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1年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出现历史性转移的重要年份,也是乡村全面振兴乘势而上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始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明确提出2021年至2035年乡村建设“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21年1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把“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作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从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转变,既要求巩固脱贫攻坚阶段的胜利果实,也需要调整不利于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通过把原本满足乡村物质层面需求的工作重心转移至政治体制、生态文明、精神文化和社会发展建设等更广更深的层面,从多维度、整体上纾解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激发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
文化作为村民日常生活的综合表征和内在支撑,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灵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为“非遗”)与乡村振兴的关系也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学者们沿着各自的学科路径,或阐释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关联,指出“‘非遗’中有一部分是源自农耕生活和经验的手工技艺,‘非遗’的转化和再生也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关切”;或以乡村振兴为背景,讨论非遗发展的新路径,认为“一村一品”和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策略为非遗发展注入了活力;或以乡村振兴为目标,认为非遗可以振奋乡村文化精神和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并归纳总结出“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非遗服务精准扶贫模式等系列观点。这些研究大多以乡村振兴的“第一步”为语境,着重讨论非遗对乡村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实际上,文化保护与社区发展是非遗实践的一体两面。部分学者基于“社区驱动”的理念,指出非遗为村民提供了自我发展的手段,从而肯定了非遗通过介入公共生活推动乡村振兴的可行性。然而,目前学界对非遗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角色的学理性讨论与乡村中非遗发展丰富且复杂的实践不对等。相关研究成果对乡村建设目标深化细化背景下非遗如何助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平稳衔接并推动乡村振兴的阐释不充分,对非遗如何借助乡村振兴这一战略来进一步实现本体发展的分析也尚待深入。
基于此,本文从公共生活的视角切入,以清江中游一带土家族聚居区的“撒叶儿嗬”为例,讨论非遗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多种形态及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与功能,进而探索非遗发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耦合机制,为构建更加和谐、更具生机的乡村公共生活提供现实借鉴,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学术支撑。
本文的资料大多来自笔者于2017年7月、2018年2月、2018年4月、2019年10月和2020年6月在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都镇湾镇、资丘镇、榔坪镇以及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的野三关镇开展的田野调查。在总时长约三个月的调研中,笔者通过观看并参与“撒叶儿嗬”仪式及其舞台表演,以及对“土家族撒叶儿嗬”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撒叶儿嗬”演出班子、当地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民等主体的深度访谈,深刻体会到“撒叶儿嗬”的发展与地方公共生活的变迁密切相关,且在非遗语境中受到更多村民和外来群体的关注,在乡村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01公共生活: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共享领域
