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遗留视角下的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研究

2023-11-08 来源:《国际观察》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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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由蕴含着冷战遗留因素的政治变量与中美科技实力差距对比交织成的复合变量驱动的。以冷战遗留视角对该战略进行学理重构,可以发现从未放弃冷战任务的美国在冷战思维驱动和冷战“胜利”经验的影响下,必然要对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中国科技发展进行遏制。尽管美国在战略施行过程中时常出现形式与力度的波动,但其实质是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本性促使其国家不断“优化”外交政策以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冷战结束后,中美两国科技实力差距急剧缩小,美国对华科技战略的实践随之出现明显的阶段性衍化的特点。当下对华科技遏制程度加剧,是秉持冷战思维的美国战略界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下的必然选择。未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实践将趋于精准化、制度化、意识形态化。面对这一挑战,中国应当保持战略定力,多方位、多渠道设计应对方案。

  关键词:冷战遗留问题;科技遏制战略;中美关系;冷战思维;中国战略应对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23)03- 0135-22

  作者简介:钮维敢,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北京,102616;陈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助理,硕士研究生,北京,100192。

 

  随着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和量子通信(Quantum Communication)等高新技术的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悄然拉开帷幕。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均加强了在高新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国际科技竞争空前激烈,国家间的科技实力对比也日益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国家间的科技竞争能够促进各国加速优化资源配置,其最终结果是推动全人类的科技进步。但是,作为当代科技实力最强的美国却对中国科技实力的快速崛起充满焦虑与敌意。

  2018年4月,特朗普(Donald John Trump)政府悍然发起对华贸易制裁,在随后的政策演进中很快超越了纯粹的贸易领域,开始谋求限制中美科技人员的正常交流合作;打压以中兴、华为等为代表的中国高新科技企业;筹建针对中国的“民主科技联盟”等。拜登政府上台后,不仅基本延续了前任政府科技遏制政策,还对实施手段进行了修正与强化。2022年10月,拜登政府发布《国家安全战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报告,报告特别强调要与中国进行科技产业竞争,并称中国利用科技手段维护“威权主义模式”以维护符合自身的利益和价值观的全球科技规范。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虽口口声称要同中国“科技竞争”,但实际上做的却是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大搞非法单边制裁、严重损害、无理剥夺中国科技发展权的“科技遏制”。

  习近平指出:“科技成果应该造福全人类,而不应该成为限制、遏制其他国家发展的手段。” 经历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的演变,美国在科技上已然拥有超越世界各国的绝对优势。面对科技实力迅速崛起的中国,美国本应与之携手,共同推动世界科技水平的发展进步从而造福全人类,但却反其道而行之,以所谓“国家安全”“人权”等为借口,不惜付出巨大代价也要对中国的科技发展施行全方位的遏制,其外交实践不仅与全人类共同价值不符,也与其标榜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背道而驰。美国对华实施科技遏制战略背后的深层次逻辑是什么?其战略在今天的现实表现与趋势又是如何?中国应该怎样应对?对此,本文拟以冷战遗留视角对该战略的衍化逻辑进行解构,并在对其实践历程和现实表现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该战略的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最后就中国如何应对这一战略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冷战遗留视角下的战略实践衍化逻辑分析

  目前,中国学界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中的意识形态偏见及其实践将对中国发展构成的严重挑战,从不同视角驳斥了美方极端理念及其行径的谬误。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将美国近年来对中国施行的科技遏制政策进行孤立考察,具有案例研究单一考察的缺陷,从而难以对该战略存续衍化的逻辑进行系统性剖析。当代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冷战的产物,其战略实践衍化的逻辑中蕴含着冷战遗留因素。 以冷战遗留视角对其进行基于冷战前后变化的全景研究,有利于厘清美国延续对华科技遏制直至近年来白热化的逻辑。

