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文化研究的议题更新与视域转换

2023-09-05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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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新媒体环境下的粉丝文化发展呈现新的样态,既有的亚文化的认知模式、生产-消费、抵抗-收编等二元框架难以解释粉丝文化的话语辐射与图景。论文基于近十年来的研究分析发现,学术界聚焦于粉丝文本、版权、性别偏移、跨文化传播、平台机制等研究更新了研究议题,进一步开拓了粉丝文化的研究格局。未来研究需对粉丝文化进行祛魅,将其视为一种日常生活实践机制,并转换研究视域,进一步推进粉丝文化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

  [关键词] 粉丝;粉丝文化;性别;平台社会;娱乐传播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数字媒介时代的文艺批评研究”(19ZDA26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晏青,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娱乐理论、新媒体文化、认知传播;宋宝儿,暨南大学娱乐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助理,研究方向:娱乐文化。广东 广州 510632

 

  一、问题的提出

  粉丝作为大众文化时代的特定范畴,被赋予了消费、休闲、政治、伦理等多重意涵,特别在娱乐文化的视野下,由于文化行为的价值蕴涵与群体传播功能,使得粉丝文化研究的意义更加凸显。

  粉丝文化研究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议题和范式。第一阶段是合法性获取阶段,代表学者是费斯克、詹金斯等,他们重视粉丝群体的能动性,将粉丝实践定性为富有创造力的,为粉丝、粉丝文化正名。第二阶段主要运用布迪厄的社会阶层与文化资本理论框架,关注粉丝实践与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它超越了“融合/抵抗范式”,认为粉丝实践是对社会关系、社会文化资本等级差异的复制。第三阶段的研究对象是粉丝自我与偶像之间的关系,关注粉丝内心的愉悦和动机,侧重的是粉丝主体。“技术-文化”范式下的粉丝文化产生了新的变化:粉丝的创造潜力受到关注,粉丝与偶像之间的互动合作显著增多;平台的发展促进了公民自组织能力的提升,名人及其粉丝对政治的卷入程度更高。同时,粉丝渗透进了日常生活,出现泛粉丝化的现象。“成为一个粉丝越是寻常的事,越是‘像成为任何其他媒体用户’一样寻常,它就越重要;越能塑造我们这个媒介世界的身份和社区,以及我们所处时代的文化、社会关系、经济模式和政治。”粉丝群体的大幅增长,伴随着受众媒介参与程度加深,并在这个过程中,重新形塑部分情感和认同的景观。

  尤其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互联网粉丝群体规模日益壮大,名人粉丝(包括偶像、网络名人、政治名人等)、媒介粉丝(体育迷、科幻迷、游戏迷、动画迷等)构成了平台社会中的重要内容,胡岑岑认为当前的粉丝活动更具组织性与目的性,网络社区中的粉丝、狂热消费的粉丝以及作为免费劳工的粉丝成为重要研究议题。朱丽丽认为平台技术资本、政策导向以及粉丝群体的主体性合力促进粉丝文化从小众融入主流,同时在互联网背景下粉丝群体强大的组织及执行能力使流量文化、圈层文化政治与社会问题深度捆绑,在近期呈现从征用到治理的发展轨迹。有学者总结了近30年中国的粉丝研究的三个阶段框架:疾病隐喻框架、文化政治行动与平台经济双框架、社会治理框架。学术界的这些探讨,突破了原有的“亚文化”、“生产-消费”议题框架,将粉丝文化纳入更广阔的社会视域,关注与数字平台、社会思想脉络等的勾联。当下粉丝群体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数字平台、主流规范、算法技术等多种力量,与社会、文化、平台多个子系统彼此纠葛、交织互动,形成了更复杂的文化景象,研究转向考察社会规范(道德)、法律规范(版权)、技术规范(算法)等要素与粉丝文化的互动关系。这就要求研究者转换视域,将粉丝置于更宏观的社会背景和更复杂的生态环境中进行考察。本研究基于近十年英语世界中的粉丝文化研究文献,探索主要的研究议题和学术图谱,进而提出研究视域转换的进路。

  二、粉丝文化研究的议题更新

  粉丝研究分布在心理学、社会学、文化研究、传播学等领域。本研究以Web of Science中社会学、传播学、文化研究及心理学的文献来源,输入fans、fandom、fans culture、fanatic等关键词以高级检索目标文献,时间段设置为“2013年至2022年”,排除editorial material、book review、review等文章,经处理得到目标文献1227个,利用CiteSpace软件进行分析。CiteSpace软件是文献计量学分析的有效工具,它是帮助研究者探索某知识领域的发展历史或现状的代表性方法,能够帮助研究者宏观把控复杂的知识网络和知识节点的交互、演化、衍生等情况。因此,针对筛选确定的期刊文章,利用采取“关键词共现”的方式考察十年研究的核心议题(见图1),以及近10年粉丝文化研究的关键词时区图谱(见图2)。