公共生活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关系等多种要素并置的综合体,关乎民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也是民族国家建设、多元主体交流和社会活力增长的重要依托。根据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西方学者的观点,公共领域是一种介于私人利益和国家权力领域之间的空间和实践,可为个体或群体表达需求、维护公共福祉和影响政治实践提供独特的舆论场域。
西方社会背景下的“公共生活”概念与中国现实的适配性在当代受到较多学者的反思和批评。王笛在考察了成都的公共生活后指出,需要根据中国语境重新定义这一概念。姚中秋等人认为“公共生活”的理念蕴藏于中国传统思想中,将其界定为“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存在明显的公共品生产与分配需求的共同体在特定制度架构中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相关阐释使公共生活摆脱了在西方语境中与政治的天然勾连,构建起具有本土特色的公共生活知识框架。在此基础上,学者们进一步指出,中国是个多中心、多层级的公共生活系统,公共生活的生成有赖于实践主体、公共场所、公共资产、集体行动和公共权威等要素。中西学者虽然在公共生活的内涵和功能上所持意见并不完全统一,但在关于公共生活与个体能动性、社会活力具有密切关系的认知上基本一致。
对于乡村来说,公共生活作为地方文化和社区结构的载体,是基层民众日常生活与官方政治体制交会的平台。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乡村公共生活,与时代背景、地域特色和国家政策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思维的蔓延和城乡流动高频次的常态瓦解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乡村成员原子化、私人化和冷漠化趋势增强,且村民精神世界匮乏,这致使乡村公共生活不断萎缩和沉寂。21世纪以来,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基本解决了民众的生计问题,极大丰富了村民的物质生活,为重塑乡村公共生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当前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目标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所勾勒的则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活跃的公共生活,旨在“将缺乏自我表达与自我组织的广大村民引导到能够自我表达与自我组织的现代公民之路上去”。
文化及其实践不仅表现公共生活,也在村民社会角色扮演、乡村秩序维系和公共生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我国文化传承断裂。现代文化思潮削弱了基层社会民间文化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话语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基层民众在多层级公共生活中表达自身文化和精神诉求的机会,进而造成如今乡村公共生活“重输入、轻培育”“缺人才、难合作”的发展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及其阐释为民间文化重新出现于公共生活提供了话语支持。与之相关的实践活动作为包容性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及促进公民间自由平等互动的手段,恰好可以有机地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当中。
因此,公共生活是乡村振兴和非遗发展的共享领域,当前乡村公共生活建设的需求则成为两者在价值和实践上耦合的机缘和场域。一方面,两者作为推动基层社会建设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举措,都以打造具有内生发展动力的公共生活为旨趣;另一方面,两者在各自的侧重点和具体运行方式上又有差别。所以,在历时梳理和共时比较中探索两者具体的耦合机制是新的历史时期乡村建设的题中之义。
02“撒叶儿嗬”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呈现方式
“撒叶儿嗬”,又称“撒尔嗬”“撒叶嗬”“跳丧”,是清江中游一带土家族聚居区传统丧葬活动中悼念亡者的一套仪式,也指该仪式中集歌、舞、乐于一体的艺术形式。“土家族撒叶儿嗬”于2006年由湖北省长阳县申报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统舞蹈类),于2014年由湖北省五峰和巴东两县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撒叶儿嗬”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呈现方式与其价值功能密切相关,对两者关系的解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其作为丧葬仪式与乡村公共生活关系的历史变迁,二是其作为非遗项目意涵及形态的丰富与拓展。
(一)“撒叶儿嗬”仪式与乡村公共生活的历史关联
