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目的论思维与形而上学

2021-11-25 来源:《宗教与哲学》

Kant’s Teleological Thinking and Metaphysics

 

  作者简介:李秋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原发信息:《宗教与哲学》2021第9辑期

  内容提要:使形而上学走上正确的道路,是康德念念在兹追求的目标,但休谟的怀疑和康德自己的理性批判已使康德无法继续采用建构性的方法,而只能采用范导性的方法。康德借助反思的判断力,在对审美判断力的批判中确立了主观合目的性这个先天原则,通过“类比”作为客观合目的性运用于有机物和整个自然,再通过最终目的和终极目的的概念引导出人的文化和道德,最终完成了自然向自由的过渡,实现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真正统一,并通过至善的概念导向了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最高原因——上帝。康德的批判哲学通过否认上帝、作为整体的世界和灵魂这些理念的建构性,实际上宣布了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但也通过肯定它们的范导性,为形而上学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

  关键词:康德/目的论/上帝/形而上学

  

  一 形而上学与合目的性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说自己的批判哲学要解决三个问题: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

  第一个问题是“知”,第二个问题是“行”,它们是哲学的传统主题,因而很容易理解。然而,“希望”何以能够成为康德哲学鼎足而立之一方?

  在西方思想史上,曾有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和莫尔特曼的希望神学,但那是康德身后100多年的事情了。在康德之前,唯有基督教曾把“希望”作为三神德之一,但它从未成为哲学的主题。为什么康德如此重视“希望”?

  康德自己对他提出“希望”问题的“动机”没有做出任何说明。因此,我们只能反向思维,从回答问题的“效果”来猜测提出问题的“目的”。

  对“能够知道什么”问题的回答切断了知识通向上帝的路径,对“应当做什么”问题的回答是道德不需要上帝。唯有“希望什么”,却借着“幸福”“至善”而最终导向了上帝存在的公设。然而,这个上帝并不仅仅是一位赐福者,他必须既是自然的立法者也是道德的立法者,换言之,他必须是形而上学的最高范畴。也就是说,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康德提出“希望”问题,正是出自他的形而上学情怀。

  翻开《纯粹理性批判》的两版前言,我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康德在创立他的批判哲学时的真正焦虑:其他科学都相继走上了可靠的道路,尤其是面对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形而上学,这个曾经的“一切科学的女王”,却仍然是“无休无止的争吵的战场”。康德要为形而上学寻找出路,使形而上学走出这种窘困,走上可靠的道路。此后,他更是把《纯粹理性批判》的简写本命名为《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康德对于形而上学的殷切之情可见一斑。

  然而,建立形而上学,哪怕是作为科学出现的形而上学,谈不谈灵魂,谈不谈作为整体的世界,谈不谈上帝?单说后者,自苏格拉底提出“善”、柏拉图提出“最高的理念”、基督教哲学家把它与信仰中的上帝相等同以降,到理性论的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甚至经验论的洛克,形而上学如何可能不谈论上帝?

  但是,康德还能像自己的前辈们那样谈论上帝吗?刚刚把康德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的休谟言犹在耳:一切认识都起源于感觉;在感觉之外,因果关系、灵魂、上帝等皆不可知。这位怀疑论者像游牧民“憎恶地面对一切常设建筑”一般,拆毁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基础。

  康德以用先天知识形式统摄经验材料的方式挽救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但却也使先天知识形式受制于经验材料,而不能越雷池一步,科学知识仅限于经验拼凑而成的局部的、零散的知识。但如果只守在经验的狭小领域里,不超越经验,形而上学凭什么称为“物理学之后”?形而上学岂不对灵魂、世界整体、上帝依然失语吗?

  要想重建形而上学,就必须克服这种失语状态,冲出经验的樊笼。这一点,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已初见端倪。面对上帝存在的自然神学证明,康德在批判的同时却发出由衷的盛赞:“这种证明在任何时候都值得尊重地提及。它是最古老、最明晰、最适合通常的人类理性的证明。它激励着自然的研究,一如它本身从这种研究获得存在,并由此一直获得新的力量。它把目的和意图引向我们的观察未能自行揭示它们的地方,并且通过一种其原则在自然之外的特殊统一性来扩展我们的自然知识。”①

  这段话,除了对这种“最古老、最明晰、最适合通常的人类理性的证明”表示“尊重”之外,最重要的是肯定了这种证明给自然研究引入了其自身不能揭示的“目的和意图”,即目的论思维,从而以一种外部的或曰超自然的统一性来扩展我们的自然知识。康德之所以对这种目的论思维给予特别的尊重,正在于上帝的理念对于人类认识的积极作用:“仅仅依据理性概念的那种最高的形式统一性,是事物的合目的的统一性,而且理性的思辨旨趣使得有必要如此看待世界上的一切安排,就好像它出自一个至高无上的理性的意图似的。也就是说,这样一个原则为我们被运用于经验领域的理性打开了全新的视域,即按照目的论的规律来联结世界的种种事物,并由此达到事物最大的系统统一性。因此,一个至上的理智是世界整体的独一无二的原因这一预设——当然仅仅在理念中——在任何时候都对理性有用,而永远不会有损。”②在这种意义上,康德也清楚地知道:“这种预设如果应当是建构性的,就远远地超过了迄今的观察所能够给予我们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它无非是理性的一条范导性的原则,为的是凭借至上世界原因的合目的的因果性的理念,就好像这个世界原因作为最高的理智按照最智慧的意图是一切事物的原因似的,来达到最高的系统统一性。”③

  也许,康德就是在这里获得了重要的启示:用建构性的方式重建形而上学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形而上学只能用范导性的方式来重建,而这种范导性的原则就是合目的性原则。1788年,康德在《论目的论原则在哲学中的应用》一文中对此作出了正面的阐述。在他看来,涉及自然及其至上原因的自然研究既可以“沿着纯然理论的路径”也可以“沿着目的论的路径”,“理性有理由在一切自然研究中首先诉诸理论,只是后来才诉诸目的规定”。而沿着目的论的路径,自然研究“作为物理学,就只是把通过经验能够为我们所知的这样一些目的用于它的意图,与此相反作为形而上学,与其使命相符就只能把通过纯粹理性而确定的一个目的用于它的意图”。④物理学作为自然科学必须是建构性的,而形而上学则完全可以并且必须是范导性的。唯其如此,“物理学之后”才能超越物理学,成为形而上学。

  然而,范导性的权利何在?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有什么权利把通过纯粹理性而确定的一个目的用于自然研究?

  这个问题,只是当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反思性判断力”的时候才得以解决。与建构性的、致力于把特殊的东西统摄于已有的普遍的东西之下的“规定性判断力”不同,“反思性的判断力的职责是从自然中的特殊的东西上升到普遍的东西,因此它需要一个原则,它不能从经验借来这个原则,因为这原则恰恰应当为一切经验性的原则在同样是经验性的、但却更高的原则之下的统一性提供根据,因而为这些原则相互之间的系统隶属的可能性提供根据。因此,这样一个先验原则,反思性的判断力只能当做法则自己给自己确立,不能从别处拿来(因为若不然,它就会是规定性的判断力),也不能指定给自然,因为关于自然法则的反思取决于自然,而自然并不取决于我们力图去获得一个就这些法则而言完全是偶然的自然概念所依据的那些条件”⑤。“反思性判断力”的原则不是借自自然,也不是指定给自然,而是主体在认识自然的时候从自己出发为自己的立法,是作为“物理学之后”或者“非物理学”、“超物理学”的形而上学的特别立法。而这“法”就是合目的性原则。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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