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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中,“法”通常指国家制定的规则条文,具有明显的实证主义和工具主义色彩,在价值层面,作为具体规则的“法”需要在实践中与德礼经义等价值原则相结合,因此具有相当的开放性。
只有全面提升本科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与法律适用水平,才有可能全面提升刑事司法能力,树立刑事司法权威,进而使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正如自由权利概念的移植史所揭示的:在其过程中,中国不是作为完全被动的接受者借鉴西方的,而是拥有一定的主体性立场。
编纂实施《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为中国民法学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推进法治行动方案实施,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逻辑。
只有抱着进一步开放的态度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者提供的分析模型、方法路径与材料处理方式,或可为多个研究领域提供迁移与转化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