“撒叶儿嗬”仪式生发于祖先崇拜,内嵌于个人生命历程,是乡村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团结家庭成员、聚合社区民众以及联结地方与国家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撒叶儿嗬”仪式与公共生活共生互动的关系因20世纪60年代以来乡村公共生活的急剧变化而发生了改变。
1.自在状态中的“撒叶儿嗬”仪式与乡村公共生活
作为区域性乡村公共生活的组成部分,首先,“撒叶儿嗬”仪式是基层社会较为普遍和频繁的集体活动,会聚了乡村公共生活的实践主体。在清江中游一带的土家族聚居区,老人去世后,家庭成员为其举办丧葬仪式。邻里乡亲前来吊唁,以跳“撒叶儿嗬”的方式表达对亡人的追悼和与东家的人情往来。区别于日常生活中的私人交际,“生不记死仇”的原则将“撒叶儿嗬”仪式涉及的实践主体拓展至亲密关系以外更宽泛的范围,使人们常日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作为仪式活动的发起者,东家处于社区公众凝视的中心。家庭成员在相互协作中构建亲密时空,并通过这一时空展现家庭内部的和睦关系和对外的社会地位。其次,“撒叶儿嗬”仪式中所需的丧鼓作为一种公共资产,由村落中的专门人员保管,并通过转借的方式被村民共享。以丧鼓为中介,个人和社区内其他成员被置于互惠网络中,形成一种自我规范与公共监督交织的村社秩序。再次,“撒叶儿嗬”仪式中主持法事的“先生”通常是村落中的公共权威。他们受到社区成员的尊重,既参与村落公共事务的处理,也在向上的沟通和向下的劝服中享有较强的话语权。最后,“撒叶儿嗬”仪式一般在各个家庭的堂屋中举行。这一空间是家居结构中最具开放性的场所,且其中的神龛和供奉的神像又赋予这一空间对世俗生活的排斥性,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撒叶儿嗬”仪式的公共性和神圣感。
作为一种丧葬文化,“撒叶儿嗬”仪式的神圣性与禁忌性相伴而生,致使其要素无法出现在乡村公共生活的各个角落。这既反映出过去人们对公共生活的想象,又塑造了乡村公共生活的特征。人们对公共生活要素的属性归类和功能界定较为明确。“撒叶儿嗬”仪式与死亡的关联和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相互作用,致使这一仪式被限制于特定的时空,并需要借助特殊的方式消解禁忌性,以维持其公共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性别与“私人和公共”的对应关系是当地人较为普遍的认知。“女跳死一窝”的观念将女性排除于以“撒叶儿嗬”仪式为代表的公共活动之外,从而阻断了社会全体成员参与公共生活的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撒叶儿嗬”仪式的流传区域在元明清时期正好处于“楚蜀最强土司”——容美土司辖区的边缘,是改土归流后土家族与汉族等其他民族交往交流的前沿地带。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背景使“撒叶儿嗬”仪式所塑造的公共生活并非一种纯粹的地方性场域。仪式中的唱词、程式和舞蹈动作融合了巴楚巫傩文化、土家族原始宗教及道教、佛教的文化因子。民众通过观看或参与仪式,接受、传承和传播中原文化,在实现多元民族文化和区域性文化交流交融的同时,也使得仪式在多层级的公共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撒叶儿嗬”仪式作为一种被村民认可并广泛实践的公共活动,除了满足个体和家庭情感表达及参与社区交往的需求外,还在构造公共生活框架、维持乡村社会秩序中发挥作用。同时,作为一个蕴含多元文化的复合体,“撒叶儿嗬”仪式还联结起不同层级的公共生活,是国家整体公共生活的组成部分。
2.政策影响下的“撒叶儿嗬”仪式与乡村公共生活
“撒叶儿嗬”仪式在乡村生活中的自在状态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运动浪潮的冲击而中断。改革开放之后,“撒叶儿嗬”仪式在双重历史语境中逐渐回归人们的日常生活。一方面,社会包容性的增强使仪式的复兴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乡村公共生活在这一时期整体上呈现出萎缩的趋势。数十年的实践中断所造成的传承断裂以及现代性因素在传统乡村生活中的渗入,导致仪式虽在名义上回归了,但在程序、影响范围和功能价值等多个方面都较其自在状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一,乡村中懂得“撒叶儿嗬”的人群老龄化严重,能够身体力行地组织并参与仪式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仪式作为一项公共活动面临实践者稀缺的难题。其二,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市场交换方式的转变,人们更倾向于把金钱或其他物品作为“人情”互惠的载体,“撒叶儿嗬”仪式作为一种社交媒介的功能日渐式微。其三,过去三天或更长时间的仪式时长被缩减,且丧鼓不再被列入乡村公共资产的范畴,仪式作为构建公共生活要素的角色被其他形式取代。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人将跳“撒叶儿嗬”作为一项职业以获取经济收入,如组建表演团队代替乡亲邻里为东家“跳丧”等。
纵观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的乡村变迁史,与“撒叶儿嗬”仪式实践空间萎缩和呈现方式变迁相伴的是新的公共生活的建立。这种新的公共生活以“农村扫盲”运动、“农村社会主义文化大进军”“文化下乡”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惠民活动为依托,把代表现代科学理性的文化输入基层社会,使得包括“撒叶儿嗬”仪式在内的民间文化难以在新的公共生活中发挥作用。