  图 1 粉丝文化研究的聚类关联图

  图 2 粉丝文化研究的关键词时区图

  经过分析得知,在粉丝传播研究中,以粉丝为中心,频次最高的关键词分别有性别、文化、社交媒体、体育、身份、跨文化等。综合考虑关键词的频率、研究热度等因素,我们获取了粉丝文本、版权、性别、跨文化传播、数字劳动等关键词,下文将从五个方面对目前粉丝文化研究领域的核心议题进行梳理,辨明它与当前国内研究的关系、矛盾与差距,以探索学科发展的新机遇。

  (一)粉丝文本:作为粉丝文化的重要组件

  有学者认为,大众文化的力量主要依赖于媒体产品的粉丝,在web2.0时代,技术挪用和媒体融合催生了参与式文化,粉丝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他们致力于创造和传播与流行文化相关的内容。詹金斯把粉圈当作一个集合了各种文体和类型兴趣的话语逻辑。虽然一部分粉丝只忠实于单一的节目或明星,但更多的粉丝文本作为进一个更广阔的粉丝社群的起点,并把各种节目、电影、书籍、漫画和其他通俗材料连成了一个互文性的网络。粉丝文本是粉丝连接偶像与自我的物质性或符号性中介,因其创造性和影响力而被称为变革性作品(transformative work)。 粉丝文本包括为偶像设计的海报、撰写的推文、创意文案;围绕明星文本创作的同人小说、视频混剪等。

  其一,粉丝小说是一个总称,指粉丝围绕小说、电影、电视剧等媒介内容,或针对真人(通常是名人,如音乐家、演员、运动员、社交媒体明星)所创作的文本。粉丝小说作者可能会改写原著情节轨迹,探索角色不为人知的背景故事,或是将角色置于与原著设定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宇宙”中。詹金斯将粉丝小说定位为一种高度创造性行为,粉丝以意想不到的、突破界限的方式对原始材料进行操纵和扩展,这一说法极大扭转了粉丝和粉丝文化留给大众的负面的刻板印象。甚至有学者指出,粉丝小说研究虽处起步阶段,但已迅速发展为一个跨学科的子学科(P.1)。

  其二,粉丝视频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它是一种“拼贴”视频,粉丝制作人从一个或多个媒体源镜头中摘取片段,重新编辑视频并为其配乐。在剪辑的过程中,粉丝重新搭建叙事框架,将视觉焦点转移到他们喜爱的的元素上,以此展示他们对电影或节目的独特诠释。视频被视作是流行文化竞争的关键,在粉丝文化生产的诸多形态中,视频具有特殊性,这是由于视频本质上是互文的,它结合了视觉和听觉,粉丝制作人精心挑选、设计的文本(音乐和视频)之间的关系在创造着意义,呈现出独特的逻辑。

  1、粉丝文本的特征及功能

  粉丝小说被视为民间文学,越来越呈现独特的特征,因此相关研究逐渐增多。在文本特征上,粉丝小说具有大众文学的一般性特征,例如往往是大团圆结局,给予读者安慰性的阅读体验。小说中的身体语言尤为重要,这是因为人们对性互动体验的渴求,“身体”的框架不仅是性意涵上的,还包括了爱、安全等意义。与原著相比,同人小说中次要人物更常被提及;女性角色也呈现小幅增加。粉丝作家在“玩弄”古典名著的同时也认为这是一种挑战,需要保持责任感,他们会反复确认叙事的细节,并对原作的“冒犯”感到内疚。与商业小说相比,粉丝小说更关注人物的情感和认知过程,除却老生常谈的的浪漫关系想象,家庭关系和其他柏拉图式的关系同样突出。研究发现,复杂的同人小说会比简单的更受欢迎,研究总结了四方面的影响,包括写作质量(高质量的小说更复杂)、文字媒介(文字更激发想象力)、写作的文化批评性质,也可能是同人小说本身是对读者受挫的情感需求的补偿。

  同人小说的社会功能也为研究者所看重。当青少年读者的阅读意愿不强烈时,同人小说可以有效促进他们的阅读和写作。小说创作要求作者思考对素材的重组并投入情感,以游戏形式鼓励年轻人创作,同人小说有助于年轻人发现文学在社会中的力量。写作过程还有利于学生发展语言功能和讲故事的技能。同人小说有助于强化教学的情感维度,吸引女孩的兴趣。

