待加快建设集生态保育、资源增殖、高效生产及休闲渔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海洋牧场,推动传统渔业朝着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深入践行大食物观,做好 “海”的文章,打造“蓝色粮仓”。
一、秉持系统思维,统筹规划现代海洋牧场“先行战略”
《决定》强调:“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现代海洋牧场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需从全局视角统筹规划其发展方向、空间布局、模式路径与制度改革等方面。其一,优化调整现代海洋牧场空间布局,构建“全域型”海洋牧场。推动近岸传统密集型养殖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建设休闲型、养护型海洋牧场。重点推进海洋水产资源恢复与近岸生态系统修复,在休养生息的基础上,适度开发海洋旅游业和休闲渔业,促进“浅蓝”近岸区域产业、资源、生态协调发展。拓展水产品持续稳定供给的空间潜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增殖型海洋牧场。突破近岸生物资源与海洋空间的限制,逐步引导海洋养殖空间从近岸滩涂、浅海向离岸深水拓展,以离岸深水网箱、远海养殖工船等大型渔业装备为主体,以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技术为支撑,促使“深蓝”远海区域发展规模化、高效化的“蓝色粮仓”。与此同时,充分考量水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统筹湖泊、河口、海湾等水域,在内陆淡水水域推行“以水养鱼”的淡水海洋牧场建设新模式。
其二,科学制定现代海洋牧场发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与激励机制。构建海洋牧场生物生产力和承载力科学评估体系,开展适宜性评估及全产业链发展布局等系统研究与规划论证,为明确海洋牧场功能定位,制定海洋牧场选址及规模、增殖种类、管理制度等标准提供规划保障。整合中央、省级财政和市级产业基金,在减免海域使用费、简化审批手续以及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遵循“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生态补偿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身海洋牧场建设。
其三,系统谋划现代海洋牧场开发模式,形成模块化设计、区域化协同的发展格局。强化纵向贯通立体式开发,充分利用海洋空间的三维特性,统筹海底人工鱼礁生态修复与底栖生物培养、海面养殖设施优化布局与智能管理、海上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现多层次开发。推动横向协同联动式开发,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协同,整合海洋牧场与岛屿、海上通道与物流链、区域海洋经济圈等,实现 “点线面”联动发展态势。实施“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式开发,促进深海养殖、海洋信息、海上风电、海洋文旅等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海洋牧场综合体。
二、坚守生态优先,解锁激发现代海洋牧场“绿色生产力”
《决定》指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发展绿色生产力不仅是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更是抓住绿色转型新契机、打造环境保护新优势、赢得经济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其一,深化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海洋牧场生态系统承载力。《决定》强调:“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流域—河口—海湾”污染防治联动机制,逐步清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养殖滩涂,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协助巡查等工作,建立养殖排污和垃圾处理备案管理等长效机制,强化海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同时,以入海排污口、入海污染物排放、海洋垃圾等为管控重点,强化陆海统筹污染防治。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维护海洋生态再生产能力。遵循海洋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充分考虑人工渔场与自然环境连通性,深化牡蛎礁修复、海草床移栽等海洋牧场生境营造原理与技术,开展生态廊道修复、生境连通、产卵场修复与重建工程,系统构建海洋牧场生境,打造海上“绿水青山”。
其二,推动海洋牧场绿色低碳转型,增强海洋绿色经济增长力。打造海洋牧场绿色新兴产业链群,建设“资源修复+生态养殖+综合应用”的海洋生态养殖牧场平台,发展海上风电、波浪能、潮流能等清洁能源与海水增养殖结合的“海上粮仓+蓝色能源”新模式,协同海洋碳汇开发蓝碳金融产品,促进蓝碳经济市场化。持续推进传统渔业产业改造升级,遏制高耗能、低产出、高污染、低价值渔业发展,推动设施渔业与传统渔业的融合发展,对传统渔业进行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促使其由“低端产业”向“中高端产业”转变。
其三,数字赋能海洋牧场生态养殖,激发绿色科技创新力。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传感器、智能化数据分析平台、精准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借助陆基监测站、海上浮标、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构建系统研发、集成应用、数据共享的海洋生态养殖系统平台,实现对牧场资源环境立体化实时监测,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科学捕捞、生态灾害预警预报等水平。
三、深化创新驱动,全力打造现代海洋牧场“科技引擎”
科技是抢占未来海洋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关键变量”,深化“科技兴海”“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全链条创新、全要素优化。其一,深耕前沿技术,实现海洋牧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强化对深蓝种业的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提高海洋种业创新策源能力,加速优质、高效、抗逆、耐深海优势品种选育进程,开展优良品种开发、推广与应用,形成“研育繁推用”全链路协同创新。聚力高端深蓝装备研发,开展现代海洋牧场育种、养殖、加工、流通等自主可控全链条装备研制,支持新型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智能投喂设施、多功能养殖船等高端装备研发,攻克抗风浪、耐用性、网衣清洗、低碳电力等方面技术“卡脖子”难题,为“耕海牧渔”储备“大国重器”。
其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加强海洋科技成果与海洋牧场建设需求对接,针对海洋牧场产业链中的断点、痛点、堵点开展科技攻关,形成“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的双向协作模式。以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为导向,立足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科技引领”“企业实践”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创新主体与生产主体间的沟通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搭建成果发布与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嫁接科技成果资源,破解“科技孤岛”现象。强化海洋创新要素聚集,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上下游精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和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生态体系,缩短从技术到产品的转化周期。
其三,构建高能级科研平台,铸就现代海洋牧场创新发展新高地。聚焦海洋产业与地方特色,瞄准国家战略需求,高水平构建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强的海洋科技区域创新高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集群。通过中央与地方协同形成协同联动的新格局,不断优化重大科研平台和人才政策配置。鼓励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海洋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创建国家级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并引导其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跨领域、大协作的创新基地。同时,加大对深远海关键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企业基础研究支出的税收优惠。
四、加速全链开发,全面构筑现代海洋牧场“价值高地”
《决定》指出:“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是推动实现海洋产业基础高级化、价值链高值化,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其一,坚持陆海统筹,强化区域“联动效应”。树立陆海一体的现代化海洋思维,探索陆海之间的要素流动和平衡机制,统筹陆海产业规划、陆海基础设施建设、陆海产业要素配置,形成陆海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强化港产联动,在岸上培育现代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发展临港工业、船舶业、新能源、滨海旅游、海洋科技等产业,实现陆海接力、岸海联动。
其二,充分挖掘海洋牧场多种功能,激活产业链“共生效应”。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链思维,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全力推动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发展,由单一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转变,推动苗种繁育、渔业养殖、水产加工、新能源、休闲渔业等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海洋牧场新业态,打造海上田园综合体。依托现代海洋牧场大型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发展联合体,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分工协助和技术扩散等,促进大中小企业互融互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渔户合作发展模式,鼓励渔民通过自主经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海洋牧场建设,实现多渠道增收共富。
其三,推动海洋牧场品牌升级,驱动价值链“增值效应”。以海洋水产食品稳定高效供给为导向,精耕细作、充分挖掘海洋食物多种价值,依托智能化生产线改造、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推进海洋食品工业化发展。同时,引导企业向医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等高端领域转型发展。做优特色渔业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从品牌设计、宣传、推介、标准制定等方面注重绿色健康、高营养、低脂肪等突出定位,创新数字营销、文旅营销等模式,强化品牌带动效应。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民性’特质及其践行机制研究”(21CKS034)阶段性成果】
(罗贤宇,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菲,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