“撒叶儿嗬”仪式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真正重获生机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就国家文化体制而言,它在经历了“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后,逐渐走上了“文化服务”的道路。就国家文化发展实践而言,《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政策的相继出台把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纳入国家文化战略中。而且,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非遗与文化服务逐渐走向联合,并在倡导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形势下在基层社区治理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撒叶儿嗬”仪式也在这一背景下重新建立与乡村公共生活的密切关系。
因此,在公共生活变迁的历史起伏中,“撒叶儿嗬”仪式在乡村中的命运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呈现场域也经历了“公共—隐秘—公共”的变化。然而,无论“撒叶儿嗬”仪式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地位如何,其所蕴含的观念甚至实践几乎从未中断。即使在地方民间文化遭遇限制打压的时期,人们仍用“特殊策略”使之得以保存。
(二)“土家族撒叶儿嗬”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多元形态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土家族撒叶儿嗬”被解读为“清江中游地区土家族非常独特的一种歌舞”,进而被解释为“一种传统祭祀歌舞”和“歌、舞、乐浑然一体的艺术”。前者肯定了“撒叶儿嗬”作为祭祀仪式的特质,后者强调了“撒叶儿嗬”的艺术内涵。这两种解码方式使得非遗语境中的“撒叶儿嗬”在公共生活中呈现出多元形态。
1.仪式形态的延续与拓展
作为一种祭祀文化,“撒叶儿嗬”仪式原本所具备的信仰内涵及生活功能得到官方承认。它继续作为丧葬仪式的组成部分存在于公共生活中,并在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主体实践中继续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传统文化实践者的身份得到社会认可。精通“撒叶儿嗬”仪式内涵和程式技巧的个体被纳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体系中,其社会地位受到重视,其生活条件得到保障,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潜心于挖掘和整理民间文化资料,传承相关知识和技能。目前,“土家族撒叶儿嗬”项目已经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他们在长阳县资丘镇、巴东县野三关镇和桑植县龙潭坪镇一带开办非遗传习所,免费教授学员,组建起能够表演“撒叶儿嗬”的班子。其中,湖北省巴东县的一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走访乡间,收集整理了近20个“撒叶儿嗬”曲牌,且自2006年起开办免费的“撒叶儿嗬”培训班并为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传承模式。湖南省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们则为《桑植民间舞蹈》等地方民间文化书籍的撰写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中心,乡村里参与“撒叶儿嗬”仪式的人增多。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他们走乡串巷,把“撒叶儿嗬”仪式带到利川市、鹤峰县、张家界市、恩施市、枝江市和宜昌市等地。现代丧葬仪式中的“撒叶儿嗬”沿袭了原先较为完整的形制,是集丧鼓、歌唱、舞蹈和祭祀于一体的活动,但节奏更快速,编排更讲究,空间上也更为拓展。
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赋予“撒叶儿嗬”在公共生活中的新价值,使“撒叶儿嗬”在丧葬仪式上的出现不仅是其祭祀功能及东家给亡人“陪送”的集中表现,更成为展现东家社会地位的方式。有一段时间,恩施州和长阳县等地的人们倾向于邀请管弦乐队或流行歌舞团队在丧葬仪式上进行表演,以此来展现后辈对亡人的尊敬及其家庭的实力。但是,随着人们对“撒叶儿嗬”这些非遗项目的认知的提高以及村内“撒叶儿嗬”实践者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邀请“撒叶儿嗬”表演班子参与丧葬仪式。同时,能否邀请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主持“撒叶儿嗬”仪式也成为对家庭社会关系及亡人生前社会地位的“检测”。
因此,虽然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中心的“撒叶儿嗬”班子取代了传统社区中以个人或家庭为主的公共生活实践者,改变了过去的文化传承方式,但作为仪式要素,“撒叶儿嗬”体现社区人际关系和展示家庭地位的功能得到加强。而且,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撒叶儿嗬”实践者数量的持续增长,为其丧葬文化形态在当代公共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有效的主体保障。