  2、作为话语抵抗的文本

  过去,研究者认为用户生成内容是媒体技术变革的结果,将粉丝文本视为一种享乐实践,但有研究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粉丝小说作者的创作动机更多是实现型的(eudaimonic),而不是享乐型的(hedonic)”。粉丝小说是女性重塑粉丝性别身份的丰富且重要的载体,这也使得她们的创作动机与女性主义有了深度融合。大量研究表明,同人创作与父权制有关,女性同人小说是一种针对流行文化及其父权性质的女性反体制活动。同人女作家写作中常见的三种话语结构:亲密关系的理想化、女性凝视对父权性别规范的解构,以及与国家话语协商中对女性权力的想象。女性粉丝积极重组文本,通过“盗猎”方式拒绝主流的规范叙事,在想象空间中将性、性别重新理论化,甚至直接颠覆父权叙事。例如,传统的童话故事中,女性角色往往是等待被拯救的,粉丝通过重新想象原有的童话版本,突出女性同意(或不同意)男性追求的问题。然而,这种反叙事也会受到结构性权力的动态约束,同人作者在挑战官方话语的同时也会重申保守的性别话语。

  同人小说也为少数群体提供了话语生产的新场域。一方面,同人小说的读者聚集到一起形成了社群,以集体智慧的形式来确定文本解读的界限,即什么是规范的,什么是不规范的,形成一种共识(archi)阅读。另一方面,粉丝和粉丝小说连接起网络和虚拟空间,为少数群体的身份建构与认同搭建了一个异托邦。同人小说既为少数群体提供了社会支持,也为他们的政治行动提供了场所。但这并不是完全封闭的空间,已有研究表明,种族主义、肤色歧视、资本主义逻辑等仍贯穿在同人小说文本和社区中。平台塑造的包容、进步外象掩盖了其实际的中立立场,如AO3 和 Discord这样的同人小说平台,其内部也依然存在着长期的不平等,种族主义在粉丝狂热中延续。

  因此,粉丝文本研究,跳出传统的互动参与、享乐主义实践视角,转向关注现实的社会思潮,尤其是女权主义对粉丝艺术创作动机与阅读动机的影响,反思粉丝的文本生产实践如何使其他思想维度变得可见,粉丝作品的文学、美学及教育价值逐渐受到关注。粉丝作品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文学实践表现出巨大的潜力。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德塞都因此认为粉丝的独特不在于其文本“盗猎者”的身份,而在于他们将盗猎发展成了一种艺术形式。但不管它是粉丝写作、艺术、歌曲还是录像,这些文本都是由更大的粉丝社群的社会规范、美学惯例、阐释规则、技术资源和技巧能力所塑造的。

  (二)版权:粉丝创作的规制与自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信息技术和版权法的背景下,粉丝作品与知识产权的冲突逐渐受到关注。尽管不少人支持粉丝创作的合法性,但也遭到了部分版权持有者的拒绝。长期以来,同人小说都作为一种“局外人”艺术形式存在,处在版权法的灰色地带。但在后互联网时代,未经批准(或默许)的衍生虚构作品的可见度只增不减,具有为粉丝创作衍生作品经验的商业创作者的数量也在增加,由于它的性质、作者身份和地下状态,同人小说处于财产、性和性别等关键问题的交叉点上,关于版权侵权或合理使用的问题愈发凸显,文化资本的再生产陷入了一场数字劳动自由和创作所有权的辩论。

  1、粉丝创作的合法性争论

  根据美国版权法,同人小说可能构成对原作者复制权和衍生作品权的侵犯。创作者可以起诉同人小说作者侵犯版权,只要他们能证明同人小说是基于他们的原创作品创作的,对于这类侵权行为,原作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或让其删除作品。《粉丝小说和版权》一书指出了三种类型的版权纠纷,包括粉丝使用版权人物的纠纷、类似版权作品的小说在线出版的纠纷,以及 J.K. 罗琳与她的粉丝关于虚构宇宙参考书的纠纷案例。除了与版权利益的冲突,引起原创者不满的还有一些其他原因,例如有些作者认为其他人无法正确地描绘他们笔下的角色和世界,希望粉丝不要掺和进来,作者普遍不喜欢露骨的性内容,尤其是对原著中不存在的关系的斜杠(slash)创作。

