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促进开放型经济提质增量

2025-04-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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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展开放型经济,必须兼顾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推动我国由“对外开放大国”转向“对外开放强国”奠定基础。

  一、我国开放型经济在提质增量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扩大开放,开放型经济取得历史性成就与变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在货物贸易领域,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013年的258267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41756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4.9%。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3年的5396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933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5.6%。数字贸易发展势头良好,我国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进出口额从2015年的2072.6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385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8.1%。

  贸易质量持续提升。货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我国一般贸易额占货物贸易总额的比例从2013年的52.8%提升至2023年的64.8%,而加工贸易额占比则从2013年的32.6%下降至2023年的18.2%。服务贸易领域,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从2012年的33.6%增长至2023年的41.4%。

  双向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引进来”成效显著,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从2013年的1176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633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3.3%。“走出去”步伐稳健,我国非金融领域对外直接投资额从2013年的902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30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3.7%。

  双向投资质量持续提升。“引进来”方面,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占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例从2019年的28.3%提升至2023年的37.4%。“走出去”进程中,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额占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例从2013年的9.6%提升至2023年的19.6%。

  二、进一步统筹好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

  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正从“数量导向型”向“数量与质量兼顾型”转变,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标志性成果。为进一步统筹开放型经济建设中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需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规则对接:由“边境上”转向“边境后”。围绕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等方面,积极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规范产业补贴政策,确保补贴透明、公平,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规则。提升环境保护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契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机构要求。健全劳动法律法规,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遵循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标准。

  规则引领:由“学习规则”转向“制定规则”。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下,积极参与高标准经贸规则谈判,贡献中国经验与智慧,提升多边贸易体制的开放性、包容性、平衡性。当前,全球数字贸易规则领域存在“美式模板”“欧式模板”和“亚太模板”。在新业态、新领域,中国可探索建立“中式模板”。凭借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大、覆盖广、受欢迎的优势,在跨境电商领域拟定符合中国利益诉求和发展理念的条款内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模板”。

  贸易领域:加快扩大开放范围。货物贸易:聚焦中间品贸易和绿色贸易。利用我国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优势,扩大医药生物、医疗器械、机器人等领域中间品贸易规模。加快推进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支持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发展。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数据等资源要素跨境流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增强国际化服务能力,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数字贸易: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营造数字产品“走出去”的良好环境。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推动数字金融、线上教育、远程医疗等业态快速发展。稳步推进数字技术贸易,提高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贸易水平。

  投资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范围。制造业:保障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要求有效落实。我国已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针对2024年版新开放的制造业领域,严格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确保外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针对非2024年版新开放的制造业领域,按照内外资平等对待原则深化改革,保障外资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服务业:引导服务业领域逐步向外资开放。服务业引资策略需围绕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对于电信、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开放,既不彻底放开,也不封闭保守。

  开放模式:兼顾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自主开放即立足中国自身发展需求,兼顾与世界良性互动需要,在无国际条约和承诺约束下,结合不同行业和领域特点,有节奏、有范围、有层次地主动开放。中国应充分发挥自主开放对内促改革促发展、对外促合作促共赢的作用,避免被动开放。单边开放指无论对方是否对我国开放,我国均单方面、主动向对方扩大开放。中国需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单边开放政策,助力最不发达国家提升参与国际贸易能力,推动全球经济平衡发展。

  开放布局: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沿海地区充分发挥制度型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制度型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引领性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高地。沿边地区发挥内引外联作用,增强对内辐射和对外联通能力,建成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窗口。内陆地区发挥战略腹地支撑作用,提高基础保障和要素集聚水平,构建由支点到通道、由通道到网络的联动体系。

  国际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绿色能源等领域合作空间,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和创新丝绸之路。有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基本架构,推动陆上、海上、天上、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共建国家打造“四位一体”联通体系提供支撑。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聚焦基建、能源、通信等领域实施重大标志性工程,聚焦卫生、教育、减贫等领域实施“小而美、见效快、惠民生”项目。

  改革探索: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政策,为全国性政策制定提供实践基础。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整合贸易、投资、金融、财税等不同领域改革措施,形成协同效应和叠加效应,推动系统性、整体性改革。

  (王孝松,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协天紫光,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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