2. 艺术形态的挖掘与应用
作为一种歌舞乐结合的艺术,“撒叶儿嗬”逐渐从神圣空间走向世俗场域,被置于范围更广的多层级公共空间中。这种注重对外展演的“撒叶儿嗬”形态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其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禁忌性,并吸引了更多主体参与乡村公共生活的建设。 首先,“撒叶儿嗬”的歌唱、舞蹈和音乐要素登上表演舞台,其艺术价值被更多人接受。2010年,“撒叶儿嗬组合”在第14届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赛原生态组中获得金奖,成为“撒叶儿嗬”舞台化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2018年,在长阳县举办的廪君文化节上,演员身着改造过的土家族服饰在开幕式上表演“撒叶儿嗬”,将其作为展现土家族民间文化特色的重要内容。同时,随着人们对“撒叶儿嗬”中舞蹈表演形态的开发和改编,非遗传承队伍和地方歌舞团也多次把“撒叶儿嗬”作为体育项目纳入少数民族运动会中,使之成为竞技场上的“类体育”。
其次,“撒叶儿嗬”的歌唱、舞蹈和音乐要素走进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成为学者们讨论艺术技巧和审美的对象。一方面,学者们基于“撒叶儿嗬”的民间实践,记录和分析其舞蹈的动作构造、唱词的意义内涵和表演的身体技巧,并将其作为一种兼备历史文化和艺术技巧的研究文本和创新对象,纳入高校舞蹈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中;另一方面,学者们参与“撒叶儿嗬”舞台化表演的创编,将学术探讨融入民间生活实践,推动“撒叶儿嗬”的转化与创新。这也为“撒叶儿嗬”在乡村的实践引入了新的主体——学者、艺术创作者和媒体工作者等。
再次,“撒叶儿嗬”的舞蹈要素还被改编为动作更简单、操作性更强的巴山舞和清江舞,成为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大众文艺。20世纪80年代,长阳县的文化爱好者受“北方秧歌”传播机制的启发,根据“撒叶儿嗬”表演时的动作特征创编巴山舞,并以“双龙摆尾”“百凤朝阳”“巴山摇”“四合”等名字为其乐曲和舞姿命名。恩施州一带的文化爱好者则将“撒叶儿嗬”的舞蹈动作与土家族摆手舞相结合,编创了地方特色舞蹈清江舞。尽管巴山舞和清江舞脱离了“撒叶儿嗬”仪式原先的神圣场域,是以民众自我娱乐为主旨的群体活动,在“撒叶儿嗬”被列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之前,巴山舞和清江舞的传播范围因人们对其原型的避讳心理而受到较大限制。自2006年“撒叶儿嗬”作为非遗代表性项目受到更多关注后,巴山舞和清江舞才逐渐进入鄂西南民族地区的校园和文化广场,融入广播体操或广场舞中,成为民众共享的文化形式。
当前,“撒叶儿嗬”的呈现方式一方面延续了其过去作为丧葬仪式的程式和特征,另一方面强化了其文化属性和艺术价值。这既与非遗对其内涵的拆解和重新解读相关,也得益于人们审美观念的逐渐变化,两者的相互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撒叶儿嗬”仪式在村民生活中的价值和功能。同时,仪式要素、体育竞技、艺术技巧和健身娱乐等多重形态也拓展了“撒叶儿嗬”在公共空间中的覆盖面,并作用于公共生活的构建。
03从繁荣文化到建设美好生活: 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的耦合机制
民族传统文化在非遗语境中作为民间和官方均认可的文化形式,被纳入公共文化的范畴,并以多元形态整合到人们的集体活动中。厘清这些形态在民众生产生活中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是民间文化助力现代乡村公共生活构建的先决因素,也是推动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耦合的必然要求。
(一)公共性: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耦合的基础前提
非遗的公共性特征是民间文化在乡村公共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基础,不仅塑造了民间文化的共享性,也与民间文化符号化的过程相生相伴。“撒叶儿嗬”的文化象征意义因为非遗本身的话语系统而更为丰富,使“撒叶儿嗬”成为地域和民族特征兼具的符号。“土家族撒叶儿嗬”这一名称既是对这一项活动主要流传区域的描述,也将之区别于其他地区或其他民族的文化事象,成为一个独特的意象被纳入国家文化符号体系。与具体的物或实践不同,符号是一种抽象的观念,符号化思维和符号化行为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依赖条件。
对符号的想象与运用使得“撒叶儿嗬”在公共生活中兼具人文性和工具性。“撒叶儿嗬”在非遗语境中重获正当性,成为基层社会民众对外交流时可以言说的对象,也成为他们增强群体认同感和凝聚力的一种依托。同时,当“撒叶儿嗬”仪式中的歌舞以非遗的名义进入国家话语体系后,它可以被更多的主体实践和运用,从而打开非本地个体和组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通道,形成社区成员、管理人员、媒体工作者、研究人员和游客等主体相互博弈与合作的公共生活建设场域。另一方面,非遗项目“土家族撒叶儿嗬”的符号化为其脱离原本的文化空间并进入消费领域提供了更多可能。在信息化时代,符号成为大众消费的主要对象,这在旅游业中也不例外。大众消费观念的转变为人们从原本的“撒叶儿嗬”仪式中抽取碎片,创造一个旨在向外展示的意义系统提供了受众。于是,与“撒叶儿嗬”相关的曲牌、道具、舞蹈动作和实践主体等要素既可独立存在,又可与其他符号组合,从而形成并强化其作为文化符号构建公共生活的潜力。
