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党校工作条例的新意特点及其内涵实践要求

2025-11-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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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新增和修改的内容涵盖了党校工作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目标原则、教学科研、学员管理、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贯彻落实中要着重把握好《条例》的新意特点以及内涵要求和实践要求。

  第一,要深刻把握新增修改条文的新意特点。梳理新增和修改条文的内容,《条例》彰显出了两大层面的系列新意特点。

  在政治要求和方法举措层面,《条例》有四个引人瞩目的特点。第一,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总则中规定“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分则中的系列规定中,明示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内容非常丰富。这些新规定彰显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新意特点。第二,坚持守正创新,大力提倡教学改革和教法创新。在总则中新增的“坚持守正创新,继承和发扬办学治校的光荣传统”的内容,在分则中的系列具体规定内容体现了“守正”这一原则,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推进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发展,比如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数字化应用等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则体现了“创新”,体现了新趋势。第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完善党校教学布局。在总则中新增的“坚持系统观念”原则,在分则中的系列新规定中,要求党校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展示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意特点。第四,从严办学治校,抓好作风建设推进党校健康发展。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总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并在第九章中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助于我们以历史主动精神和责任担当,为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在聚焦问题和内容结构层面,《条例》展示了三个方面的新意特点。第一,以“严格规范”回应现实问题。《条例》针对近年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培训、科研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作出了系列新规定。比如在“总则”中,增加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反对特权思想”等新规定;在分则中,明确“专职教师占校(院)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并增加了“教风”等内容。第二,以“内容优化”提升办学质量。为加强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条例》在“班次和学制”章中对培训的内容、方式、周期等关键要素进行了修改,在“开放办学”中新增了“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等相关内容。第三,“系统完善”筑牢组织根基。比如《条例》在“设置和体制”中,增加内容明确了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设立党校,以及对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所提出的针对性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健全全国党校办学体系。

  第二,要深刻把握新增修改条文的内涵要求。《条例》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的重要改革部署的新要求。

  从《条例》的内涵要求看,在总则中需要把握好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坚持党校姓党等六条原则,承担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等八个方面的基本任务,牢记对学员进行坚持对党忠诚、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等六个方面的教育培训目标要求。

  在分则中需要把握好“设置和体制”中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应当设立党校、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的党委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省级党委应当统筹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等新增修改规定要求,“班次和学制”中根据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对象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有条件的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做到集中住校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视频培训班等新增修改规定要求,“教学工作”中以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为重点增长学员的履职本领,以及对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的重点内容等所作的新增修改规定要求,在“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中推动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制定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以及科研决策咨询工作规划,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等新增修改规定要求。以及其他章、条中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组织管理应当严肃学员培训期间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等新增修改的规定要求。

  第三,要深刻把握新增修改条文的实践要求。法规出台后,关键在执行。为此,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落实,把《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工作效能。

  从《条例》的实践要求看,在政治要求方面,要始终坚持和突出党校姓党的根本政治原则。党校(行政学院)有着不同于一般学校、阵地、机构和智库的特殊性,党校姓党始终是其最鲜明的特质、最核心的内涵、最显著的标志,必须把党校姓党贯穿于办学治校全领域、全过程,以用学术讲政治的丰硕成果检验党校人对党的忠诚。要坚守党校初心服务工作大局。党校姓党是党校办学治校的灵魂和主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切实将《条例》贯穿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使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不断充盈,彰显党校担当,让党的旗帜在党校高高飘扬。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把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作为加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效促进作风建设;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新《条例》的落实,既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更要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将其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一体落实。

  在主要工作方面,要以系统观念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明确要求党校工作“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学习贯彻《条例》中,一方面要以全面性来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以一体性来统筹布局教研咨,以协同性来压实纪律作风建设,以适配性来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以促进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着眼于优化完善教学设计,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要不断加大教材体系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要一体化推进教学科研工作,着力抓好智库建设。要把教学中心工作、科研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条例》明确规定教学是中心工作、科研是基础工作,这就要求教学布局应当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以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以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为重点增长学员的履职本领。科研工作要形成以科研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理论研究,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鼓励教职工、学员进行调查研究、献智献策。

  与此同时,还要在开放办学、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展现积极作为。在加强国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要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在统筹加强教师、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中,要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在统筹抓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中,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作者系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自治区党校基地办主任、二级研究员)

【编辑:毕雁 实习编辑:徐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