  (一)冷战任务尚未完成是战略存续的根本原因

  从现实主义逻辑出发,美国对华科技遏制似乎只是“霸权国”打压“挑战国”的常规手段。然而,历史上美国曾对日本和苏联两个性质不同的国家分别实施了科技遏制,结局却大相径庭。尽管日本引以为豪的半导体产业被美国打压之后再无鼎盛时期,但日本至今仍然是世界科技强国、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最重要盟友。反观苏联,在美国长达数十年的科技遏制下,科技产业的发展内外交困,成为美苏争霸中美国“不战而胜”的重要原因之一。缘何如此?1999年11月,布什(George Walker Bush)在里根图书馆的竞选演说中明确指出:“美国的价值观始终是美国议程的一部分......无论共产主义以何种形式存在,它都已经到了末日,这是我们信心的来源。” 从布什的这番言论中不难得出,美国对苏联科技进行遏制和打压,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遏制并最终消灭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行为体的存在”,继而消除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对资本主义世界的影响。美国对日本进行遏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则与之完全不同。美国对日本进行科技遏制,其中两个最主要原因是贸易冲突和科技产业竞争, 一旦达到遏制目的,这种矛盾就会随之消失。

  此外,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可以看到美国作为世界现存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了其不会满足对国内产业的霸权与垄断,必然要通过在国际层面遏制他国发展生产力等手段来攫取全球剩余价值。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提高生产力的目的是为垄断资本集团攫取暴利服务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科技(提高生产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改进生产关系,进而促进全人类享受普惠的发展成果。 当前,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融入全球创新潮流,立足自身、借鉴国外、发展自我,坚持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中国科技创新的丰硕成果。从农业科技、医疗设备到特高压输电技术、高铁技术,中国都尽其所能地与他国进行分享,并以此为起点谋求同全人类共享科技发展带来的福祉。可以说,中国科技越发达,全世界的人民生活将越受益。这将显著减少资本主义国家在当地影响力,进而减少剩余价值的获得,这是与其所代表的资产阶级集团的利益相悖的。

  因此,美国对中国施行科技遏制战略,其目的显然也不是单纯的打压“挑战国”。中国作为世界现存唯一的社会主义大国,美国基于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偏见而对其施行科技遏制,其目的仍然是希望能够通过遏制科技发展的手段来限制中国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以造成中国社会发展的停滞和落后。在此基础上,诱使中国人民对本国的优越制度产生怀疑和否定,进而妄图达到改变中国的“颜色”、逐步消灭社会主义这一“异质”意识形态的根本目标(即完成“冷战任务”)。这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存续的深层次原因。这就意味着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中国科技实力强劲或是孱弱,美国对中国科技进行遏制的战略几乎不可能发生根本改变,只不过实施战略的力度和表现形式在其他变量影响下可能出现差异。

  (二)美国对苏联冷战“胜利”经验影响战略决策

  21世纪初,美国著名冷战史研究专家约翰·加迪斯(John Lewis Gaddis)问道:“我们在遏制战略的帮助下赢得了冷战......但遏制战略在今天应该留下什么?” 曾任美国国防部副部长保罗·沃尔福威茨(Paul Dundes Wolfowitz)指出,虽然美国的政策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但仍可以从冷战中吸取诸如民主联盟、威慑遏制等有效的历史经验。 如今,美国在对华科技发展的认知和行动中仍然固守冷战思维,同时沿用并强化了曾经对苏联进行科技遏制的冷战“胜利”经验与手段。

  其一,强调意识形态属性,拉拢所谓有共同价值观的国家组建科技联盟。这是美国施行科技遏制的一大利器。1949年,受苏联打破美国核垄断等事件影响,杜鲁门(Harry S.Truman)政府通过有“冷战蓝图”之称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68号文件(NSC-68)。该文件声称,苏联的“奴隶制观念”(The idea of slavery)与美国的“自由观念”(The idea of freedom)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建议美国需要加速增强自身的技术优势。 次年一月,美国联合英、法等六国成立“多边出口管制统筹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 , COCOM),即“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之后又吸收有德意日澳等国加入。“巴统”的宗旨是联合成员国共同限制向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出口高技术产品和战略物资,形成了资本主义阵营遏制社会主义阵营科技发展的联盟雏形。“巴统”在整个冷战时期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直到苏联解体之时,美国还在与“巴统”就对苏联的管制问题反复交涉。 冷战结束后,美国并未放弃这一遏制策略,从1996年美国主导签署的《瓦森纳协定》(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 on Export Controls for Conventional Arms and Dual-Use Good and Technologies)到之后美国政府积极筹建的所谓“清洁网络”(Clean Network)计划和“芯片四方联盟”(CHIP4),无一不折射出“巴统”的影子。