  但是,在行业实践中,版权持有者有时会默许侵权行为的存在,甚至促成这一行为的发生。决定版权是否被强制执行受市场影响、声誉和回报等因素影响。研究者发现版权在实践中的影响力有限,版权所有者在“偷盗”和粉丝的界定之间有自己的标准。即使在法律框架下,法院也需要避免过度保护版权持有者的权利而牺牲社会对创作的需求。大多数同人小说及其作者都受到写入版权法的“合理使用条款”的保护。合理使用(Fair Use)是指《美国法典》第17条第107款规定的对侵犯版权的积极抗辩。考虑的因素包括作品的目的和性质,版权作品的性质,在争议作品中使用的版权作品的数量,涉嫌侵权的作品对原创作品的市场价值或潜在市场价值的影响。①在粉丝创作的合法争取与实践中,粉丝社区形成了转化性作品组织 (OTW),它是一个由粉丝建立的非营利组织,旨在通过提供访问和保存各种形式的同人作品和同人文化的历史来服务粉丝的利益。如果同人小说社区在著作权侵权等问题上遇到麻烦,该组织也会提供法律援助。为了保护粉丝的创作热情,平台鼓励业余爱好者的自我表达,并为销售他们的作品提供了资源。例如,亚马逊基于Kindle的发布平台的“Kindle Worlds”计划已从版权所有者处获得许可,允许粉丝直接向消费者出售他们的二次创作。尽管他们的创意作品和利润可能会受到许可证的限制,但该项目仍然意味着一个重大转变,即为粉丝提供一个在法律环境下分享和销售他们作品的渠道。

  2、自我监管:同人作品的社区自治

  互联网为粉丝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粉丝作者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对于版权的理解也随研究有了新的发现。过去许多学者将粉丝作家和粉丝描绘成版权制度的受害者,然而同人作品创作群体与版权法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尽管地下同人社区可能被迫适应新的条件,但是他们也积极主动了解和应对已知的版权威胁。同人圈越来越能够利用社交媒体来协调和回应试图限制同人电影创作和发行的大型媒体特许经营权所有者。群体之间的摩擦可以通过私人订制的方式而不是通过更正式的法律来得到有效解决。社会规范作为一种监管机制通常比正式法律更有分量,尤其在灰色地带。社会规范的形成的原因之一是粉圈作为一个长期的、紧密联系的社区,形成了自我监管的文化。基于社群内强烈的社会认同感,同人创作的社区成员都被要求了解使用现有材料的版权的复杂性,并且会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则”,在粉丝社区内确定了高度一致的社会规范。这些标准的社会规范在社区的整体生存和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面临诉讼风险的情况下。法律条文与同人用户理解和遵守的社会规范之间存在的脱节,应以二者的交叉点作为未来改革版权法的参考。

  技术手段的民主化进程引发了粉丝对原作的版权侵权问题,是侵权抑或合理使用的讨论持续发酵,研究者聚焦外部力量的强制规范与粉丝社区的内部自治。不过目前的研究侧重于同人小说,在视频、游戏等其他形态的侵权研究还不多见。

  (三)社交平台上的性别实践

  从20世纪初的“银幕少女”、60年代披头士的“尖叫少女”,到21世纪的东亚崛起的偶像团体崇拜,女性粉丝是娱乐实践最庞大的群体,是粉丝文化的主要生产者。她们的身份、情感及其文本创作极具性别主义色彩,使得粉丝文化成为了性别研究的重要场域。利安农恩·布里(Rhiannon Bury)的《她们自己的虚拟空间: 网上女性粉丝》中指出网络是女性的表演平台,是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的表现(P.166-181)。然而学者并非都如此乐观,费斯克悲观地指出女性粉丝反抗是一种协商式的反抗,她们获得的躲避式的快感使反抗成为一场自娱自乐的解码游戏,这不能从根本上弥合性别之间的权力不平等状态。(P.214-224)

  1、女性粉丝的赋权与身份建立

  社交媒体平台的出现为女性粉丝赋权并提供了新的空间。以体育领域为例,女性有机会建立自己的在线社区来协商自己的球迷身份、挑战已有性别观念,乃至挑战男性粉丝的主流解读(P.115-116)。女性球迷的社交媒体使用既满足了她们的社会互动需求,同时形成了一种特别的女性粉丝交流文化,她们在其中讨论一些在男性主导社区中不被接受的话题,舒适且自由地谈论喜爱的运动。微社区的建立会影响对女性球迷在社交媒体上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女性球迷在社交媒体上进行的自我展示还有利于获得合法参与的身份。

