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空间观的话语建构与言说方式

2025-06-03 作者:林甸甸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5年第4期P119—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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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周之际,空间权力、空间知识与空间话语三者互动同构。殷商空间观以“立中”仪式与“四土”制度为基础。周人接受“西土”的身份起源并继承了“中国”的身份认同,建立了“上天—土中—四方”的空间话语体系,将原本作为政治实体的“四土”转化为虚指的整体,以“民”作为政治实体,建立“皇天—天子—万民”的德政话语。空间维度的拓展促成了新的话语实践,强调纵向权力关系的“庶邦”“万邦”,逐渐代替了强调平面方位关系的“多方”。空间指称的演变为“天下”话语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四方;庶邦;空间话语;天命观;话语建构

作者林甸甸,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空间”一词在近代中国有两条译介的路径,一者是在翻译自然科学著作时,用以表达对应的物理和数学概念;一者是在文学美学领域,用以表达一种抽象的、结构性的存在维度。现代语境中的“空间”具有更抽象的结构性,强调权力关系、社会建构与话语操作。这一新视角促使我们回望早期中国的地理图景,发现“空间”不局限于客观存在的自然地理维度,它同样体现为一套由知识和权力所构成的概念与符号。围绕着这些空间符号及相应的符号关系,又诞生了各种形式的空间话语。 

  王国维提出:“空间、时间之概念足以该宇宙,而宇宙之概念不足以该空间、时间”,今日我们所见早期中国空间话语的第一个侧面,就是对空间的命名、界定与阐释。《周礼》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置于诸官总叙之始,昭示了在早期中国,空间的定位与分割对于建立统治秩序具有制度性的意义。而当我们讨论空间的制度性时,同样也不能局限于地理疆域的实际分割,应当重视先民如何通过空间的组织、管理和表述来维持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和文化认同。而空间话语的第二个侧面,就是作为早期政治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早期王朝的自我认同。从殷人的“中商”到周人的“土中”“中国”,空间话语不断更新,同时也参与建构了中央王朝的政治合法性。 

  不同于历史学科对史实的考证和哲学学科对思想的辨析,本文试图聚焦于具体文本,建立“话语”这一核心线索,从语言、修辞和符号的角度揭示出历史文本背后潜藏的权力结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从而为西周“空间”问题的研究,提供文学层面的观察。本文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在西周这个礼乐初创的重要时期,面对着现实空间权力的变化,周人如何创建出新的空间话语,从而塑造出新的空间观念,建构出新的空间关系蓝图。具体而言,就是在西周文献中,周王朝是如何移用殷商空间观的遗产建构自身的合法性,并进一步与天命叙事相关联,从而借由德政命题,通过诰教手段,构筑出“皇天—天子—万民”的纵向权力关系。 

  之所以引入“话语”这一概念,是因为:话语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表达,更是一种与社会权力结构紧密相关的实践;而知识观念并非中立,它们总是嵌套在话语体系之中,并受到权力结构的影响,可以说,话语不仅是语言交流的工具,更是一种权力的表现形式。权力、话语、知识三位一体,权力赋予特定话语合法性,而话语塑造知识的边界,同时知识又反过来支持和合法化权力。因此,通过话语生产的分析,我们不仅能够看到历史的表面事实,还能够理解这些事实如何通过文化、语言和意识形态得到塑造,从而发掘出文本真正的潜在结构。 

  西周早期的文献制作来自政治革新的需求,较为突出地反映了早期中国的话语建构现象。从“殪殷”到“受土”的政治合法性转换,促使周人系统性地进行话语建构,从而造就了文明初始的理想政治蓝图。从周初八诰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天命和德政的论述、关于历史的叙事如何一步步成立。而商周之际空间话语的革新,则更进一步折射出周人继承了殷商知识观念,并将之整合进西周政治秩序和天命德政观念的过程。 

  本文尝试提取传世文献与铭文材料作为“文本”的一面,关注文本本身的建构性,从文本的文化功能为切入点,发掘这一话语建构过程中特定关键词的变迁及相关语境的演化,思考“话语”如何成为连接知识观念与权力的桥梁,也为早期中国的空间关系图景提供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性。 

