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成都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重点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市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点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为一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5.在研的成都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三、项目管理和要求
1.立项数量:不超过15项。
2.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
3.结项要求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2023年12月底之前形成1-2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2)2024年12月底之前,相关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成都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CSSCI、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选题要求
参照《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结合成都实际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五、申报方式与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与审核方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市社科规划办。
审查合格(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鲜章)的申请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初评审核单位请务必审查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报送至成都市社科规划办。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2023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合规编制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胡皓 蒋迪尼 电 话:028-68106686 028-60123257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晨辉北路1号417室、606室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附件1选题指南
2.附件2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