  凯伦·赫勒克森(Karen Hellekson)和克里斯蒂娜·布斯(Kristina Busse)将女性粉丝文化描述为“反对父权制的,想象一个乌托邦式的、真正平等的世界”(P.79)。女性粉丝是在参与文化资源的争夺过程中来实现这一想象的。韩剧为女性提供了抵制男性主导的文化资源,为女性提供了新的文化利益;音乐剧在韩国被视为“女性文化”,女性音乐迷通过制定女权主义版本的内容来为自身赋权驾驭父权资本主义社会。同人小说的作者大部分是女性,许多作品都体现了女性粉丝对父权制的抵抗叙事。努力获取性别身份认同也是女性思想的体现。偶像、男明星等在过往研究中被视作异性恋对象,但研究表明对男明星的偶像崇实际也是女性实现跨性别认同的一种手段。这与一项有关追星的性别差异研究契合,即女性相较于男性,会将追星视为逃避现实的机会,女粉丝在角色扮演时更倾向于认为自己与角色共享个性。韩国流行音乐(Korea-Pop,简称K-POP)在年轻女性粉丝探索性别和性别认同空间中发挥作用。女性粉丝的追星对象是她们批评社会性别问题的榜样,包括建议女性想要什么,以及她们如何做才能成功找到自己的身份。

  2、被贬损的女性粉丝

  有研究者总结了贬损女性粉丝的三种歧视性话语:一是Groupies(追星族):男性音乐家的忠实粉丝,据说她们幻想与流行偶像发生亲密关系的兴趣大于音乐;二是Fangirls(迷妹):一种年轻、(超)女性化的文化消费行为,表现为投入过多情感;三是CP粉(Shippers):对媒体文本中虚构的浪漫关系感兴趣的粉丝。这些贬损式话语不但在男性主导的粉圈泛起,在一般的社交平台也不乏其影。

  人们习惯性地认为粉丝文化的发展必然导致女性主义的崛起,然而,在名人(celebrity)研究之外,存在着诸多以男性为主导的粉丝社区,例如体育、极客、科幻、漫画、电子游戏等领域,大量研究表明其中充斥性别歧视与厌女症。男性常常预设女粉丝被吸引仅仅是基于某些肤浅的原因,例如明星的美貌,并且认为女性粉丝是缺乏批判性思考能力的、歇斯底里的、情绪化的。尽管女性通过了男性的严格把关进入了粉丝社区,但她们要么被边缘化、被工具化,或是被男性以带有优越感的姿态进行“保护” ,女性必须适应传统的性别角色、满足男性提供的期望,而不是成为一个独立的女性粉丝。认同女权主义的女性粉丝被视作社区的“双重威胁”。

  当女性粉丝被构建为有威胁性的“他者”,她们所拥有的归属感是“有条件的”, 作为自我保护的方式,她们有时主动的参与去女性化。例如,支持女博士的选角但希望女演员保持男性的特征;又如,一项意大利足球超级联赛社区内开展的研究表明,相比于质疑男性的主导权力和潜在的性别等级,女球迷更注重如何获得粉丝身份的合法性。“女性本身...参与了一个‘去女性化’的过程,寻求获得‘准男性’的地位。”在获得认可粉丝身份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时,她们也能感受到赋权的力量,甚至可能参与强化这种规范。

  压制和谴责女权主义思想不仅存在于这些以男性为主导的平台,在社交平台上也存在类似现象。一方面偶像本身的厌女问题会自然被带入到女性粉丝社群中,导致粉丝群体的内部冲突与外部分裂。另一方面不少粉丝即使自己是女性,也会对女权主义有不舒服的情绪。 跨性别粉丝的出现并没有如我们想象般成为女权主义的积极信号,反而是通过贬低其他的女性文本来彰显价值。女孩动画系列《小马宝莉:友谊是魔法》(My Little Pony: Friendship Is Magic)中表现对女性的排斥、性别化的品味等级。

  为何粉丝社群中性别歧视难以更改?主流媒体的“局外人”表述往往遵循病态表征,这会影响大众对女性粉丝的印象。对女性粉丝的贬损性话语长期存在,使得女性的流行文化体验依旧饱受嘲笑和争议,尽管这些言论都是针对女性的,女性粉丝却在话语复制使用了这套性别歧视的言论。女性粉丝通过“自嘲”内化对粉丝病态刻板印象的耻感,她们的合法化策略不是远离刻板印象话语,而是试图扭转话语意涵,将自己塑造为“有价值的”粉丝。在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之下,对女性粉丝被污名化的理解需要跳出抵抗/墨守成规的二元论思想。

  (四)跨文化粉丝:全球化时代的情感实践

  在全球散居和即时交流的时代,另一个明显的研究趋势是跨文化粉丝研究。1985年,伊恩·昂(len·Ang)出版的《<达拉斯>与大众文化意识形态》考察了荷兰粉丝是如何观看美剧《达拉斯》,这被视作跨文化粉丝研究的经典案例(P.1-5)。区别于文化全球化的概念,粉丝的“跨国化”更关注流行文化和媒体文本在不同国界的流动性,关注粉丝在文化流动中扮演的角色,关注粉丝活动的全球实践。跨文化的粉丝活动不再局限于费斯克所言的“影子文化经济”,他们还是世界文化传播的参与者,甚至因为粉丝的关注影响民族国家的文化政策(P.107-108)。