因此,在非遗发展的推动下,民间文化的符号象征性逐渐提升,既丰富了非遗在当代乡村公共生活中的多元形态,也进一步提高了民间文化实践主体和实践方式的公共性与开放性,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二)多元性:非遗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路径
非遗在乡村生活中的多元形态是其发挥公共功能的依托。作为乡村公共生活各个维度协商合作的过程,非遗发展也在推动乡风文明、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区秩序等方面有所贡献,改善了非遗实践者的生活条件和地方社会的整体环境。
丰富文化类型、充实民众的精神世界是非遗发展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首要功能,也是乡村文化振兴最直观的表现。非遗发展是系统性工程,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措施形成了以非遗代表性项目为核心的“非遗文化圈”,引领了地方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在“撒叶儿嗬”这一个案中,非遗发展实践不仅扩充了“撒叶儿嗬”仪式的知识库,增加了该仪式的民间实践,还以“撒叶儿嗬”仪式的唱词和舞蹈为载体,借助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文化传播者的能动性,促进其他地方文化的传承和民族文化的交流。例如,一位“土家族撒叶儿嗬”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为恩施州非遗展演所创编的唱词融合了土家族祖先神话、建筑艺术和生态环境等要素,集中展现了地方文化特色;他还创编了表现当地婚礼习俗、生育传统和育儿方法的民歌《土家山寨看门户》《土家山寨过家家》,感化民众的民歌《土家善良歌》以及其他反映乡村留守妇女烦恼和宣传国家政策的民歌。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努力下,“撒叶儿嗬”作为民众最亲近的文化形式之一,充分发挥其引领民众观念的功能,成为基层社会共识建设的阵地之一。非遗发展在推动乡风文明的同时,也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其他目标提供了思想支持。
非遗进校园、非遗进广场等活动也为多主体了解地方文化提供了机会,使非遗项目成为社区内更多成员可以共享和参与的文化形式。长阳县的资丘小学、凉水寺希望小学和资丘中学等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土家族撒叶儿嗬”为代表的非遗进校园常态活动。相关活动以校本课程为平台,以兴趣小组和表演队为形式,围绕“撒叶儿嗬”的起源、唱词、唱跳技法和传承与保护四个子课题展开。非遗与中小学教育的结合使“撒叶儿嗬”蕴藏的生活美学、民族文化以及孝道内涵在家庭—学校—社会中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不同的社会群体参与到“撒叶儿嗬”的发展实践中。作为一种大众娱乐方式,文化广场上的巴山舞和清江舞则为易地扶贫搬迁点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居民提供了与他人交流和团聚的机会,有助于缓解搬迁所导致的邻里关系弱化和社区归属感缺失等问题。
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民众的物质生活条件是非遗发展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衍生功能,这一功能不仅是人们参与非遗发展实践的动力之一,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新路径。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已经成为当前非遗发展及社区发展的重要方式。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以民众对文化技能的掌握为前提,以市场消费为渠道。借助非遗传承基地,一批当地民众免费习得“撒叶儿嗬”表演技能并参与“撒叶儿嗬”表演班子。目前,长阳县各村均组建了民间艺术团,可培训并表演“撒叶儿嗬”“吹打乐”和“花锣鼓”等多种民间文艺。这些民间艺术团一方面将“撒叶儿嗬”表演和旅游产业相结合,靠承接舞台演出获得经济收入;另一方面继续以“撒叶儿嗬”的祭祀功能为依托,承接丧葬仪式活动,并与殡仪馆合作,形成专门的“撒叶儿嗬”演出产业。一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在满足供给者和消费者需要的背景下,开展“撒叶儿嗬”表演是“一个不错的门路”。而且,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生活条件的改善和非遗话语的加持,“撒叶儿嗬”的经济效益成倍增长。有的“撒叶儿嗬”班子通过有效利用不同地区举办丧葬仪式的时间差,一个月可表演30余场,部分人年均收入可达20多万元。非遗项目既为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素材,吸引旅游者观赏和参与,又以较低的门槛和较开放的态度为大量留守在农村的人们提供了谋生渠道,实现了从“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的转变。