  其二,严控技术外泄的同时提升自身优势。这是美国在冷战时期施行科技遏制战略的又一重要手段。以美国国会通过《1949年出口管制法》(Export Control Act of 1949)为起始标志,美国在整个冷战时期不断调整修订出口管制法,限制向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出口美国在当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科学技术或设备。美国在严控自身高新技术外泄的同时,加速研发自身的高新技术,形成“自强”与“遏制”并举的科技发展模式,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里根(Ronald Wilson Reagan)执政时期的“军工复合体”模式。一方面,该模式将科技部门与军事部门相协调,使得高新科技产业的生产效率得到提升的同时又保障了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由于“军工复合体”强调在发展军用高科技的同时兼顾民用科技发展,间接造就了后来美国民用及商用科技的成熟与发达。

  美国对苏联长达数年的科技遏制最终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美国1990年的科技水平大体上领先苏联5年至10年。 虽然历史不能完全复刻,但苏联应对美国科技遏制的失败教训也值得人们反思。勃列日涅夫(Leonid Ilyich Brezhnev)执政时期,苏联为争霸核大国的地位而将民用科技让位于军事科技发展,使得苏联的军用与民用科技发展水平走向两极,即军事技术保持强劲但民用科技水平逐渐落后。反观此时期的美国则通过“军工复合体”等科技发展模式的高效性,促进了以硅谷为代表的一批高新科技产业区的崛起。总之,美国凭借其在科技领域制度设计的高效性,在军民两个领域均形成了强大的高科技优势,而苏联的科技发展规则理念僵化,同时又面临来自美国联合其盟友的科技封锁,相关因素使得美国最终实现了对苏联科技遏制和超越的战略目标。

  当下,美国对中国进行科技遏制的措施在冷战“胜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诸多修正与升级,理解和认清美国对苏联科技遏制的冷战“胜利”经验对其战略决策的影响,对于中国的战略应对具有强烈的警醒和现实意义。

  (三)冷战遗留因素与科技变量合力驱动战略衍化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由遗留着冷战因素的政治变量与中美科技实力差距对比交织成的复合变量驱动的。当下对华科技遏制程度加剧是尚未完成“冷战任务”的资本主义大国(美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背景下,秉持冷战思维并妄图复刻冷战“胜利”经验的必然选择。

  1、冷战遗留因素贯穿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随着新中国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战略,美国在中苏之间“打入楔子”的幻想破灭。 自此,美国开始对中国施行与对苏联基本相似的科技遏制战略。虽然冷战已经结束,但美国对华固守冷战思维的科技遏制战略却迟迟未能终结。以冷战遗留视角剖析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就是要揭示冷战结束但仍不放弃冷战任务的美国,在冷战思维驱动和冷战“胜利”经验的影响下,为确保其国家的绝对优势而遏制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进而对科技这一驱动中国崛起的第一生产力进行遏制。这是该战略实践衍化的根本政治逻辑,贯穿了该战略在冷战前后实践的整个历程。

  值得注意的是,施行科技遏制战略并不意味着整个实践过程全部是严苛的,其遏制力度也会出现些许波动。譬如,自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和中美建交之后的一段时期内,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力度总体趋于宽缓。 一方面,美国在这一时期放松对华科技遏制的力度,试图通过有限的科技合作、放松部分技术管制等手段拉拢中国,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离间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达到遏制苏联的目的。 另一方面,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被美国视为中国政治体制可能向西方靠拢的机遇,因此尽可能对华释放善意,根本目的是企图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促成中国内部变革”。 而和平演变作为一种以“令对手政权自取灭亡”为目标、妄图“驯服并最终改变中国”的冷战战略, 也从侧面说明这种短暂放松根本不可能改变美国对社会主义中国的长远遏制。实际上,阶段性遏制政策频繁调整但遏制战略不变也是美国对苏联施行科技遏制的显著特点, 曾任苏联驻美国大使多勃雷宁(Anatoly Dobrynin)对这一特点的总结可谓一语中的:“从本质上说都没能冲出冷战的影响范围”。

  2、科技发展变革使冷战后的战略衍化呈阶段性

  尽管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一个复杂的政治安全问题,但究其本质还是一个涉及科技范畴的问题,其战略衍化受双方科技力量对比的影响重大。冷战时期,科技变量在该战略的实践衍化中作用并不明显,主要是由于当时中美间的科技实力差距过于悬殊。 冷战结束后,中国紧抓信息产业发展机遇,于1994年4月正式与国际互联网接轨,开启中国互联网大发展的新时代。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信息的获取和传播,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的群体性崛起。1995年5月,中国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开始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此后,中国政府部署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和规划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中美两国科技实力差距逐年缩小。因此,在分析这一战略实践的衍化逻辑时,不仅不能无视科技变革这个基础、直观且异常活跃的因素,更不能忽视附着冷战遗留属性的政治因素与之相融的合力作用。