  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实践越来越呈现去西方化现象,“边缘”和“中心”论调会显得过于狭窄,像日本动漫、K-POP的流行足以证明一种文化的全球流行完全可能绕过英语国家,绕过欧洲中心。关于日韩的流行文化案例研究非常丰富,新韩流在世界范围笼络了大批粉丝,粉丝的情感行动有助于对白人种族及西方为主的流行文化进行去中心化,韩国明星被崇拜削弱了西方/白人的主观性。从社会和技术趋势视角,金(Jin)指出新数字技术和社交媒体的高度渗透是韩流2.0在世界范围的快速增长的核心,社交媒体网站和用户生成内容改变了本土流行文化在全球流动的概念,政府从间接支持转向了直接支持文化产品的全球贸易,政府主张的创意内容政策积极推动了韩流文化的全球化传播。防弹少年团是首个获得格莱美奖提名的K-POP乐队,乐队多方位、多层次地参与国际事务,展现了韩国文化形态的意识形态维度,其走红也意味着非西方的边缘社会及主体在全球流行文化领域的新可能性。

  究竟是什么构成粉丝的“跨文化”狂热?学界从文化接近性、情感接近性等角度探讨了跨国、跨文化粉丝群体的文化认同。斯特劳哈尔(Straubhaar)首创了文化接近性(cultural proximity)的概念以说明文化距离的重要性,他认为受众基于对本国的文化、语言、风俗的熟悉,也更倾向于接受相似、接近的对象的文化产品。岩渊光一(Koichi Iwabuchi)分析了日本流行文化在亚洲的传播,日本的包装策略充分利用了跨文化受众的文化接近性特性,在亚洲区域唤醒了受众的文化共鸣(P.116-120)。文化接近性概念通常被理解为地缘上的亲近,然而显而易见的是粉丝的跨文化狂热有超越地理界限的可能。伯莎·钦(Chin, B.)等人指出需要警惕以国家为中心分析跨文化粉丝会坠入二元方法论的陷阱,文化亲近性并不是成为粉丝的必然条件,他们提出了情感亲近性模式,认为粉丝对人物角色、故事情节的喜好可以超越地缘界限。一项针对中国豆瓣韩流组的研究发现,韩流文本的多义性满足了跨文化粉丝的品味需求,它与中国粉丝崇尚的新自由主义美学的象征性契合。此外,流行文化不仅能通过内容流动传播,还通过情感投资及身份的跨文化建构进行传播,这也说明了跨文化粉丝的文化认同形成因素具有多样性,超越了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维度。种族、文化、技术这些概念愈发得到粉丝研究的关注。

  尽管是全球化时代,但国家之间的文化流通渠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畅,它深受该国文化守门人的限制。后街男孩成名早期受到了荷兰媒体的关注,但随着媒体报道的减少,粉丝不得不自力更生,成为乐队资讯传播的“开门人”和“守门人”,随之创建了荷兰的粉丝网站和论坛,并在网上结交其他(荷兰和国际)粉丝以维系粉群。在社交媒体上,粉群内部存在权力等级分层,权力地位更高的粉丝担任“守门人”角色,他们影响并控制信息向粉圈的流动。在社会整体对韩流持消极态度的情况下,智利的韩流爱好者通过社交媒体创造亲密的文化空间。跨文化粉丝并没有机会经常在现实看到自己的偶像,他们接触偶像的主要途径是在Vline等平台上观看直播或回放,技术中介搭建了观众与偶像情感亲近的平台,偶像-粉丝之间形成了“数字亲密感”,实现的是“中介真实性”。除此之外,近期流行的粉丝制作的“reaction视频”(指拍摄自己观看视频的过程),对跨文化粉丝而言是一种情景体验及亲密社区参与的过程,这些平台在地点和情感方面实际具备有形的意义。

  桑德拉·安妮特(Sandra Annett)认为“跨文化主义……是跨国民族主义的文化维度……‘民族’和‘文化’之间经常存在脱节”,有学者认为民族主义是由各种纠缠不清的意识形态、叙事、神话和集体记忆构成的,流行文化只是成为构建民族主义的另一种资源,粉丝根据自己的目的积极选择、解读和复制文化产品的内容。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提出了“想象的共同体”,他认为民族是一个人为的主观概念,所谓民族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P.4-8),粉丝的在线社区实践被视作在社群参与中想象了一个“粉丝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粉丝原生的民族身份、文化身份与跨文化对象也会产生冲突,他们或将这种冲突视为审美差异而非意识形态差异,或进行批判性反思,但也可能采取直接否认的策略。