挖掘培养乡村工匠、扩大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是非遗发展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主要路径,是乡村人才振兴的手段之一,有助于形成多元主体协商与合作的良性机制。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也是非遗发展的重心所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既是非遗保护的对象,也是非遗发展的实践者,更是乡村公共生活的重要参与者。随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成,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地方文化实践者成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方,补充并完善了过去文化服务“自上而下”的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人才数据库。而且,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下,非遗发展也为乡村建设引入了学者、媒体工作者、旅游开发商和文化爱好者等多元主体。他们在与地方文化实践者的交流和讨论中创新发展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例如,在长阳县非遗保护中心相关人员的推动下,当地的“土家族撒叶儿嗬”代表性传承人与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人员合作,运用三维动漫技术采集“撒叶儿嗬”舞蹈动作并制成动画。这项实践既创新了现代技术和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非遗发展方式,又开辟了地方部门、文化实践者和科研人员通力合作的渠道,对乡村振兴其他领域的主体合作具有借鉴意义。非遗发展通过把非“生于斯,长于斯”的群体引入乡村公共生活建设中,促成乡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的对话,有助于在城乡统筹中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财力和智力支持,进而增强多层级公共生活实践的紧密性与黏合性。
维护社区秩序、激发民众自我发展的活力是非遗发展在乡村公共生活中的潜在功能,此功能有利于形成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乡村振兴中的组织振兴并非一味追求自组织的增量,而是以国家力量扶持农村自组织,并以此改善农村公共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组织较其他组织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对拓展乡村公共空间和培育社会资本十分有益。一方面,民间文化本身就具备缓解社区矛盾和建立人际关系的功能,并在民众的实践中得以延续;另一方面,组建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非遗传承队伍和表演团队作为凝聚现代社区成员的一种方式,又可以进一步增强民间文化的社区整合能力。“撒叶儿嗬”表演团队作为一种基于业缘和兴趣的组织,吸纳了大量原本分散于乡村中的个体。由此形成的共同体既符合现代社会中个体聚合的规律,又未脱离原有的乡土秩序。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团队组织规则以及乡村人际关系的交互作用下,参与“撒叶儿嗬”表演团队的个体处于多重社会关系的约束和监督中,这进一步提升了他们自我反省和自我治理的潜能。
同时,非遗通过赋予基层社会民众以公共权力,让更多的人在非遗发展中展现价值、发挥能动性,进而为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老人、女性和小孩作为目前农村流动性较弱的群体,虽是基层社会的主要成员,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置于公共生活之外。随着非遗发展实践的逐步深入,老人作为集体记忆储存者和讲述者的角色受到关注,其社区权威有所提升。而非遗的包容性发展理念则使女性也可以进入表演团队中,为她们参与公共活动、获取经济收入和建立更广阔的社会关系提供了条件。这种多主体的参与是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发展的应有之义,可以更好地实现村民间的团结协作。
因此,乡村中的非遗发展不仅具有丰富村民意义世界的功能,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组织结构稳定和人才体系完善的有效方式之一。更重要的是,非遗发展通过肯定民间文化的正当性,为文化实践者赋权,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了村民的文化自信。非遗发展从公共文化建设向公共生活构建的转变,有助于激发村民的活力和乡村发展动力,从而缓解目前乡村公共生活在经济与文化、物资投入与人才培育以及外在力量与内生动力等方面不均衡的状况,从多个角度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整体性:乡村振兴推动非遗可持续发展的契机