  从科技创新与变革角度出发,紧紧抓住科技力量消长这一“无形手”,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会有相对调整(详见图1)。在美国科技实力相较中国而言极具强势的阶段,美国会综合考虑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放松科技遏制。因此,即便美国在这一阶段仍会对部分尖端或敏感的科技领域进行遏制,但总体而言其遏制的力度较为宽缓;随着中国科技实力得到一定发展但仍与美国有较大差距时,美国会面临平衡所谓“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问题。这一阶段美国对中国遏制力度将有所加强,但为了获取较大商业经济利益仍然需要保持一个适度的遏制力度;当中国的科技实力进一步上升,两国科技实力差距明显减小,甚至出现有超越美国的势头时,美国将宁可放弃部分经济利益也要极力遏制中国的科技发展,也即进入一个相对严苛的新阶段。

  综上可见,以冷战遗留视角对美国科技遏制战略进行透视,可以解构出冷战遗留因素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存续衍化的根本。当然,由于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也是一个科技范畴的问题,科技发展变量与政治变量合流驱动着其具体政策的更替。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不断发展进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严厉程度必然随着两国科技实力差距的缩小而加剧。这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实践持续不断的衍化逻辑,也是该战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背景下,其遏制程度趋于白热化的直接原因。

  二、冷战后战略实践的历程、现实表现及趋势

  虽然冷战已结束,然而充斥着冷战因素的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却未能随之终结。从冷战结束后到今天,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实践经历了三个衍化阶段。当下,美国战略界对华科技遏制的力度愈发严苛,遏制策略和手段也更具针对性和系统性。可以预见,未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力度继续加剧几乎已成为不可动摇的趋势。

  (一)冷战后美国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实践历程

  两极格局瓦解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目睹苏联解体的中国深刻认识到发展才是安邦定国的关键,开始不以意识形态划分外交界限,更加强调求同存异、兼容并包,致使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冷战思维失去了对称性的抗衡体。 尽管如此,美国也从未从根本上放弃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截至目前,该战略的实践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相对宽缓阶段):美国为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在遏制力度上较为宽缓。这一阶段大致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到20世纪末。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以保护所谓“人权”为借口对中国实施了严厉制裁。制裁发生后,亨利?基辛格(Henry Alfred Kissinger)多次私下向中方表示实施制裁是美国在高压之下不得不采取的行动;时任美国总统布什也绕开禁止与中国高层接触的禁令致信邓小平以希望取得理解。 美国高层如此表态,主要原因是当时中国对于美国产品的消费需求巨大,制裁中国并不符合美国的经济利益。1992年2月,美国政府宣布取消“暂停向中国出口卫星和卫星部件、限制向中国出口高速计算机、禁止向中国一些公司出口与导弹有关的产品”的三项科技制裁措施,标志着美国一段时间内对华严苛的科技遏制和制裁告一段落。 1993年10月,美国发布《科技促进美国经济增长:打造经济实力的新方向》报告,明确要将扩大高技术产品出口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对此,美国又对中国取消部分有“代差优势”的科技产品出口管制,遏制力度进一步减弱。 当然,此阶段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放松并不意味着放弃遏制。1996年,美国主导签署《瓦森纳协定》,将中国列为主要针对国之一。1999年,美国发布《考克斯报告》(The Cox Report:The Unanimous and Bipartisan Report of the 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U.S. National Security and Military Commercial Concer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该报告以中国“窃取核机密”为由要求全面审查对华出口计算机对其国家安全的影响,同时加紧对中国出口科技产品的监管。上述事件无一不证明美国并未放弃对华科技发展的遏制。所以说,此阶段的缓和仅仅是美国在其科技实力占据绝对优势的前提下,为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而采取的临时策略。