  互联网打破了狭隘的文化“边缘”和“中心”论调,在跨文化议题下,流行文化在不同国界为何流动、如何流动,以及粉丝在文化流动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研究者所重视。面对全球范围兴起民族主义思潮,粉丝原生的民族身份、文化身份不断与之互动,这也意味着数字新文化身份作为一种全球化新符号化主体是在多种媒介文本和思想杂糅中生成。

  (五)作为数字劳动的粉丝行为

  粉丝的崇拜行为是其心理满足、偶像价值生成以及粉丝文化构建的重要联结。粉丝是一个复杂的投射点,他们既可以是癫狂、被售卖的商品,又可能是积极、主动、高端品位制造者。因此粉丝的劳动呈现两种面向。

  一方面是“带着快乐工作”,粉丝的数字劳动嵌入资本主义圈套。互联网模糊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界限,粉丝被赋予生产性消费的角色,他们与偶像、媒体之间形成了“共同创造”、“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关系。梅尔·斯坦菲尔将粉丝劳动称为爱的劳动(P.143),粉丝以爱、激情为基础和动力,他们“为爱发电”、“带着快乐工作”,富有创造力的粉丝在娱乐自我的同时,甚至将自己定位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他们加入宣传、营销的阵营,有意识或无意识从事着生产劳动,在社交网站、博客、维基、微博等互联网平台进行价值创造。流行文化曾被视作一种反抗主导力量霸权的亚文化,但现今他们不仅没有摆脱资本主义霸权,还成为了资本主义力量永久的自由的数字劳工。当前“数字劳工”这一概念已成为互联网政治经济学领域讨论的重要基础(P.1-8),数字劳动研究的目的是使无形的工作变得可见。

  从算法文化视角观察粉丝的狂热,有研究揭示资本主义利用无休止的度量竞争规则剥削粉丝的情感和劳动,社交媒体透明的数据压力迫使粉丝投入更多的时间、金钱、情感以对抗度量社会的数字焦虑。有学者研究了数字粉丝与平台算法和数据贡献之间的逻辑,指出流量数据正被非物质化为一种新的情感对象,数字粉丝文化被构建进入一种算法文化。粉丝对数字劳动实践的认知是矛盾的,毕竟数字劳动仍有其作用和意义,例如可以用来区分粉丝和非粉丝身份,感恩的、热情的粉丝会和那些随意自称粉丝但没有实际奉献的粉丝划清界限。在线数字参与还增强了粉丝线下日常生活的满足感,社会认可、社会联系虽非经济上的实际收益,但精神获得感使他们的数字劳动成为一种有价值的交流。

  另一方面,在粉丝的积极、主动争取、协商中,数字劳动成为个体情感、需求满足、话语反抗的形式。政治经济学将粉丝标记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被剥削者”,然而,粉丝创造的价值基于自己的文化产品,基于自己的审美需求,他们的诉求甚至可以约束大众媒体的文化生产,很多粉丝觉得自己的文化生产并不是“苦差事”,他们很乐意免费工作并认为这不能等同于“劳动”。泰拉诺瓦(Terranova)声称数字时代存在我们无法识别的劳动形式,这类劳动的发展并不仅仅为了满足资本的经济需求,而是随着文化产业扩张发展起来的,是知识、文化创造货币价值过程的一部分。粉圈逻辑是被异化了的粉丝文化,是粉丝文化的部分而非全景,换言之,如果被宏大的经济框架、批判视角笼罩而无视粉丝的娱乐情感需求以及对文化生产的渴望,这或许是再次抹杀了粉丝作为主体的能动性。马特?希尔斯(Matt Hills)强调用户生成内容是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实现的东西,不应淡化在互联网技术逻辑之前的粉丝生产有着悠久的互联网前历史。

  有研究者将数据粉视为一个“自我概念”,因为粉丝试图干预和影响数据的编码,理解粉丝的数字实践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如何通过数据对生活进行编码解释,理解人对自我与他人的理解。平台的崛起为理解粉丝的情感和话语实践补充了中介概念。在社交媒体平台,粉丝内部在不断的协商中创造了一套基于互联网语法逻辑的话术,并以此实现他们操控平台内容可见性的目的。流量法则、审查制度等经济、政治逻辑被外显为特定的粉丝语言实践,粉丝在此的角色并非纯然的“逃避”和“妥协”,它还包含着粉丝的道德伦理、文化权利等个体需求与更庞大的社会系统之间的博弈,例如粉丝创作的性转视频(性别反转)被视为是粉丝与政府审查制度的一场战略谈判。