乡村公共生活的整体性不仅意味着其构建依赖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全面发展,也要求乡村公共生活的各部分得到有机整合,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乡村振兴不仅是农村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当下农村各项工作开展的宏观背景,对非遗发展在乡村的实践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物质基础、精神文明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整体性建设诉求是非遗在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契机,其总指南在政策制度、财政预算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为非遗更好地在公共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
非遗在乡村振兴中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环境。从物质基础层面来看,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为非遗进入文化广场、传习中心和展览馆提供了场所,为表演团队拓展其流动空间准备了条件。脱贫攻坚工作解决了民众的温饱问题,使人们有精力思考并参与文化发展活动;乡村振兴战略则为具有非遗技能的人们参与乡村建设提供了机会,从而为非遗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值转化机制。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乡村基层组织对文化工作的重视是非遗在乡村扎根并发展的重要条件,城市和乡村里多个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则为非遗进校园和大型文艺展演等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支持。
另一方面,乡村社会主体对非遗多元形态的开发和应用会影响民间文化的生存状态及其意义内涵,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在乡村整体规划中调解。过去一段时间,由于乡村社会多强调借助非遗推动经济发展,导致非遗本体在此过程中失语,降低了非遗可持续发展的潜能。以经济发展为主要导向的非遗发展很可能造成人们的恶性竞争,不利于发挥非遗在构建公共生活中的功能,使其丧失公共性。如在清江中游一带的乡村,一些村民发出现在的“撒叶儿嗬”已经变味或不再是“撒叶儿嗬”的感叹,还有一些文化实践者表示“撒叶儿嗬”只注重经济效益的发展方式消磨了他们的激情。虽然有关非遗本真性的探讨尚无定论,但当地民众的此种反应表明,在市场经济导向下,沦为资本工具的非遗可能损害其在公共生活中凝聚民心和促进社区发展的功能。因此,在新的历史阶段,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乡村建设重心,既可阻止非遗完全被工具理性禁锢,也有利于乡村振兴维护文化实践者的权益,推动非遗在乡村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因此,在非遗发展与乡村振兴的耦合中,非遗的公共性和多元形态是非遗发展发挥作用的基础和依托,多主体实践是这种耦合的动力,经济增长、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和人才振兴则是这种耦合的具体表现。乡村振兴在为非遗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社会语境支持的同时,还从公共生活整体性的角度维持非遗多元形态和多种功能的均衡协调,以此保障非遗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乡村公共生活作为村民的意义世界,是非遗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共享领域,也是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场域。随着非遗在当下乡村文化振兴中逐渐受到重视,民间文化在公共生活中固有的价值和功能得以重新发挥。非遗发展依赖于基层社会的主动实践,亟待从自上而下的“项目制”发展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能动性”发展模式。乡村全面振兴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时代契机,也为充分发挥非遗的超文化性功能提供了政策、资金和物质支撑。对于乡村振兴来说,非遗发展则可以从文化、产业、人才和组织等多个角度激发基层社会的活力,在维持良好公共秩序的同时,构建更加多元和更具生机的公共生活。
非遗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乡村振兴则为非遗在乡村的发展赋权。两者在新的历史阶段,通过建立灵活的反馈通道、搭建上下联动的共识机制,可以把基层民间文化及其实践者纳入多层级的公共生活体系中。同时,在对公共生活整体性的观照下,各方主体和多种话语通过协商调适,均衡非遗发展及乡村建设中人文精神与工具理性、政策输血与内生动力造血的关系,并以此推动形成高效且和谐的乡村发展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