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3年)公告
(第1号)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对世界法治理论发展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了许多原创性贡献,具有强大的真理穿透力、价值感召力、制度创新力、实践引领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影响深远,在于其以深刻的学理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真理性、以完备的体系论证其理论的科学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丰富拓展并不断体系化、学理化的过程。”从学术基础、国际视野、历史维度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深入研究蕴含其中的深刻道理、深厚学理、深邃原理,将其转换为当代中国法学体系的知识话语、研究范式、学理支撑,无疑是当前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大政治和学术任务。
概念是法学认识的思想结晶,概念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底层架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之一,就在于系统总结中外法治理论成果和法治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性、原创性、标识性意义的新概念新范畴,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科学化现代化的概念体系框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可区分为两类: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本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既有的经过精心锤炼和系统阐释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二是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本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可以合乎逻辑提炼出来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
为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标识性概念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浙江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拟联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3年)”,邀请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特别是对其原创性、标识性概念有精深研究的专家和对法学基本概念研究有兴趣、有经验的中青年学者进行成果交流和深入研讨。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标识性概念研究
二、论坛时间、地点
12月上旬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公告2发布。
三、嘉宾邀请
会议主办方将通过定向邀请和从报名申请人员中遴选两种方式邀请出席会议并参加研讨的嘉宾。
四、联系人
有意参加本次论坛的专家,请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秘书处联系。
1.王奇才:18612001827,邮箱:wang_qicai@163.com。
2.赵毅宇:18773275121,邮箱:zhaoyiyu@126.com。
3.韩烜尧:13693168838,邮箱:hanxuanyao_henr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