  一、四方观下的空间体系与“中国”话语的奠基 

  (一)“中央—四方”:殷商空间制度的实在性 

  殷商时期,“中央—四方”空间观已经确立,并被殷人落实为“立中”仪式与“四方”空间制度。姜亮夫、李圃最先提出“立中”与天文测量有关,这一论点逐渐完善为“圭表测影”说,较有代表性的有温少峰、袁庭栋、萧良琼的论述。从殷商卜辞来看,可以确证“立中”是一项独立的仪式活动,与夏至、冬至日的祭祀有关。测定二至日的前提是纬度的固定,因此先民又反过来根据夏至日日影长度,确定生活居住的区域。“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夏至日日影长一尺五寸的区域,被周人称为“地中”,被认为是四时气候最为宜人的居住地。 

   “中”的确立即代表观测坐标的确立,在此基准上就有了四个方位。殷商卜辞频繁出现“中商”,陈梦家认为“中商或是殷中之所本,则中商或是安阳”“商、大邑和四土、四方相对”,“中商”显示了商邑在“中央—四方”空间制度中的位置。殷商卜辞对“四方”的表述都暗含着“中”的立场,例如“自东有来”(《合集》914)、“有来自南”(《合集》5775)等表述,都强调了自外而内的方向性;“往省从西”(《合集》11181)、“王往征西”(《合集》7081)则体现了自内而外的方向性。“方”是对方向的指代,当用于描述绝对方位时,则称“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当用于称谓方国时,就是以“方位”意义代替国、族等政治概念。换言之,在殷人的世界观中,“中商”是“方”的观测者和命名者,其他政权作为政治实体的实在性,在于其所处位置相对于“中商”各异的方向性。 

  除“四方”“某方”之外,卜辞中还常见“四土”“某土”的称谓。陈梦家曾将殷商的行政区划分为商(大邑)、奠、四土(四方)、四戈、四方(多方、邦方)五个同心嵌套的块面。卜辞中凡称“某土”者,绝大多数与“受年”“不受年”相关。在一些卜辞中,又直接出现了“四土”的统称,可知对殷人而言,“某土”是对某一区域的特定专名,并能以“四土”进行统称。 

  事实上,商王朝和方国部族等大小政权对其周边土地的控制力并不严密,这些行政区块并非相互接榫,而是以据点和方国的形式分散存在的。根据王震中的总结,“四土”虽以王畿为中心环状分布,但并非均质分布,其中也包括了殷商在外服的军事据点以及附属的侯、伯国族,乃至敌族邦方,并因各方势力消长,而处于开放的、不稳定的动态之中。 

   在这一观念下产生的“四土”,所指即为东、南、西、北四个具有方向性的区域。《合集》36975是一条求年卜辞,先贞卜“今岁商受年”,占问商畿与内服的情况,再自下往上顺次列举“东土”“南土”“西土”“北土”四个外服区域,分别贞卜其是否受年。这条卜辞显示了殷人地理观中,“商”有别于“四土”,而“四土”之间又各自有别。可资旁证的是其他卜辞中也曾独立占卜“东土受年”(《合集》9733、9734、9735、9736)、“南土受年”(《合集》9737、9738、9739)、“西土受年”(《合集》9741、9742、9743、9744、40091)、“北土受年”(《合集》9745、9747),并也有“北受年”(《合集》9746)、“某方受禾”(《合集》33244)的变体。其中《合集》9735还对“东土受年”“东土不受年”作正反对贞。可见殷人针对某一方位进行单独贞卜与其贡纳、评估制度相关。殷人观念中的“四土”“四方”,并非无限延伸的模糊的空间,而是具有特定边界的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可能以某个方位上的特定几个军事据点为基准,囊括了其周边实际控制的区块,从而构成具有制度实在性的“某方”“某土”。 

