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6 至 2024-10-27
扬州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10月26—27日,2024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扬州举行。
扬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丁建宁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深化改革、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的时代号角。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有助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经济法研究不断走向深入,培养一流法治人才,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学界智慧与力量。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以中国之变、时代之变、世界之变为观照推动经济法知识体系革新。要积极回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引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拓展和丰富经济法学的理论范畴,加快建构和完善中国自主的经济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必然面临许多重大现实关系调整,这要求经济法学研究者要以深入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经济法发展与相关制度完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表示,中国式现代化对经济法治建设和经济法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加强制度协调和统合,回应中国式现代化所需、所求,进行针对性的精细化制度创新,推进经济法治建设。
繁荣经济法学研究,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表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以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经济法建设和经济领域制度完善,是深化经济领域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数字经济时代,要在研究工业经济时代产生的经济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相关问题研究,坚持经济法总论视野、以系统的理论研究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法学新理论。
会议期间,来自全国各地3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经济法实践发展与理论研究,推动建构中国经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促进经济法治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承办。