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善于进行理论创造与批判,却从不拘泥于观念层面的抽象思辨逻辑论争,他意在通过自身的思考和探索,为人类的解放事业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追溯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历程,我们会发现马克思一直以无政府主义为批判对象,亦如对施蒂纳个人的无政府主义、蒲鲁东的社会无政府主义以及巴枯宁的国家制度上的无政府主义的批判。梳理这一思想历程我们发现,通过与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争论,马克思为我们创造一套与过往所有形而上学理论家所不同的国家与社会建构理论,在这一理论的指引下,无产阶级不仅建立自己的政权,而且开辟出了人类的新纪元。
施蒂纳取消了人类的历史前提
马克思对无政府主义的首次公开批判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圣麦克斯”章节,即对施蒂纳个人无政府主义的批判。施蒂纳将现实关系视为意识的反映,对以往哲学的超越指向利己主义个人即“唯一者”,但马克思认为“唯一者”仅仅是哲学观念上的个人,并不是现实个人,就此而论,马克思与施蒂纳在理论起点上已显示出巨大差异。
施蒂纳虽注意到了具体的个人,却是自我意识的极端表现,并没有给“唯一者”以具体的感性经验,只限于概念上的讨论与道德说教,实际上就取消了人类的历史前提。在对财产的占有过程中,施蒂纳也仅仅依据意识确立所有权,以利己主义联盟反对共产主义。马克思指出施蒂纳并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不明白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比这些“固定观念”更为深刻的是分工与阶级关系带来的“利益固化”,这才是导致不同选择的真实原因,也是道德存在的现实基础。施蒂纳对个性与共性、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论战,部分影响了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个人自由的思考,在马克思看来,施蒂纳构造的“联盟”实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再次复活。马克思对施蒂纳的批判是一种理论自觉,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出现之前,马克思就已经意识到资产阶级人权、政治国家以及官僚主义的种种问题。
对施蒂纳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的批判,伴随着马克思的国家社会化思想的形成。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马克思对国家的思考经历了一些变化,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时期之反对普鲁士封建主义国家,《德法年鉴》时期从批判黑格尔的理性国家,到通过诉诸无产阶级革命形成人民国家观,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形成统一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观。到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则开始形成社会化的人及人类社会观。而在马克思当时的理论自觉中,坚决反对从私有财产来论证人的本质,并以此与共同体意识对立起来,正因如此,施蒂纳才成为马克思直接的批判对象。而在马克思的这一努力中,已经包含着一种国家社会化的积极建构。
蒲鲁东没有将社会与物质生产联系起来
古典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力以及私有财产的强调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施蒂纳与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施蒂纳是个人的无政府主义,而蒲鲁东则是通过对财产权的论证从而确立社会的无政府主义。
蒲鲁东对社会、家庭的重视来自法国传统,个人主义与市民社会的影响被弱化,将集体与个体融合是蒲鲁东区别于施蒂纳的地方。蒲鲁东虽与施蒂纳一样以非历史的眼光看待人类社会与国家,但与施蒂纳不同的是,蒲鲁东将社会视为符合理性的存在,在他那里,国家违背了人类自由平等的理念,是压迫的根源。蒲鲁东虽承认社会的存在,但其社会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眼中的“社会”。在蒲鲁东那里,对社会生活的向往出自人的本性,社会的发展同样遵循普遍理性原则,人们通过天启智慧管理社会。显然,蒲鲁东视社会为观念的反映,如将无政府主义看作社会主义的一个分支。在蒲鲁东看来,社会理性乃上帝绝对理性的化身,绝对理性不会犯错,引起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其实都可以归结为经济问题,只要纠正经济中的矛盾,“自由社会”就可以永存。蒲鲁东引用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不过是借以说明人类历史、社会经济规律都是理性的过程,企图以经济自由主义说明政治自由主义。
很明显,蒲鲁东指向的社会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所强调的社会。对马克思而言,社会是由现实的个人通过实践活动构成的,而要确立与唯物史观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必然要历史地批判蒲鲁东的社会无政府主义。在马克思看来,蒲鲁东并没有将社会与物质生产联系起来。由于蒲鲁东坚持思想与物质的二分,因此,他看不到人类的意识形态如何受到经济与物质的现实影响,进而也无法理解社会实践与变革的现实意义。
巴枯宁没有认识国家存在的真正基础
马克思较早便注意到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在巴枯宁看来,不论哪种形式的国家,都是为特权者服务、奴役人民,甚至共产主义也不过是打着人民的幌子实行新的专制。巴枯宁认为,在现代国家中,人必然丧失一切自由,并且国家对内的压迫统治必然成为军事统治,这种侵略性质的国家不能给人民带来自由幸福的生活,相反为了维持军费开支就要对内征税,进一步加剧人民的苦难,而巴枯宁甚至攻击马克思的人民国家观。对巴枯宁而言,国家政权是国家存在的核心,因此推翻国家政权是消灭国家的关键,巴枯宁显然没有注意到国家存在的真正基础,政权不过是国家维护自身阶级利益的手段,所以恩格斯揭露巴枯宁不过是“蒲鲁东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混合物”。
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带有当时俄国激进的民粹主义特征,主张通过激进革命废除国家,但他只强调破坏,并没有认识到缺乏组织与秩序的斗争只能是暴动,而单纯的革命力量并不能带来积极的建构性。马克思恩格斯深入批判了巴枯宁国家制度的无政府主义的反动性与教条性。巴枯宁主张建立公社、实行财产集体所有,并以此反对蒲鲁东与施蒂纳的个人私有,但这种所有制不过是形式上的平均。由于公社内部的松散组织结构,集体所有并不会对个人财产造成影响,也不会强制取消个人对财产所有权,因此如何实现平均,巴枯宁只能求助于人类的博爱本性。尽管巴枯宁强调财产的集体所有与集体暴动,究其实质,集体所有不过是为了平均分配与阶级平等,能够获得与大资产家相同的权利。集体暴动仅仅是为了个人自由,无产阶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显露出了小市民的狭隘利己性。
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维度上看,马克思对无政府主义的批判,并非局限于思想观念的思辨与论争,而是要为无产阶级论争出一套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善于进行理论创造与批判,却从不拘泥于观念层面的抽象思辨逻辑论争,他意在通过自身的思考和探索,为人类的解放事业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在马克思看来,“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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