  第二阶段(矛盾阶段):美国在所谓“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之间不断寻求平衡点,致使其在对华科技遏制力度的选择上充满矛盾。这一阶段大致是从20世纪末开始到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第二任期后期,也即中国在第五代通信技术(5G)等部分高科技领域实现对美国的赶超为止。在此阶段,美国决策者在平衡其所谓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之间面临难题,试图在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同时寻找一个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科技实力迅速攀升,逐步形成了以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某些领域已然有与美国构成竞争之势,使美国产生了所谓“危害其国家安全”的担忧。另一方面,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后国家进口规模日渐扩大,对美国科技产品的进口份额不断增长,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此处仅以高通公司(Qualcomm)对华市场的营收份额为例,高通公司作为美国最大的无线半导体供应商之一,其在2012、2014、2016年在中国市场营收额占比分别达到了42%、50% 和57%,足可窥出中国市场在美国科技产品出口中的重要地位。 这就使得美国在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政策部署上出现介于遏制与缓和之间的反复横跳,与之对应的外交话语同样表现得相当矛盾。

  第三阶段(相对严苛阶段):美国绝不允许中国科技实力将其超越,因此尽其所能地对华进行科技遏制。该阶段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实践的最新阶段。这一阶段开始的时间节点大致是在奥巴马执政第二任期的后期,只是到特朗普执政时期表现得更加明显。出现的标志之一就是中国在5G技术上超过美国、取得全球领先地位。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之一,5G网络技术将信息传输环节的一切延迟或干扰降至极低水平,打破了过去网络延迟的束缚和局限。同时,5G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结合后,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万物互联”,势必会给现有生产力带来巨大变革。因此,特朗普将之称为“一场美国必须取胜的竞赛。” 此外,哈佛大学2021年发布的报告《伟大的科技竞争:中国与美国》(The Great Tech Rivalry: China VS the U.S.)在对比了中美在半导体、生物科技、绿色能源、人工智能、5G、量子信息科学(Quantum Information Science,QIS)六个高新领域后评估得出:中国在美国曾经领先的子领域内迎头赶上,且在特定领域已经实现了超越。 基于这些现实,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矛盾”逐渐消失,转而开始对中国实行包括严格限制高新产品出口、审查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STEM)领域人才交流等在内的多领域、全方位的科技遏制。

  考察从冷战结束后美国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出:美国与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接触以及短暂的政策放松只是其权宜之计的手段变化。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逻辑框架和内在特质依然存在,其妄图通过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手段来逐步实现冷战任务的根本目标从未改变。当下,随着中国抢先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同时更深入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美两国科技实力差距必将更加缩小,而美国的遏制力度也必然进一步加大。中国必须在美国科技遏制战略方面做出审慎和积极的应对,方可及时规避重大风险。

  (二)美国当下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美国频繁制造各种借口来遏制和绞杀中国科技勃兴,其战略实践不仅在遏制程度上愈演愈烈,在针对中国科技短板上采取“一招致死”的趋势也越来越强。归纳来说,其当下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控高新技术出口和转让。一方面,美国通过“实体清单”制度从源头阻止美国的先进科技产品出口中国。迄今为止,美国已经将包括人工智能和微处理器技术等在内的近40个技术类型纳入管制范围。尽管已经实行了如此大范围的出口管制,美国仍有参议员对此不满并敦促美国商务部确保避免“中国共产党窃取关键技术”。 美国不仅限制向中国出口 “实体”科技产品,还以中国应用程序收集美国“敏感数据”等莫须有的罪名禁止“具有国家安全风险”的中国应用程序在美国运营,例如TikTok、WeChat、QQ等应用程序。实际上,这是美国滥用“后门程序”(Backdoor)的病态心理反射。然而,无论这些应用程序的开发公司如何向美国政府进行沟通陈述,都不能避免其不断被各种禁令打压扼杀的现实,这赤裸裸地体现了霸权主义的美式安全观。另一方面,由于美国担心其高新技术会通过中国对其科技公司的投资而转移或泄露,因而不断对来自中国的投资增加管控。2022年9月15日,拜登发布“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关于确保认真考虑不断演变的国家安全风险”的行政命令,命令指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重点围绕特定技术类型加强外资审查,包括微电子、生物制造、量子计算等技术。 虽然该命令中没有指明针对中国,但由于其与“中国制造2025”涉及的科技领域高度一致,足可看出其敌视和防范中国的意味。

