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深刻变革社会运行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确保科技发展真正服务人民福祉,成为治国理政中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之所以紧迫,是因为科技“利人”的承诺正面临“利中有害、害中有利”的复杂现实:生成式人工智能极大提升了内容创作与知识获取效率,却也因此引发了深度伪造泛滥、AI“幻觉”误导用户乃至诱导极端行为等隐忧;脑机接口技术有望为瘫痪者与失语患者带来康复希望,却也对人类自主性、神经数据隐私构成前所未有的伦理挑战;平台算法优化了资源配置与劳动匹配效率,却也可能将劳动者困在系统里,使权益保障面临算法透明度的“黑箱”困境。
面对此类“两难”困境,墨家“道技合一”的伦理框架并不试图在“利”与“害”之间做简单的加减抵消,而是提供了更高阶的权衡方法:将技术收益置于更长时段、更广人群、更系统的社会后果中审视,以“兴天下之利”为最终依归。
“道技合一”:为技术确立“利人”的价值底线
“道技合一”是墨家科技思想最突出的特质。与先秦诸子百家或视科技为末道、或持排斥态度不同,墨家独树一帜地将科技活动纳入“为天下兴利除害”的崇高目标。墨家是先秦时期“学者与工匠相结合”的理想组织,既有“摹略万物之然”的理论追求,又有“巧传则求其故”的科学精神。
墨子“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的精辟论断,为科技发展确立了“利人”的伦理底线。墨家对“巧拙”的评判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价值标准:从质上看,“利人”是衡量技术善恶的根本尺度;从量上看,“利人”的多少与久暂是区分“大巧”与“小拙”的依据。这意味着,一项技术即使再精巧、再高效,如果偏离了“利人”的方向,便不配称为“巧”。这一判断直接回应了当代科技伦理中的两难困境:生成式AI的“效率”、脑机接口的“希望”、平台算法的“优化”,如果以深度伪造与AI幻觉的泛滥、人类自主性与神经隐私的侵蚀、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失序为代价,其发展正当性便会大幅消解。这正是墨家“道技合一”思想的核心要义:技术评价不能脱离价值评价。
义利统一:以“天下之利”权衡“利中有害”
面对“利中有害”的复杂情境,墨家“义利统一”思想提供了具体的权衡方法。与儒家传统将“义”与“利”对立的认知不同,墨家主张“义,利也”,认为真正的“利”本身就是“义”的实现。墨子既“贵义”又“尚利”,将“利人”“利天下”作为“义”的内容、目的和标准。
墨家所说的“利”不是局部、短期的利益,而是“天下之利”;“害”也不是个别、即时的损害,而是“天下之大害”。一项技术是否“利人”,不能只看它在某一维度上的收益,而要放在更长时段、更广人群、更系统的社会整体效应中加以权衡。
墨家“兴利除害”的天下视野,要求我们在技术评估中引入整体性、长期性、普惠性三重坐标。所谓整体性,是指不孤立看待技术的单一收益,而要在社会系统的相互关联中评估其后果;所谓长期性,是指不只看短期便利,而要追问技术在代际尺度上的影响;所谓普惠性,是指不只服务于部分人群的福祉,而要追问技术收益与风险的分配是否公平。这正是“义利统一”在应对“利中有害”困境时的方法论启示:以“天下之利”为最高标准,在冲突的“利”之间做出有原则的权衡。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活跃的市场主体是推动科技突破的关键力量,资本的角色不可或缺。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理念,强调爱必落脚于利。这一“义利合一”的伦理框架,为我们思考如何在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创新活力的同时,确保科技伦理不偏离“利人”航向,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想资源。墨子“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准则,明确了保障民生和社会公平才是衡量科技价值的根本标尺。
兼爱节用:在资源约束下实现普惠之利
“道技合一”并非抽象的理念悬设,而是有着明确的实践指向,即“兼爱”与“节用”。墨子“兼爱”思想超越了家庭、等级与国家的界限,指向“天下之人皆相爱”的和谐境界。在“道技合一”的框架下,科技活动必须服务于这一兼爱理想。
墨家尤为关怀底层弱势群体。在普遍将奴婢视为财产的时代,墨家提出“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这在古典思想中诚如空谷足音。清华简《治邦之道》蕴含体恤贫弱、不遗弃底层民众的治政主张,可概括为“贫瘠毋废”。不放弃、不疏离贫弱疾病者,合于墨家“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的社会共济之义。这一思想,在中国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合作中得到了生动体现。中国将5G、高铁、北斗导航、光伏发电等先进技术带到“全球南方”国家,不附加政治条件,不追求技术垄断,而是致力于帮助当地提升自主发展能力。这正是“道技合一”理念在当代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实践,彰显了“授人以渔”的普惠发展之道。