  三、粉丝文化研究的视域转换及趋势

  总得来讲,粉丝文化是大众文化的多棱镜,关于它的研究经历了从群像到个体、从社会文化到个体需求,从一种从属现象到自洽范畴,并开始形成独立的研究对象,以及用来观照“他者”进路。

  在这种情境下,粉丝文化研究应该转换视域并更新方法。粉丝文化作为当代世俗社会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司空见惯的文化现象。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袪魅,将其视为一种日常生活实践机制。如此看来,粉丝文化作为当代人的一种精神状况的表征,症候与机遇并存。它可能是一种亚文化种类,更可能是当代文化的一个有机部分,与主流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勾联着社会各个领域。因此,对粉丝文化的研究,将其视为“亚文化”的、需要被收编、规制的视角显然不够。相反,将其视为当代群体性的一种媒介活动或生活样态,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宏观领域、平台社会、算法机制、组织文化等中观层面,以及关系互动、个体心理等微观视角切入,将其视为一种社会现象(而非仅是社会症侯)、经济现象(而非仅是娱乐经济)、文化现象(而非仅是亚文化)、教育现象(而非仅是规训场域),进行由表及里、层层剖析。因此,我们认为,粉丝文化研究还需拓展研究视域,进一步推进其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研究。

  在研究议题上,性别、文本是粉丝研究领域长期的关注焦点,作为基础性话题与其他领域相勾连,研究热度经久不退。而跨文化、心理、社交平台等是近年兴起新议题。(1)社交平台的影响越来越大,它的崛起将技术、资本力量隐喻为一种“中立”的力量,一跃成为主导的话语框架,数字劳动、关系劳动、情感劳动等议题突显。(2)粉丝创作的艺术、文化分析也值得关注。目前只有极少数文章主张将真实的人的故事证明为合法且道德上合理的艺术形式,极少数研究将其视为一种具有自己的美学和惯例的流派。(3)动态地分析粉丝个体心理与行为。有学者指出,目前更多的是“作为粉丝”(being a fan)研究,而缺少“成为粉丝”(becoming a fan)的研究。对粉丝的“养成”过程、崇拜体验、脱粉经历等过程化、动态化展开研究,对粉丝心理和生命历程进行研究。(4)粉丝研究的学科层面的探讨。粉丝研究自上世纪90年代兴起以来,整合了心理学、传播学与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粉丝研究被倡议发展为一个跨学科领域。

  在研究视角上,研究视角的延展性是依循粉丝文化影响力和辐射面来定的。简单地将其视为一种观众参与模式,工业化或大众娱乐的大历史背景下的一部分,是自我设限之举。(1)从传播学视域来看,应该从传播的各种要素和过程中去考察粉丝文化,对其生产、传播、效果、中介等展开研究。(2)比较视角可能有利于切入粉丝文化与其他文化形态的互动,也能更深入理解粉丝的独特逻辑。比如,有学者认为粉丝与“普通观众”之间身份存在二元对立现象,这种对立现象显然无视泛粉丝化的事实,需要针对普通用户、非正式粉丝(Casual Fan)、专注粉丝(Dedicated Fan)进行身份区分。粉丝身份与公民身份的重叠使粉丝实践使得粉丝主体与政治权力、社会规范的博弈已经不再局限于抵抗-收编范式。(3)粉圈内部不同主体之间,及其人与外部社会的关系研究,包括粉丝与反粉丝(antifans)之间的关系,名人与粉丝的关系,有争议的名人与其粉丝的关系,以及粉丝与政治、文化的关系等。

  在研究方法上,进一步运用社会科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方法研究粉丝文化。目前,访谈法仍然是最常见的方法。部分研究开始尝试将话语分析和民族志方法相结合。在量化研究方法,国外的相关成果较多,比如围绕名人偶像量表(CWS)的使用产生了大量研究。部分研究者将参与式行动研究(PAR)、数字化方法应用到粉丝研究中。随着认知科学应用于社交媒体领域,未来可以从娱乐心理、劝服心理等方面分析社交媒体中粉丝文化主体的心理及其机制。

  以上思考并非体大虑周的设计,这也不是本研究的重点。粉丝文化研究还需更新旧有视域和理论的适用情境,摆脱认识上的“洞穴隐喻”(柏拉图)、对症候的“聚光灯效应”(季洛维奇和萨维斯基);我们需要的可能更多的是认识上的“多重草稿”(丹尼尔·丹尼特)模式,即关于粉丝文化的各种各样的知觉获取,依靠的就是平行的、多轨道的、对感觉输入的诠释和细化过程。现在也是时候正视粉丝文化研究了,因为忽视它,就忽视了大众文化的“瑰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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