  第二,限制科研合作和人文交流。早在奥巴马政府期间,已经有美国相关部门以所谓“中国间谍”为由调查与中国有科研合作的研究人员,如针对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华裔教授郗小星的诉讼案。但早期的诉讼罪名多围绕所谓的“窃取商业机密”,同时数量较少。2018年11月,美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启动“中国行动计划”,旨在调查被认为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矛头直指在美国工作的华裔科研人员。相较早期的零星调查,“中国行动计划”的调查规模明显扩大。2020年5月,特朗普签署第10043号总统公告(Proclamation 10043),又将矛头对准中国留美学生。公告以“中国利用学生充当搜集人员”为由,禁止部分中国高校的学生获得学习用途的赴美签证。2022年2月,“中国行动计划”因涉及种族歧视等因素而被叫停,但其实质性运作并没有被终止。 同时,第10043号总统公告至今还在起限制作用。美国从“学生间谍”“中国科技人员窃取美国技术”这些荒谬逻辑出发,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的限制政策,将中美人民之间正常的科技交流合作污名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不仅严重损害两国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是对“开放包容”“学术自由”等学术理念的公然践踏。

  第三,笼络或威迫第三方参与对华遏制。美国深陷于零和博弈的冷战思维窠臼之中,想方设法拉拢或直接威迫第三方参与对华科技遏制。一方面,美国为其遏制行径披上“自由与民主”的虚假外衣,散布所谓“数字威权主义”风险。为了摆脱这种“风险”,美国四处游说“民主国家”采取实际行动,加快建立符合所谓西方价值观的科技体系。另一方面,美国滥用“长臂管辖”(Long Arm Jurisdiction),将其强推到科技领域,禁止使用其技术的他国科技公司向中国出口高、精、尖、新产品。2023年1月,美国与荷兰、日本就向中国芯片出口限制问题达成协议,将美国最新出台的出口管制措施扩大到这两个盟国的公司,旨在以控制产品供应链的方式削弱中国自主生产芯片的能力。限制公司包括荷兰的阿斯麦尔(ASML Holding N.V)和日本的尼康公司(Nikon Corp.)、日本东京电子有限公司(Tokyo Electron Ltd.),而上述三家公司均是在光刻机全球供应链中占据垄断地位的供应商。其中,日本东京电子公司负责生产先进芯片必不可少的光刻胶,日本尼康公司生产各种关键的光刻机零部件,荷兰阿斯麦尔公司则是唯一一家能够生产制造极紫外线(Extreme Ultraviolet,EUV)光刻机的公司。

  (三)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实践的发展趋势

  从奥巴马执政后期美国逐渐加大对华科技遏制力度, 到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对华开展全方位的科技“脱钩”策略,再到拜登政府上台后提出所谓“小院高墙”(small yard, high fence) 策略可以看出,现阶段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主题毫不动摇,且施行科技遏制的策略不断更新。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对华科技遏制手段明显扩大,在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方面将美国冷战时期对苏联科技遏制的“经验”几乎全盘对华施展。然而,由于特朗普政府对华遏制的范围过大、力度过高,最终出现“过犹不及”的遏制成效,不仅遏制效果不佳,还一度引发美国国内科技产业的不满。 针对前任政府出现的这些问题,拜登政府采取了更具针对性和系统性的策略,从中可以洞察出将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实践的发展趋势。

  第一,通过完善相关科技遏制策略,将对华科技遏制逐渐精准化。一方面,拜登政府通过完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FIRRMA)相关规则,在监管审查上不再简单地关注外国对美投资规模,而是更加关注技术本身的特征,即是否“可能破坏国家安全的技术进步和应用”。 另一方面,相对以往较为“粗放”的遏制做法,如今美国愈发慎重划定“小院”范围,然而一旦选定其认为必须要领先中国的科技领域,就会对相关领域“筑造高墙”,并利用出口管制、投资审查、市场封锁、人才限制等多种手段对其实施精准且高强度的遏制。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精准化的益处是,不仅可以使美国科技产业能够给中国出口一些产品而获得高额利润,而且给予中国部分美国完全能够确保领先的技术,从某种程度上也会动摇中国科技自主研发的决心。由于当前中国科技产业受“实用主义”和“市场导向”驱动,基础研发薄弱成为短板。美国抓住中国这一弱点,频繁发布“实体清单”进行精准遏制:自拜登政府上台至2023年4月底,已有超过150家中国企业或研究机构被美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纳入清单。 美国不但禁止对列入清单的实体出口关键技术元器件,还限制被列入清单内的实体使用美国的软件产品,一时间对中国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造成严重负面效果。