  从卜辞可见,殷人常以“某方”称呼部分氏族,但一些称“方”的氏族有时不后缀“方”;也有相当一部分氏族始终不称“方”。针对这种情况,历史学者作出的总结是:“称‘方’的国时叛时服者占绝大多数,而不称‘方’的国始终臣服者占绝大多数。”可见称“方”并不代表商王朝与方国之间实际存在中央—地方的政治关系,更多是殷人自身地缘观念的体现。从实际的政治活动来看,商王朝与方国更近于一种军事同盟,方国受到商王朝的军事保护,同时也有响应商王朝军事征召的责任。因此当方国自身实力壮大时,这种松散的同盟就容易解体,具体表现为方国对商王朝保护下的其他方国进行侵扰,甚至侵犯商王朝的边境。为了维系同盟,商王朝会与方国进行联姻,也会邀请方伯协理王事,具有一定原始民主色彩。 

  综上所述,殷商时期的空间制度具有一定的实在性,它首先以“立中”仪式确立以商邑为核心的观测坐标,继而根据方位分割外服区域并加以命名,在贡纳与评估制度中,每个方位构成独立的区块单元。“中央—四方”的空间制度既是殷商空间观的体现,也反过来强化了“中商”的自我认同。“中”与“方”的指称具有鲜明的权力色彩。而当周人翦商之后,对“中央”这一坐标的继承和阐释,就成为了早期话语建构中较为突出的命题。 

  (二)从“西土”到“中国”:周人身份认同的再造

   “西土”这个自称代表了周人膺服于殷商“四土”统治秩序的历史。周文王始称“方伯”而为西土之长,在此之前,周方只是这片土地上一个几度叛服的异姓方国,不但不能统率西土,同时也不具备代表殷商控制西土的合法性。即使在攻伐殷商的时候,周人也依赖“西土”概念对诸方的号召力。在周初八诰中,“西土”或用以指称周人发源地,或进一步代称先周。《尚书·酒诰》:“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其“西土”尚不等同于“国”,而《康诰》“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康王之诰》“惟周文武诞受羑若,克恤西土”中,“西土”就已成为先周国土或文王属地的代名词。至于《酒诰》“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则是将西方诸侯视作“西土”之下的所属,在地域上包含于“西土”,在权力层级上隶属于“我”。《大诰》记载周公命辞谓“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指的即是周国之中流言四起的状况,此处“西土”即用于指称当下周人统治区域。 

   周人灭商后,通过重述历史、建造洛邑、布诰多方等政治活动,继承了“地中”或“土中”这一空间话语。在儒家经典中,“中”通常被解释为“中道”,历来被视为三代王权传递的某种超越性的真理。《论语·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考《尧曰》文本,“中”来自“天之历数”,并与“四海”对举,足证其本质实为日中测影以求地中之法。这一整套“求中”“得中”的叙事,正是对上古“立中”“建中”传统的践行,而“建中”的本质,即为对“权力核心区”的继承。从清华简《保训》、《逸周书·度邑解》及《尚书·洛诰》等文献中,可以看到周人为占据“地中”,获得建国制畿的权力合法性所作出的努力:首先是文王告诫太子发效仿舜、微“得中”“归中”故事,武王克商后因“未定天保”而夜不能寐,此后周公亲自相宅,“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从而“宅兹中国,自之乂民”(《集成》6014)。在《逸周书》武王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天保”的作用:“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其有宪今,求兹无远。虑天有求绎,相我不难。”可见“天保”是离“天”最近的一个点,便于上达求告,获得助佑。这一性质就近于殷人所说的“土中”。《召诰》谓“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证明了洛邑的地位正是“土中”,又《史记·周本纪》记周公谓洛邑:“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说明洛邑与“四方”之间的距离均等,也合于“土中”的定位。 

