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策中国】处理好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的几个关系

2022-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都市圈的建设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结构性潜能,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空间结构的优化重塑。都市圈建设不是新一轮空间扩张或是一定空间边界下的政策叠加,而是在一定时空关系下各种要素资源的创新性配置,以解决好区域发展空间受限、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当前,我国都市圈建设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区域发展潜力释放缓慢,协同发展优势尚未凸显。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应处理好以下关系,推动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有力支撑引领区域乃至全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协调“画圈”与“建圈”的步伐

  都市圈建设离不开科学规划的指引,但其形成和发展也是各种要素资源相互作用后“有机生长”的过程。我国已有少量大城市培育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的成熟都市圈,但仍有许多都市圈发展处于成长甚至起步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都市圈,其发展目标和面临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有所不同,相应规划和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应适时采取“边画边建”或“先建后画”等方式,把握好规划与建设的节奏。

  一方面,应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城镇联系密度和范围、产业分工协作程度、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等方面评估各个都市圈的发展阶段及特征,科学判断都市圈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以此为基础编制都市圈规划,有针对性地设定都市圈发展的目标和主题,并伴随都市圈的建设发展滚动修订调整规划,及时解决因边界问题产生的区域性矛盾或空白性难题。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各个城市的现实基础、发展潜力和“组圈”预期,通过弥合性、协同性指引明确其功能定位、行为底线、共同任务,鼓励不同成员之间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载体平台、重大项目、体制机制等方面率先开展更为务实的区域合作与共建,加快形成都市圈发展内生动力。

  二、化解“强中心”与“去中心”的矛盾

  长期以来,核心城市凭借着政策力量的加持和区域资源的集聚实现加速扩张,但以交通拥堵、空气污染、住房紧张、内涝、疫情防控难等“大城市病”为表象的内部结构性矛盾愈发突出,有些呈现出“未强先病”的特征。与之对应的是,外围地区由于缺乏合理预期或足够的正向激励,区域合作动力不足,与核心城市发展落差较大,区域回波效应明显,甚至出现“大树底下不长草”现象。因此,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应摒弃“先集聚后辐射”的传统理念和“聚集不经济”的路径依赖,通过“强中心”与“去中心”并举,推动实现区域结构调整和再平衡,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

  “强中心”就是要聚焦提升核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和高端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在推进中心城市空间、产业及功能优化的同时,加快其产业转移、功能外溢和资源共享,从而实现从“只集聚”到“有辐射”、从“弱核牵引”到“强核引领”的转变。“去中心”就是要通过“泛中心化”构建核心、节点、基层之间的传导机制和“反磁力”机制,即利用外围城市、县域及郊区新城等组团板块的比较优势,强化与中心城市的功能互补和内嵌式关系,积极承接产业、服务和人口的转移,打造若干层次不同、功能有别的“次中心”“微中心”,增强区域整体功能和一体化效应,实现“大树底下好乘凉”。

  三、适应“转移”到“转型”的变化

  随着新技术革命、经济摩擦、疫情常态化等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仅靠产业、要素、资源、功能等在区域间转移优化显然已无法满足都市圈的发展,含新量、含数量、含绿量等成为衡量高质量发展成色的重要指标,建设创新型、数字型、生态型都市圈已成为新发展阶段都市圈建设的新要求。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应适应新要求新变化,通过发展模式的转型推动各主体找准在都市圈中的生态位,实现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生态链等的“近域重组”,从而打造更具创新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更加绿色低碳的都市圈。

  首先,应坚持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加快推动都市圈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培育发展数字经济,解决好因产业同构化、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产生的要素资源的内耗和外流,形成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互补共生的产业生态。其次,充分发挥核心城市的创新优势,打造区域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创新活动向外围圈层扩散与整合。同时,支持外围地区利用其土地、人力等低成本优势及制造业优势,在强化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建设的同时提升技术消化转化能力和市场匹配能力,积极参与同产业配套的创新活动,在配合做好“公转”的同时更加完善地进行“自转”,形成都市圈科技创新走廊、集群和矩阵。最后,加快都市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统筹区域绿色基础设施、韧性安全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动都市圈生态共保共治,打造绿色生态韧性的节点、区块和网络。

  四、缩小“内层”与“外层”的落差

  在多数都市圈的发展历程中,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生活服务、公共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供给在空间上呈现核心城市高度集聚、圈层化明显递减的特征。随着要素,特别是人对生产生活空间的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加之行政区划分割的叠加影响,这种圈层落差会加剧人口向核心城市集中的趋势,加重核心城市的“城市病”,致使“人不随业走”“潮汐式流动”等要素资源的低效率配置,而外围圈层则因为配套服务落差明显,对人口、产业的吸引力不足,进而导致发展滞后。因此,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应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提升都市圈内外圈层城市功能的一体化、同城化水平。

  一方面,应以交通互联为先导,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高效通勤圈,提升区域交通一体化供给覆盖率和层次性,构建交通快速换乘空间和无缝接驳体系,加快“一张”“一卡”“一票”等跨区域交通运营管理模式创新,推动交通网络从“互联互通”向“直连直通”转变,不断破解都市圈要素流动的时空紧约束。另一方面,应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打破传统上以行政区划和行政等级为基础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深化政务服务联通互认,推动都市圈优质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互利共惠,不断缩小都市圈城市、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落差,真正实现“共享一个圈”。

  五、搭建“权力导向”与“利益导向”的治理组合

  都市圈的建设发展是跨行政边界、多利益主体空间单元的治理模式创新的过程。单靠传统金字塔式行政区划下的“强权”治理,既无法满足成员的差异化发展目标,也不利于降低治理成本。要实现各成员从“各美其美”到“美美与共”的转变,还应构建有效的利益交换分配机制,来降低要素资源流动的摩擦系数,促使各主体达成共识并形成合力。因此,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应引导各城市从单打独斗的属地经济竞争中走出来,在“权力”与“利益”的平衡中寻求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力量的共同作用,打造都市圈利益共同体。

  一方面,应加快建立完善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成员城市主政者共同组成的都市圈治理架构,并赋予其解决都市圈建设重大问题的资源和权力,构建多中心、多层级责任嵌套的治理运行机制,形成权力承接、协调及转化的灵活调整的关系,保障都市圈规划的约束力能顺利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应通过合作协议、备忘录等体现契约和规则意识的形式,在产业协同、生态共治、设施共建、服务一体、税收共享等方面建立良好的利益交换机制和交换网络,确保各主体的利益与成本对等、政策在各主体之间一视同仁,逐步形成都市圈互惠共生的合理预期和合作动力。此外,还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培育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区域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平台组织,让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协同发力。

 

  【本文系河南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功能研究”(2021BJJ05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现代化都市圈;核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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