  第二,借助所谓“共同价值观”旗号,积极组建“民主科技联盟”,将对华科技的遏制意识形态化。美国早在冷战时期就以所谓“共同价值观”“红色政权威胁”论等为旗号进行科技外交,组建COCOM等联盟以限制对社会主义国家出口先进科技产品。美国对华科技遏制进入新阶段以来,由于特朗普政府在“美国优先”国家战略指导下推行“单边主义”外交政策,致使美国短期内在联盟遏制方面的号召力严重下降。拜登政府上台后,积极重视同盟体系的作用,重点选择科技实力较强的欧洲和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组建联盟并将其视为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工具:2021年4月,美日一致同意构建“竞争力与韧性伙伴关系”;5月,美韩共同宣称要在5G、6G和半导体等新兴技术领域加深伙伴关系;6月,美欧贸易与技术委员会成立,旨在加强双方在敏感技术出口上的协助。 虽然这些联盟性质的科技外交关系尚未达到和COCOM一样可以受美国严格管控来遏制对手的程度,但积极推行建立符合美西方“共同价值观”的科技外交俨然已经成为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重要发展趋势。

  第三,针对遏制中国科技“立法造规”,将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制度化。美国两党在对华强硬遏制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针对中国进行科技遏制的立法进程有明显加速之势。2022年5月,由107位民主、共和两党议员组成的协商委员会召开会议,旨在商讨《美国创新与竞争法》(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USICA)与《美国竞争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之间的分歧, 形成一部重点着眼于遏制中国科技的法案。主导协商委员会的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主席坎特韦尔(Maria Ellen Cantwell)在会议开场致辞中声称此时是“斯普特尼克时刻”,其言论将当前的中国视为冷战时期的苏联的意味昭然。 2022年8月,协商后的版本最终命名为《芯片和科学法案》(The CHIPS and Science Act)并由拜登签署成为法律。 在对这份长达1054页、涉资规模超过2800亿美元的法案介绍中,白宫毫不避讳地在标题中直接标明“对抗中国”(Counter China)。 这一充斥着冷战思维的法案的生效与实施,预示着美国未来将通过大量的“立规造法”开启制度化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时代。

  三、应对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建议

  当下,拜登政府灵活利用多手段对华施行科技遏制,不断为双边关系的良性发展制造事端。除非美国战略界能够对中国摘掉“有色眼镜”、摒弃冷战思维,打消妄图利用高强度的科技遏制击垮中国的天真念头,否则,无论美国政府如何更迭,都会继续延续对华科技遏制政策,且遏制强度将不断加码、手段会不断翻新、涉及领域将更广。就目前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实施情况看,未来美国放弃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可能性不大,这就要求中国保持足够耐心和定力,拿出更多的政治智慧来应对。

  (一)从美对华科技遏制所蕴含冷战因素的衍化逻辑着手寻求应对之策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冷战的产物,然而其战略衍化逻辑中蕴含的冷战因素遗留至今,仍未发生根本质变。这就要求中国在未来的科技发展进程中要始终能够保持清醒,认清美国科技遏制战略中遗留至今的冷战因素,坚定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决心。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逐渐增长,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竞斗状态必将更加严苛,这是中国难以回避,也不应回避的长期性风险与挑战。面对当下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精准“卡脖子”的教训,只有放弃幻想,奋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未来的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认清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中的冷战因素,还要求中国要避免与美国进行针锋相对的“科技冷战”,与世界上更多国家进一步增进国际合作。1979年中美两国签订《中美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之后的40余年来,两国科学家精诚合作,产生诸多有益于全人类的科学成果。事实已经多次证明,科技合作能为两国人民创造更大福祉,遏制将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尽管美国当下对华科技遏制的程度愈加严苛,但中国仍继续与美国积极沟通协商并对其释放适度善意,呼吁两国加强科技合作,真诚期待其能够放弃充斥着冷战因素的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携手应对全球性问题,并为全人类的文明进步提供不竭动力。同时,中国也应当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在帮助他国实现科技发展目标之余,积极引导相关国家认清美国对华科技遏制中的冷战逻辑,揭露其霸权主义本质和妄图扩增单极化力量、有损世界和平发展的行径。在此基础上,中国应尽可能对中间游移力量做好宣传工作,共同摒弃冷战思维、反对科技霸权主义,在科技合作层面携手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程。