  洛邑的建成,使周人真正继承了“中央—四方”的空间政治秩序。何尊铭文中的“宅兹中国”是“中国”概念第一次见于出土文献,可以确定,在西周早期,周人已以“中国”自居,对“四土”的表述开始发生改变。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洛邑建成前后,“东土”这一概念的演变。《尚书·洛诰》:“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胤保大相东土。”这里的“东土”指的是洛邑一带。周公向成王报告了卜宅洛邑的情况,并以“东土”称之。洛邑处于商丘以西,因此此处的“东土”已非殷商四土秩序中的“东土”,而是相对于镐京而言之“东”。周公在“东土”一带进行占卜,最终确定了“洛”作为都城选址之地。以“东土”称呼洛邑,反映了随着殷商的覆灭,“中商”观测点瓦解,镐京作为临时观测点而成立。《康诰》“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所称“东土”是成王封康叔所在的卫地,其地域约在旧商都朝歌一带,位于洛邑以东。将卫地称为“东土”,同样暗示着“中商”观测点消失,结合前文“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中将周人故地称为“西土”的表述,可知此时的空间观测点或已移至洛邑。 

  总而言之,周人对“西土”“东土”的称谓,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含义。其中第一个节点是殷商的灭亡,此前的“西土”指的是中商四土制度下的西方诸侯列国,周人以“周方”的身份居于其列。在殷商灭亡之后,到洛邑建成之前,周人暂时将镐京作为观测点,将包括洛邑在内的区域称为“东土”。洛邑的建成,是空间观转换的第二个重要节点。周人营造洛邑作为“土中”,以此取代商都朝歌曾经的政治地理地位,构筑出以洛邑为中心的,全新的“中央—四方”空间关系。在这一语境下,“西土”成为周人历史叙事中的起源之地,与文王受命等史事紧密相联,同时作为周地的代称,淡化了西方其他诸侯的存在。“东土”则居于洛邑的观测之下,用以指称洛邑东方区域。“土中”“中国”成为周人新的地理空间身份。 

  二、天命观下的空间秩序与话语权力

  三、从“多方”到“庶邦”:天下观的话语形塑

  结语 

  话语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切入西周官方文献,乃至中国书写传统的独特角度。长期以来,在“文学自觉”的提法下,我们倾向于将汉末至魏晋视作文学自觉时代的开端。然而再向前追溯,在先秦时期,“文”的面貌又绝不仅限于审美和个体表达。《春秋》的书写方式,本身就证明了非审美目的的“修辞”不但在东周时期就已存在,同时作为史官等特定人群的话语方式,拥有漫长的历史传统。以此为基准,向前追索,我们同样能看到甲骨卜辞中贞人集团的修辞尝试。可以说,早期中国的“文”,不但拥有制度性的背景,同时也具备充分的自觉性和策略性。而本文聚焦于西周铭文、《尚书》等官方文献文本,通过文本细读和结构分析,挖掘其内在的修辞策略与话语建构意图,尝试究明这一时期话语、知识与权力的同构互动。 

   在语言的表象之外,话语实践始终参与着知识与观念的建构,在一定程度上将知识转化为权力,而这种权力又影响和支配着人的行为方式。正如福柯所言:“通过使用空间的、策略的隐喻来破译话语使我们能够准确把握在哪一个点上话语在权力关系中,通过且基于权力关系而发生转变。”在商周这个空间关系发生变革的关键时期,权力、知识与话语三者同构互动,深刻揭示了早期中国文献活动的政治理性与文化逻辑。尽管西周文献并不一定能完全反映政治现实,但作为官方公文的诰、铭、雅、颂,却能反映周人话语建构的努力。通过文本解读,有助于探讨周人试图建构的空间关系、空间观、权力体系,以及这种尝试背后的历史语境和文化动力;也能揭示早期空间体系下,对空间的命名权、对方国的诰教权、建构历史叙事的话语权都是话语权力的体现,反映了早期文化中修辞策略与话语建构的自觉性。 