墨子“节用”理念深刻认识到资源的有限性,这一认知同样构成了“道技合一”的实践要求。墨家主张“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以是否增进民生福祉作为衡量一切耗费的标准。“节用”不仅意味着节约物质资源,更包含“省时”的效率意识。在“利中有害”的两难中,“节用”提出一个关键追问:当资源有限时,技术收益应如何分配,才符合“天下之利”?当前大模型发展面临算力能耗飙升、参数规模竞赛与实用价值不成比例的隐忧。一项大模型是否真正“利民”,不应只看参数量的堆砌,而应看其能否以更低能耗、更高效率解决实际问题。墨家“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的原则提醒我们,大模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唯参数论”转向“效益论”,在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下,追求“省时省费而利民”的技术路径。
非攻向善:划定技术应用的伦理边界
“道技合一”还包含着对科技应用方向的伦理规约,集中体现为“非攻”精神。墨子所处的时代战乱频发,“非攻”是他反对侵略战争、主张将技术用于防御目的的鲜明旗帜。从应对“利中有害”困境的角度理解“非攻”,至少包含两层意涵:一是“非攻人类”,反对将科技用于不义之战;二是“非攻自然”,反对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
在国际局势深刻变化的当下,“自主武器系统”的研发中,技术能否保持中立?技术中立论者认为AI本身无善恶,关键在于使用者。但墨家“道技合一”恰恰否定这种观点:一项技术的设计意图已经预先规定了它的伦理取向。以“自主武器系统”为例,当一套系统被设计为“识别目标即自动攻击”时,其技术架构本身就内嵌了“将生杀大权交由算法”的价值选择。这与设计为“仅辅助人类判断、攻击指令必须由人下达”的系统,有着根本性的伦理差异。墨家“守城之技”之所以被视为“义战”之器,正是因为其设计始终以防御、威慑而非主动杀伤为目的。技术的伦理属性,不在于它“能不能”被用于不同目的,而在于其设计之时就已经做出的价值取舍。
由此,“非攻”对军事AI的伦理规约至少包括三条原则:一是“人必须在环”,致命性决策不得完全自动化;二是“防御性优先”,技术设计应侧重拦截、威慑而非主动杀伤;三是“可问责性”,任何AI参与的军事行动都必须能够追溯到明确的人类决策链条。这正是墨家“以技止战”理性精神在数字时代的具体体现。
三表之法:让“利”的判断权归于人民
“道技合一”何以落到实处?墨子提出了“三表法”作为检验言论与价值判断的系统方法论。一是“有本之者”,回溯古代圣王的治理经验;二是“有原之者”,体察人民的实际感受与需求;三是“有用之者”,以能否为人民谋利益的实际效果作为最终检验标准。
这一方法论在应对“利中有害”困境时,回应了一个根本性问题:“人民之利”由谁来定义?在利益高度分化、价值多元的当代社会,技术精英与数字弱势群体对科技福祉的理解往往存在显著差异。当算法工程师为“精准推送”带来的效率提升而自豪时,不熟悉智能设备的老年人却因公共服务全面线上化而遭遇“数字排斥”;而在平台经济领域,算法在提升整体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了劳动者权益保障、收入分配公平等值得关注的问题。
墨家“兼爱”的平等精神在此提出一个明确的要求:利益的判断权不应垄断于强者,而必须向弱者开放。这意味着当代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建立弱势群体可参与、可发声、可否决的协商机制。这正是“三表法”中“有原之者”在数字时代的深化:体察百姓,首先要让百姓自己说出何为他们的“利”。在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机制,让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在技术发展的全过程中动态互动,这正是“道技合一”从理念走向实践的关键路径。
结语
墨家“道技合一”的科技伦理思想,以义利统一为权衡之法,以兼爱节用为普惠之道,以非攻向善为边界之规,以三表之法为检验之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面对当代科技伦理中“利中有害、害中有利”的复杂困境,我们认识到:科技发展不能止步于“效率优先”“参数至上”,而必须在“天下之利”的整体视野中,以整体性、长期性、普惠性为坐标,将“利人”的根本尺度贯穿于技术研发、应用与治理的全过程。这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当代科技伦理治理提供的深刻智慧。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