  此外,要以苏为鉴,深刻吸取冷战时期苏联应对美国科技遏制效果不佳且自身发展出现弊端的教训,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同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科技发展不断塑造新动能。要扎实推进科技研究体系改革,在目前最需要、最急切的核心领域进行原创性科技攻关的同时,鼓励探索新的、具有挑战性的研究方向以及跨学科合作的科研项目,让科研人员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形成囊括基础研究、高端探索、项目落地等全链条、宽领域的研发体系。同时当前中国科技研究存在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之间的仍未能形成高效的产学研分工创新系统、科技研究与项目落地投产之间的效率较低等问题,致使在基础性研究、投资回报能力较弱的研究(例如芯片、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短板。政府应当建立多方协调机制,为创新项目的落地提供多方位的政策保障,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间开展开放式创新,使多单位能够协力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效率。

  (二)围绕当下美国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现实表现及趋势设计应对方案

  针对当下美国对华施行科技遏制的现实表现和发展趋势,中国应当保持战略定力,并从多角度设计系统、主动的应对方案。首先,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要更深入地完善科技人才战略布局。近年来,中国科技人才数量增长迅速,但高被引科学家、国际高水平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等高水平人才的数量仍与美国有较大差距。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伟大征程中,优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机制极其重要。譬如,为鼓励更多的海外高端科技人才来到中国,应该着力简化科技人才引进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同时可以考虑通过对海外高端人才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等来吸引国外优秀人才;在科研人员的奖励机制方面,要加快建立更加科学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平衡基础科技研发与应用导向科技研发人员的待遇差别,不仅要考虑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等硬性指标,还要注重评价科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等软性指标,以尽可能广泛地调动中国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总之,努力完善科技人才的战略布局,使中国能够培养本土拔尖人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留住能力强且潜力大的青年人才,逐步形成科技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其次,要更深入解决各类科研问题,进一步净化科研环境。当前,中国科研环境总体向好,但亟需整改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以科技领域的学术不端、数据造假为例,小部分研究者利用造假数据得出符合自己要求的结论,但基于这种造假结论的研究将对后来者的研究造成严重危害。又如,科技的创新对知识版权具有高度依赖性,低端抄袭、模仿发明专利的行为如不能有效得到查处惩罚,将会直接影响科研主体的经济效益,严重挫伤创新者的研发热情的同时损耗其后发动力。可见,只有科技研发和竞争秩序的环境良好,才能调动科研人员高效推进科技攻关。

  最后,积极谋求相称的国际科技话语权。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争取赢得与树立中国大国责任相匹配的科技话语权,对中国突破美国科技遏制局面有重要意义。其一,要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方向出发,切实提高中国科技实力水平,以世界级的科学思想、科研成果、领军学者、一流科研机构夯实科技话语权的“硬基础”。其二,要以倡导解决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挑战为抓手,积极融入世界科技治理体系。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等问题是当前突出的全球性挑战,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全球协作、集结全球科技智慧共同治理。中国应当积极承担大国责任,牵头构建国际合作组织、国际科技智库等体制机制,促进各国之间的知识和技术共享,在合作过程中逐步完善中国科技话语权的“软环境”。其三,要注意当前西方主流话语体系以意识形态对立和价值观敌视来对待中国科技的发展进步,大肆制造“中国科技威胁”论,甚至叫嚣要严厉遏制中国科技发展以打赢同中国的“新冷战”的现象。 对此,中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在全球科技合作交往中的话语宣传工作。与世界各国的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合作的同时,讲述好中国促进全球政治安全和文化多样性方面的进步故事,展现出中国科技发展维护世界稳定、造福人类文明的美好形象,自然能使一些置本国人民幸福于不顾的“中国科技威胁”“新冷战”等论调不攻自破。

  四、结语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是冷战的产物,然而现有研究大都缺乏基于冷战连贯性的全景视野。以冷战遗留视角辩证审视并剖析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通过探究其中基于政治与科技变量交织驱动战略实践的历程,有利于我们透彻地认清美国科技遏制战略的衍化逻辑,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其所带来的科技安全风险和保持高度警醒。

  如今正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为创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良好开局,应当积极抵御并化解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风险与挑战。要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拥抱并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国际秩序大调整的重要机遇,继续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倡导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把自身的国家治理优势转化为科技发展动能和活力,奋力书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尽管未来可能面对来自美国更严厉的科技遏制手段,中国也应当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总是能够针对自身面对的困难形势做出科学决策并取得最终胜利。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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