   通过历史文献中的语言现象,我们也得以反向审视权力的建构过程:殷人在“四土”“四至”的制度基础上,建立起以“大邑商”为中心的四方观,以地理方位区分自身与方国的政治地位。周人由“西土”而居“中国”,为确保权力合法性而积极进行话语建构,“宅兹中国,自之乂民”的治理权力就此成立。周人的政治话语系统引入了“天命”观念,使得“中央”从向下授权的一方同时成为了向上受权的一方,从而确立了“上天—土中—四方”的立体空间维度。在这一语境下,“天保”的更换可以改变“土中”的位置,而使得曾经由“土中”定义的,具有制度实在性的“四土”“四方”失去了其方位上的绝对性,成为相对的方向。因此,在西周册命文类中,“四方”成为一个概括王畿之外所有土地的,连续的空间概念,成为周王“敷有”的宾语,“谏乂”的对象,其内涵基本等同于后来的“天下”。而过去商王对邦国的统称“多方”,在西周诰命文献中也为“多邦”“庶邦”所取代,其中“庶邦”的用法进一步将周王朝与诸侯国的关系从平面的空间关系转化为纵向的权力关系。周王朝通过诰教的话语形式,将“庶邦”固定为接受政治道德训诫的一方。 

   由于西周时期“四方”不再指代具体的地理区块,这间接导致了它在东周时期下移至诸侯的作器用语。诸侯彝器铭文使用的“协燮万邦”“造有四方”,是对西周王室天命话语的挪用和学习,表明诸侯此时已成为礼乐征伐之主体。“庶邦”以其都邑为各自的“土中”,各自征伐、辟乂与自身相对的“四方”。方位指示的绝对性既已消解,就需要新的话语系统来补充对地理空间的认知。在西周军事殖民、封建邦国的进程中,原先辽远、空白的土地被逐渐纳入精细化的统治网络,整个社会的地学知识不断丰富、增长。陌生的山川、河流与土地被看到、命名和管理,它们不再是相对“土中”而言的“远方”和“彼方”。在封建垦殖的过程中,新的管理者和生产者成为了这些小世界的主人,原先的世界边缘成为了新的中心,而当这些方国不断被填充进“天下”的版图,并孳殖拓张,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天下”变成了一张多中心,且块面之间相互平等的地图。此时的邦国不再自称为“方”,因为它们不再仰仗某个唯一中心的凝视和命名。当周人东迁至洛邑时,所看见的正是这样一种新世界的蓬勃与旧秩序的荒芜。 

  可以说,“上天”维度的确立与“庶邦”概念的通行,最终催化了“天下”“九州”概念的诞生,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才进一步孕育了作为“文明共同体”的“中国”。在孟子的时代,“天下国家”已合为一语。儒家对西周空间政治话语中“由上而下”的权力关系做出了进一步阐释,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皇天—中国”的关系将“国”与“家”置于“天下”的延长线上,原本用于支撑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德政话语,最终借此联结到个体自身的道德修养。 

   与殷周“四土”制度的消解过程构成对比的,是畿服制度在这一时期的丰富和完善。畿服制度服务于朝贡制度,中央王朝根据地域远近设定外服邦国的政治义务,从而在制度上将区块化的“四土”“四至”转化为同心方形态的“五服”,奠定了地理空间结构分割的具体方式。然而这也是一种过于理想主义的设计,其时王权对各个区域的实际控制力并不是这样均质、平等地向外圈衰减。也因此,关于“五服”“九服”的描述也逐渐流于空洞。“九州”的话语系统即是在这一语境下诞生的,以具体的地学知识弥补“四方”“五服”观念化的倾向。“九州”图景以“中央”为轴,依扇形逐次展开,以方位为单位整合国土。超出服制的“远方”被认知,四至之外的“荒蛮”被命名,军事殖民和邦国封建填补了未知的地理区块。至此,人们似乎已触碰到世界的边缘,但在这些拼凑而成的听闻与传说里,“远方”的面目仍然诡谲和浪漫。“九州”所建构的图景仍然无法解释“昆仑”“幽都”的神话碎片、“鲲鹏”“西王母”等异兽奇闻。“远方”是否已被穷尽?假如此时所见的地理边缘即为世界的边缘,又应该向何处安放上古的神话与传闻?在战国时期的思想冲撞之中,“大九州”理论应运而生,并进一步拓展了关于“地理边缘”的阐释,并为诸侯的“天下”话语建构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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